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位朋友一家今年六月登陸多倫多,按照我們的提議,他們趕在六月學校放假前去學校了解情況,安排孩子作相應的語言和學習能力測試。測試結果出來後,他們帶着孩子去所居住地的高中報到,接待他們的是一位年長的白人女士,她說現在不能辦理,要等到八月二十號才受理新生。
八月二十號,我驅車帶着朋友和她的女兒去學校,學校的操場上空蕩蕩的,我們剛拉開學校的大門,一位女士就迎面走來,告訴我們:今天無人辦公,請你們明天再來。
又過一天,我與朋友約好,將要帶她們去學校註冊,這次,我比較慎重,先在網上找到學校辦公室的電話,一個電話打過去,還好,有人接聽,但是,她把電話轉到負責學生註冊報到的部門,結果無人接聽,只是要求留言。按照我以往的經驗,遇到留言電話,就不知何時可以得到反饋的性息。我只好重新撥號,與學校接聽電話的人說明情況,詢問今天去學校可否給新生註冊。接線員說:“你必須親自到學校來,電話聞訊是不予受理的,並且,不能保證今天可以註冊,只能預約下次。”
我去朋友家接她們母女倆到學校,校內靜悄悄,我們直奔註冊報到的那間辦公室,門上掛着“請進”的牌子,我輕敲一下門,然後,推開虛掩的門,只見室內辦公檯後面坐着的還是那位矜持的年長白人女士,她抬起眼睛看了我們一眼,嚴肅地問道:“居住證明材料?”我請朋友趕緊從包里掏出G1駕駛執照和上個月簽署的買房合同,我把駕照遞給女士,她拿過去瞟了一眼,問道:“什麼時候開始住在這裡的?”我實話實說:“我的朋友剛買的房子,準備這個月底搬家。”她手一揮:“她們還沒住在這裡,根本不能註冊。”我立即說:“她們現在住在朋友家,地址也屬於這個學區。”於是,我告訴朋友:“把你與房東簽署的租約協議拿給她看。” 51.CA 加國無憂
那位女士用她的火眼金睛一下子就看出問題來:“這份協議是從網上打印的樣本,不具備法律效果。”天呀,有多少新移民們是非法居住在別人家?難道沒有一份合法正規的租房協議,朋友的女兒就不能註冊報到?我向她請求道:“她們已經買好房子,過幾天就可以搬入居住。你看,她的駕照上的地址就是她所買房子的地址。”“什麼?那張駕照也是非法的,如果給警察發現,是會惹麻煩的。”我的頭立馬暈乎,事情辦不成還惹上官司?那位女士不容分說地揮揮手:“你們走吧,等搬家以後再來註冊。”我只好說:“請告訴我們什麼時候再來註冊?”“她們什麼時候入住?”“八月三十號。”“那就八月三十號再來。”“需要什麼證件來證明入住?”“你們先回去,打電話來我再告訴你們。”“她們不會用英語打電話。”我說:“她們的英語聽力有限。”“那你可以打電話來問。”她霸氣地說。“我是可以打電話,可是,你們多半是不接聽電話的。”我終於忍不住抱怨道:“為了註冊,她們已經來了三次。今天,我在來之前打電話,你不接聽,前台說你太忙,要我們親自來一趟。”“誰讓你們來的?”她提高聲音嚷道:“我確實很忙,沒時間接聽電話。”她離座走到裡面一張辦公桌旁,拿出一張名片給我:“你們現在就走,我很忙,有事打電話聯繫。”我生氣道:“我打電話你不接聽,讓我留言,你打電話給我,我也沒空,不能對話,如何交流?”她不再說話,坐在離我們較遠的那張辦公桌後面,翻看桌上的紙張文件。
我和朋友站在原地沒動,我對朋友說:“我從沒見過這樣的學校辦事人員,看來這事難辦,即使你再來一次,也不一定能提供她要求的所有文件。”這時,電話鈴響起,那位女士拿起電話,回答對方的問題。
接完電話,她見我們還站在那兒,沒有離去的意思,甩過來一句:“她們準備什麼時候搬入新家?”我趕緊回答道:“八月三十號。”她站起身,遞過來幾張表格:“把這些表格填好,等九月開學的時候帶來就行了。”我高興地接過表格,再三表示感謝,讓朋友把所需的材料全部遞給她。她開始詢問朋友孩子的姓名、年齡等個人狀況,把這些性息記錄在一張表格上存檔,然後,留下孩子英文以及其它學科的測試成績單,以便安排合適的班級。
我們長舒一口氣,總算給孩子報上名,看來外表強硬冷漠的人,內心有可能也是柔弱而富有同情心的。
(作者: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