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網絡技術的日益普及,人們傳遞信息很少再經傳統的郵政系統寄信來實現。但有些時候還必須經過郵局把資料和文件寄到對方,例如:蓋原始印章的資料、親筆簽名的文檔,等等。這時就要求郵局的工作務必不能有閃失:損壞尤其是丟失。可是就在前不久,我經加拿大國家郵政寄往美國的一封信竟然匪夷所思的丟失了,這對於剛來加拿大的我,真感到新奇。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今年8月14日下午,我經北約克一個郵政代辦點寄住美國北卡拉羅納州A城市朋友張先生一封掛號信,其中有張先生護照和一份多倫多當事人親筆簽名的文檔。
信寄出的當天我就把收據上的信件查詢號告訴了張先生,第三天(8月16日)上午他告訴我,從網上查出信已到達紐約海關。這麽快就到了美國當時我感到很欣喜,與此同時也覺得他選擇加國郵政寄掛號信尚為明智,因為寄前我曾下意識的建議他用聯邦快遞速遞,他說時間很充裕,從性價比來考慮用國家郵政掛號信方式就可以了。(收信人雖已買好去北京的機票,但啟程那時已是9月30日了,時間還很充裕。)
待過了一周已8月24日,張先生來電話說還沒收到信,我勸他耐心等一下,並且告訴他我曾看到過從美國來的信封上蓋了23個郵局印章的信,分析是檢查需要時日吧,反正時間還充裕。待到了8月底我主動問張先生,答曰仍渺無音信。又過了三天已經9月4日了,他要我以寄信人身份給加國郵局打電話,申述寄信和查詢此信情況,因為在兩天之前他以收信人身份問詢了加國郵局,郵局答覆說不受理收信人的問詢,必須是寄信人問詢才予以受理。
我的英語會話能力根本對付不了這件事的陳述、申辯,於是只好求助女兒幫忙,並請郵局留下女兒的電子郵箱和電話號。這天女兒陳述後郵局對她講,8月 14從多倫多寄往美國的一大包郵件都集聚在紐約海關待檢,既然事情如此也只好耐心的等待了。出於一天天的遠離寄信日和去北京的機票日程一天天迫近,到了寄出信已一個月即9月15日的時候,張先生要我向加國郵局提出,請美國紐約海關在分揀時,可否把他那封信作為特殊情況予以照顧,即先揀出和快寄往北卡拉羅納州周他家。這事從我內心講可以說想都不要想,但為了安慰張先生那顆火燒火燎的心,我女兒還是與加國郵局說了,郵局答覆的倒也爽快:不會去做,實際也做不到。再過一周已經9月22日再問郵局,郵局說對此郵件已經立了檔案號正在查找,此時我們寄收雙方的心都已涼了多半截。
從9月2日到9月22日我們寄、收信雙方共向加國郵局打了四次電話,郵局答覆內容依次序分別是:一次——不受理收信人問詢;二次——壓在海關;三次——不可能予以照顧優先檢、發; 四次——已立案查找。
時間到了10月10日,加國郵局終於給我女兒打來電話,用習以為常的口吻說:8月14日寄往美國的信已全部丟失,郵局將發一封電子郵件給寄信人確認此事,與此同時寄出一張額度為46.50元(寄出郵費的三倍)的支票。對這一信息我第一時間告知了張先生,他無奈的說,總算不是“泥牛入海無消息”而是真正知道石頭掉到了海底,心也就徹底涼了。對於那張支票他更是哭笑不得,僅其經濟損失就有:1.開車去華盛頓辦理補發護照的多次往返油費; 2.申請補發護照的費用; 3.去北京機票的損失。至於時間、精力以及當誤了該辦的事所帶來的後續影響和損失那更是無法衡量和計算了。
張先生的損失可想而知,而對我來講無非是多花了一些時間和精力而已(包括我女兒),可讓我感到驚異的是:1.經加國國家郵局寄信還真有丟失信件的事。(以前曾聽別人講過以為是訛傳)2.效率奇低——從信寄出到確認丟失竟然將近兩個月!3.怎麼會一大包信都丟失了?又不是小的螺釘、螺母零件!這是叫人匪夷所思。
巧合的是在此期間我還經歷了一件也是與寄信有關的事。兒媳兩歲的外甥從多倫多送回上海其祖母家撫養,當地公安部門限期要求提供小孩在多倫多經過認證的出生紙。由於兒媳姐姐已經在上海,就委託兒媳代辦並快遞迴國,兒媳辦完通過聯辦快遞寄往其外甥祖母家,不料寄出後的第二天就接聯邦快遞通知,說由於聯邦快遞與中國郵政有協議,信件不能寄給個人,只能寄給單位——代辦點對此也似是而非——並對此表示歉意。當天兒媳發電子郵件給聯邦快遞把收信地址改為其外甥祖父單位,結果改寄的第三天對方就收到了,沒有超過交給公安部門限定的日期。但是事情到此並未結束,過了幾天,聯邦快遞又寄來一張與快遞寄出費用等值的支票。這件事對於剛來加拿大的我又是一個新奇的事。
由此小事我感到國家壟斷行業和私人民間企業就是不一樣又有了一個例證。雖然是一件很小很小的事,而且中國外國無一例外,想到此我對加國郵政和聯邦快遞的表現也就不再感到新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