71歲父親獲加拿大十年探親簽證經驗分享 |
送交者: 輕不狂 2011年08月23日23:33:23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經驗分享:父親獲十年探親簽證,遞料到收到護照共4天時間 申請過程:申請人為本人父親,71歲,8月16日上午遞料北京簽證中心,8月17日下午網上顯示護照已寄出,8月19日收到帶簽護照的快遞。簽證時間為2011年8月17日-2020年12月19日,將近十年的簽證。父親的護照有效期為2021年1月18日,因此簽證截止時間恰好提前一個月。 申請過程的經驗,以及自己反覆研究的心得,和大家分享: 一、大家可能有疑問的幾個問題 1、邀請人登陸加拿大時間的長短,和簽證是否批准沒有直接關係。我是去年全家三人在“五一”期間短登溫哥華11天,住在小小的起點家庭旅館(順便推薦一下,很不錯的家庭旅館,在列治文)。今年3月下旬,我一個人再次登陸多倫多,6月初回國,目前還在國內。我當時希望父親的探親簽證通過後,和我一起9 月登陸加拿大。 2、邀請人稅單問題,最好有稅單。因為去年沒有長住加拿大,今年不需要報稅,因此我沒有稅單。但華資處幫我申請了GST退稅,申請時我提供了GST退稅單。遞料時,簽證中心的工作人員會向你要稅單。 3、邀請人是否必須在加拿大有工作,不是必需。我這次只在加拿大呆了不到三個月,在加沒有工作。但提供了在國內和朋友合作的一些資料,也只是很普通的材料。 4、邀請人收入問題,沒有一個確切的數目,但建議有收入證明。我今年申請GST退稅,去年的收入只寫了1.2萬加元。新移民如果沒有稅單,建議要提供收入證明材料。新移民剛登陸,收入不高,簽證官可以理解。收入高低,是水平和能力的問題;有沒有收入,是態度問題。有收入說明我們願意工作,沒打算只在加拿大享受福利。有的朋友在加拿大沒有工作,個人覺得如果大陸能提供一個收入證明,也可行。 5、邀請人住房問題,需要提供一個確切住址。如果買了房子,可能對簽證有幫助,但租房應當也沒有問題,提供相關水電煤氣單、地稅單等證明(複印件即可)。加拿大駕照上的地址也是一個證明,可複印附上。 6、申請人在大陸,或是邀請人在加拿大需要多少存款問題。建議以一個人在加拿大生活一年的費用為基數,也就是一個人來探親不少於3萬加元,即不少於 20萬元人民幣存款。最好是申請人的存款在國內能達到每個人不少於20萬元人民幣,如果不夠,邀請人必須在加拿大存夠這筆錢,而且在邀請信上要說明,在加費用由何人負擔。存款並非越多越好,存款太多,你不能證明存款的來源,反而自找麻煩。邀請人銀行卡和信用卡的帳單是在加拿大日常生活的重要證明,也能證明存款情況,申請時要記得附上。我打印了6個月的銀行對帳單。 7、旅行記錄,即申請人5年內出境情況,這個是簽證官必須審查的內容。個人覺得如果申請人不是材料特別特別好,建議在申請加拿大簽證前,作一次國外的短期旅行,東南亞、韓國、日本都可以,如果是歐盟或英國的簽證更好。有出境記錄+基本的存款,獲得簽證的可能性大增。(其實本地的加拿大人和美國人,大部分也沒有出過國,要求每個申請的中國人都有出境記錄不太公平。但移民局有這個要求,而且是簽證官必須審查的一項內容,我們儘量遵守) 8、拒簽後需要多長間隔再次申請,沒有規定間隔的時間。拒簽的第二天就可以重新申請,但下一次申請必須有新的補充材料才可以遞料。 9、申請一次往返還是多次往返,個人認為直接申請多次往返。一方面表明申請人一直打算要回大陸;另一方面申請簽證的過程太麻煩,能夠申請多次當然申請多次。簽證官會看情況給你具體哪種簽證的。 10、向大使館還是簽證中心遞申請材料。個人認為向簽證中心遞材料更合適,儘管多交250元的手續費,但能保證5個工作日有結果。我父親從遞材料到收到貼簽護照的快遞,一共4天時間。但有一個問題,簽證中心要求本人或委託人送材料過去,不接受郵寄,這個對外地的申請人可能會麻煩一些。 11、遞交申請的時間問題,個人建議避開每年的6、7月份。這兩個月,申請留學簽證的人太多太多,不要去湊這個熱鬧,簽證中心排隊的人多,簽證官也很忙。 12、申請人體檢問題,並非必需。一般70歲以後需要體檢,我父親今年71歲,沒有要求體檢。如果需要體檢,簽證官會在材料初審通過後將體檢表通過電子郵件寄給你。 二、申請人(父母等)的一些材料準備 1、父、母親兩個人,最好是一個人先申請探親,配偶在國內,是申請人能夠回國的一項保證。 2、房產證、車輛行駛證,其它財產的證明(田地、山林、草地、水塘、字畫古玩、珠寶鑽石玉器),這個除了自己的翻譯件(或英文公證件),均需要附原件。大部分申請人有房產,家在農村的有承包的土地、山林、草場、水塘,在大陸擁有不動產是申請人能夠回國的最重要保證,“房產證原件+翻譯件”。 3、存款證明,按一個人不低於3萬加元計算,存款要附上明細表,或是直接把存摺原件附後。如果在加拿大的子女(邀請人)工作非常好,在加拿大也有數額較大的一筆存款,父母的存款可以少些。 4、身份證、戶口本,不是必須,因為有護照,如果一定想附上,也是“原件+翻譯”。 5、退休證、醫療證(醫保卡),“原件+翻譯”。 6、退休證明,原單位開具,包括:退休時間,退休前職務,退休工資數額。自己翻譯一下附後。 7、如果有其它的證件,比如職稱證、聘書、會員證、重要的獎勵證書,都附上,“原件+翻譯”。 8、退休後,如果有兼職,這個不論是否重要,不論是否有收入,都要附上,“原件+翻譯”。 9、如果父母還有工作,比如返聘什麼的,一定要說明,有領導的推薦信更好,這個很有用。用單位行頭紙打印,英文的推薦信,領導簽字,單位蓋章。 10、無犯罪記錄證明,不需要提供。 11、保證所有材料真實,只要材料真實,拒簽一次,還可以再申請第二次、第三次,沒關係的。如果材料作假,發現後,再通過的可能性就很小了。 12、自己覺得可能對申請有幫助的材料,均可附上,“原件+翻譯件”。 三、簽證官主要審查哪些材料,最重視的是什麼材料? 1、申請人的財產狀況,這個是最重要的材料,其它均為輔助材料。對中國人來說,房產證和存款證明理所當然成為最重要的申請材料。當申請人的財產狀況不是很好的時候,則審查邀請人的財產狀況。最簡單的理由就是,申請人和邀請人的財產狀況決定申請人能否在加拿大生存半年到一年,不會給加國增加負擔。這個問題我和收件的工作人員簡單交流了一下,她就是這麼說的。 2、證明和國內的聯繫是否緊密,這條保證申請人在訪問結束後將會回到大陸。也就是申請人去加拿大探親後是否還會回到大陸,不會滯留加拿大不歸。這個其實還是和財產有關,國內有財產,就不會滯留不歸。申請人配偶在國內,也是會回國的重要條件。申請人護照有出境記錄,可以增加申請人回國的信用。 3、申請人和邀請人的關係是否密切,只有關係密切,探親才成立。這個如何證明?大部分是提供照片和信件等。國內父母和我們的合影,父母和孫子、孫女的合影,年夜飯時的合影,最好要有每個時期的照片。照片貼在A4的紙上,紙上再加上說明。照片是很直觀的資料,西方人喜歡這種類型的資料。大部分西方人不能理解中國父母對子女的那種感情,更不能理解父母對孫輩的深厚感情,多用照片說明。 四、填寫材料的幾個問題 1、簽證中心網站上有很詳細的中文填表說明,下載打印,一條條對照填,確保不要出錯。有的表格求英文,有的要求中英文,有的要求英文但姓名要中英文。輔助材料全部要求“原件+翻譯件”。 2、因為國內材料造假太多,現在必須提供所有材料的原件。除了親屬關係公證外,其它材料都不需要公證,自己翻譯一下,“原件+翻譯”,就可以了。 3、邀請人給簽證官的那封信,是簽證官重點要看的內容。不建議按模板寫,每個申請人的情況不一樣,簽證官喜歡個性化的東西。這封信要寫詳細一些,除了敘說父母的基本情況,一些不能用材料說清楚的內容,要在信上解釋一下。要寫上保證會按期回到中國之類的話。父母親的財產狀況如果較好,就寫上路費、在加拿大的費用均由他們負擔。如果父母親的財產狀況不好,自己的財產狀況很好,就寫上所有費用由邀請人承擔。 以上總結,為本人反覆研究的心得,申請父母探親的朋友,務必詳細理解其中精神和含義,並祝大家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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