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拍案驚奇五問
星星生活周報
作者:弓長張
移民來加,進入一個與生長國完全不同的環境,遇見一些奇聞奇事,多了,本來已見怪不怪,但近日看到一則《明報》新聞,說的是溫西一名華裔屋主被劫匪用鐵錘重創,而劫匪卻將該報道當作傳單發送到列治文多名華裔屋主家裡,以此“告誡”華裔住戶、業主和租客,遇到劫匪入屋行劫最好與他們合作,因為在加國,打劫和偷竊只屬輕微罪行,被劫者反抗受傷不值得;劫匪甚至威脅說,如果他們受傷,反而要告被打劫的。
看完該篇新聞,心中上來一口氣,甚為難受,加上“長期”在加體驗種種難以詮釋之事,頓覺心煩氣悶,不吐不快。吐一下,也請高人指點迷津解開心頭迷霧謎團謎語。
一、加國是以多元化標榜的國家。但是,在加國的中文電台電視台報紙一直在主流之外,故驚奇之一:多元文化只是“主流”之外的多元,主流只是“多元”之外的主流;
二、加國是典型的西方民主國家,應是人權天堂,罪犯地獄。但如何“地獄天使”身為犯罪集團,雖然走南闖北,聚眾集會,接見市長,但也只有一片叫罵聲,未見主流力挽狂瀾,故驚奇之二:犯罪集團招搖過市,也是有“人權”保障的;
三、加國是西方七強,奉行民主理念,人人平等,自由發展,但是,近期中國技術移民大量湧入,大都是有專業、有特長、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士,但卻無法擔任加國相關工作,廣泛接受的重要原因之一是語言有問題,故驚奇之三:多元文化,只是概念上的多元,還沒有落實到“多語種的多元”,要想在這樣一個多元社會生存,只能靠一元文化、一種語言;
四、加國是福利國家,曾多次被國際組織評為世界上“最適合人類居住”的國家和地區之一,環境、醫療、教育等均名列世界前茅,但近期中國移民彭小明等人身患重病,卻無法住院治療,諸多理由解釋,也不能阻止我驚奇之四:加拿大的社會福利姓什麼?
五、人權的基本內容是生存權,言論自由是人權的高級形式,但劫匪入室,威脅家人安全,卻不敢有大義凜然、擊退盜賊的權利,故有驚奇之五:不分是非黑白維護“人權”,如何伸張正義,弘揚正氣?何來最適合人類居住之根據?
<完>
背景新聞
劫匪傳單入民宅,脅屋主與賊合作 自衛打傷賊人未必遭起訴
列治文多名華裔居民最近收到署名“中國人劫匪”的傳單,傳單上複印了一份有關溫市西區發生的一宗入屋行劫的剪報,案中一名華裔男戶主被賊人用鐵槌重擊頭部,重傷留醫。該名署名“中國人劫匪”的人在傳單上“告誡”華裔住戶、業主和租客,“請看上面新聞,當我們劫匪入屋行劫,最好不要阻止,要任由我們打劫。在加拿大,打劫及偷物件是很輕罪行,警察不會積極處理。如果你們反抗受傷,就不值得。”
傳單又寫着,“下次我們來打劫,要合作。如果我們受傷,會告你。如果你們受傷,話知你!你抵死!”
據《明報》報道,列治文皇家騎警正對有關案件展開調查,發言人提醒戶主,受到恐嚇應立即報警,以便他們調查。而溫哥華市警就澄清“劫匪”說法,稱戶主若在自衛情況下打傷入屋行劫的賊人,未必會遭到起訴。
列治文皇家騎警發言人Peter Thiessen證實,騎警近日的確接獲多宗涉嫌受到恐嚇人士的投訴,可能有部分投訴人是華裔,實際的個案數字現時沒有統計。
他說,賊人向戶主派發有恐嚇內容的傳單,行動顯然是有意的,並非偶然,戶主要加強警惕,不可掉以輕心;不過,現在尚無足夠證據顯示賊人的行動是有組織的,有待警方深入調查,再作定論。
而溫哥華市警發言人Scott Driemel則鄭重聲明,警方對任何有關市民遭到恐嚇的投訴或入屋行劫的案件,都會認真處理。他強調,誓方是容許戶主在自衛的情況下對入屋行劫的賊人動武,甚至用有限度武力保護個人的人身安全打傷劫匪。
另一方面,李溢律師在接受《明報》訪問時表示,以法律的觀點來看,市民遇劫時反抗導致匪徒受傷,會否被警方檢控,需要視乎每一宗案件的實際情況而定,最基本的因素包括考慮當時歹徒是否持有武器和使用的武力情況,以及事主使用的武器和使用武力的情況作衡量。
另外,歹徒當時是否準備繼續行劫,抑或是準備逃走亦是主要的考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