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0年,警方對多倫多的公立學校的學生總共提出了455個指控案例,而暫令停學,勒令退學的數量,都比前一年有所下降。
根據多倫多區教育局公布的最新數據,2010年共有35名學生被所在的學校開除,較之開除了59名學生的前一年下降40.7%。
違規行為包括搶劫(11個),性騷擾(1),販賣武器或非法毒品(2),使用武器造成人身傷害(5),擁有武器(4)和攻擊他人(6)。
數據顯示,2010年暫令停學的數量比前一年下降7.1%,從牽涉了6655名學生的9635個停學案例降到了同一時期的牽涉了6184名學生的9635個停學案例。
據《多倫多星報》報導,造成暫停學業的案例當中,欺凌占440例,發出威脅占294例,藏有酒精或非法藥物(223),受到酒精的影響(137),說髒話(784)和故意毀壞(38)。
教育局主任博爾頓(Chris Bolton)說,停學數量的下降是預防計劃,以及一個漸進的改進紀律的措施成功的跡象,預防計劃包括“讓我們停止欺凌的運動”(Let’s stop bullying campaign),改進紀律的措施,包括在決定勒令停學或開除時將減罪因素考慮進去。
博爾頓說,這些預防計劃和改進紀律措施是,考慮到了特殊情況下有特殊需要的學生。學校是學生應該呆的地方。與其送他們回家,不如採用其他計劃和解決方案儘量滿足他們,這就是說,並非所有事情都可以做或是縱容的。
數據顯示,暫令停學的學生當中只收到一次勒令暫停的占了73.4%,其餘的都是收到了多次。超過8成以上的被勒令暫停學業的案例發生在7年級和12年級之間。
雖然五分之二的暫停學業的處罰只是一天,但4.3%介於11至19天。發生在周四的暫停學業的事件有22.5%,這個比例比其他任何一天都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