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遇到騙子 千萬要警惕協會商會 |
送交者: 聊聊寶貝 2013年05月02日00:32:34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加拿大是天堂嗎?不是。LG剛登陸就被騙了,還是被同胞所騙。對移民後要經歷的大苦小苦我們都有思想準備,就是沒想到還會有打官司的經歷。事情還得從LG剛登陸時說起。 騙人的“協會” 2008年LG登陸不到半個月就找到一份不需拼體力、有點技術含量的工作。有了工作,生活穩定,心也安定下來。LG開始騎驢找馬地尋找適合自己的專業工作。這時,看到網上有一則中文招聘信息:某金融協會招聘項目管理經理。上面還寫明:其項目管理團隊的宗旨是“將加拿大有關金融、投資、管理、營銷、項目開發合作等方面的專業人才整合起來,為加拿大、中國等有關項目提供一站式的項目管理服務”。 說是招聘,其實是沒有工資的鬆散組合,且只占用業餘時間。LG想去試試,在國內他曾多次為集團公司成功引進國外合資合作項目。可以說這是他熟悉的領域,如能以此為入口,促成加中合作項目,同時積累工作經驗,還可為將來找到專業工作做些準備。經過面試,LG被錄取了。同時錄取的還有幾個和LG差不多背景和打算的人。 2009年3月,在該協會會長李友(化名)的主持下,隆重召開了新聞發布會,中國駐溫哥華領事館的領事及溫哥華眾多華人媒體到場。會上宣布,由該協會和另一團體聯合主辦的招商會將於2009年8月在溫哥華舉行。在會上印發的“加中合作項目招商指南”上,所列出的投資項目洋洋灑灑有好幾大篇,“有包括糧食產品加工,綠色大棚,農業、生物、奶牛飼養,釀酒,金礦銅礦開發等八百億的項目待開發”。當時有《明報》記者就“八百億的項目”提出疑問:“八百億不是個小數目,你們怎麼保證這麼多資金項目的落實呢?”發言人回答說,有薩省及BC省地方政府和企業的支持。會後,溫哥華的各大媒體都對這次新聞發布會作了報道。 就在新聞發布會當天,會長李友向每位工作人員收取了一千元借款,他說該協會是非盈利單位,沒有資金,前期啟動項目需要向大家借款。待項目開展起來後歸還。當時參加會議的有七八個人,包括李友在內,有五個人交了款。(按李友的說法,沒交款的人算自動退出。) 說實話,在決定借款前,我們還真認真論證了一番,警惕這會不會是一個騙局?經分析認為,“協會”是政府審批合法註冊的組織,會長李友與加國政府官員及領事館人員很熟,在社會上是有影響力的人物,有這樣的背景,即使想騙錢也不會只騙這區區幾千塊錢吧,由此而損失的信譽遠比這幾千塊錢重要。李友要想在溫哥華繼續生活下去,就不會做這因小失大、自毀名譽的事。按我們當時的理解,要想把招商活動開展起來,需要每個人投入許多業餘時間,會長向大家借錢的目的,是想以此拴住大家的心,讓每個人認真投入精力去促成活動的開展。 大家本以為有現成的項目,圍繞其開展工作,主要是去爭取中國的投資合作方,但在討論到具體項目時發現,對外宣傳的八百億項目只有寫在紙上的列單,根本沒有委託、授權和合作意向等具體文件。在大家的追問下,李友解釋說,新聞發布會上說的開發區只是虛擬的區域,要求大家各自去找項目。當大家提出需要有一些資料和制度保障時,李友就說目前還不完善,讓他們這幾個項目經理着手編寫。原來整個招商活動只是個宏偉的空框架而已。 剛開始,李友對來開會的幾個人宣稱,該協會與合作團體招商會有兩班人員,大規模的項目和人員在另一班人員那邊。大家提出,需要共同參與研究問題,於是“兩班人員”才坐到一起,此時真相暴露,所謂“八個項目團隊”都是子虛烏有的空談,所有參與人員加在一起也不足八個人。這時大家才發現,李友有很多虛假的說法在欺騙大家。作為協會,很多行為都是不規範的。於是大家要求查看協會註冊批覆文件等信息,李友則多次推脫迴避,始終也沒有人看到過上述內容。 到了2009年8月,招商會根本沒有如期進行,且“項目”沒有繼續進展的可能跡象。在之後的接觸中,大家逐漸看清了李友的面目。他的辦公室是臨時借用的,沒人知道他的確切聯繫地址。而且大家回憶借款當時,他甚至不給開借據收條,是在大家的堅持下才勉強寫了收條。說明他當時就有賴賬的想法。 於是幾人分別提出要退回借款。李友開始找出種種藉口推脫抵賴,拒絕還款。一會兒說錢不在他手中,一會兒說錢已經花完,一會兒又說錢沒有動用,最後乾脆採取逃避的做法,不接電話,不回電郵,玩兒消失。 在加拿大,名譽比金錢更重要,而李友卻敢拿自己的名譽換錢。他的伎倆就是周旋,拖延,直拖到對方放棄,他的錢就騙到手了。而這幾個被李友招聘來的項目經理,原本在各自專業領域裡都是佼佼者,獵頭公司追逐的目標人才,在加國為找工作上當受騙,心有不甘,遂決定訴諸法律,在討回公道的同時,將李友的騙人行徑曝光,避免他人再上當。 與無賴打官司 這個協會就是李友個人註冊成立的,後來才知道,在加拿大成立個什麼協會太容易了,誰都可以申請成立。李友就是披着“協會”這個合法外衣行騙的。按說應該告他詐騙,但因找不到其它證據,四名原告手中只有借條,所以只能告其借錢不還。 2010年7月,小額法庭以民事借款糾紛立案,然後是兩次庭外調解。上訴一年後,才進入法庭預審。 2011年9月開庭預審時,仍屬於庭外調節。預審在一個像似辦公室的屋裡進行。事先雙方按要求遞上了說明材料,期間又補充了幾次,法官對整個案件已瞭如指掌。法官先問四名原告:你們都有工作,打官司會耽誤許多時間,如果能協商解決,少還一點你們能接受嗎?四人回答,願意協商。輪到問李友時,法官直截了當地問:“你打算還錢嗎?什麼時候還?你要出個offer。”李友帶來一個翻譯,回答說:“我沒錢”。等於承認自己借了錢,但不想還。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勢。法官詳細追問他:“這段時間你是怎麼生活的?”你有房嗎?有車嗎?孩子上學嗎?日常開銷用款從哪裡來?等等。李友始終不正面回答,左繞右繞想扯開話題。結果與前兩次調解一樣,都因李友沒有誠意地耍花槍而沒有實質進展。調解失敗,只有等待正式開庭了。 2012年2月9日是正式開庭日。民事法庭只是一間大點兒的屋子。原以為是有原告席、被告席、旁聽席的正式法庭,就像電影中的場面,而實際只是一個稍大些的辦公室,甚至還不如調解室的面積大。 前兩次負責調解的法官都是香港人,正式開庭是白人法官主持。法官坐在前面的桌子後面,類似教室講台的位置,對面擺一排桌子,原告被告各坐一邊。書記員按程序點名,念委託書,要求每個人要誠實,對自己今天說的話負責等等。申明整個判案過程需一個小時。 法官言簡意賅地陳述了事實經過,然後向原告被告提問確認。從幾次調解到開庭,李友每次都請翻譯來,因為他英語很爛。LG等四名原告只在最後一次請了翻譯,費用是每小時50刀,按2小時起價。 在法庭上,李友仍在耍賴,說他還有證據,法官不客氣地對他說,已經過了程序規定的期限,你現在沒資格提供材料了,只需回答提問。 然後問李友:“你收到借款了嗎?” 李友:“收到了”。 法官:“還了嗎?” 李友欲辯解,法官再次打斷他,說已經給過你機會了,你沒必要解釋,只需回答“還錢了嗎?” 李友無奈承認:“沒有還”。 一個小時時間到,法官宣布判決結果:被告李友是協會的頭兒,以開會名義借款不還,自己私自花掉,事實清楚,證據充足。應還原告四人共4千元錢,外加從09年8月起到今天的利息,以及原告四人的訴訟費,申請費等費用。 從提出上訴到審判結束,歷時一年半。官司雖然打贏了,和騙子的周旋卻並未結束。 法院判定李友應在指定的時間內還錢,但李友居然無視法律,像玩遊戲一樣給每個人開了一張空頭支票,虛擬還錢過程,然後就消失了。 加拿大是法治國家不假,法律嚴明,但面對欠錢不還的無賴,還真沒有更強硬的措施。讓李友還錢的方法不是沒有,一是一旦發現他的銀行帳戶里有錢,即可扣下還錢。可李友留給法院的帳號里從來沒有進帳的錢。二是可以他的不動產頂帳,即把他的房產、汽車等作價拍賣還錢。可那還需要再付一大筆費用給法院。所以,贏了官司一年後的今天,LG他們仍然沒拿回自己的錢。 更讓人不能容忍的是,這個慣騙、資深騙子李友,居然又在網上發招聘項目經理的廣告,故伎重演,繼續欺騙不明真相的人。很可能在騙LG他們之前,就已經騙過很多人了,只是每撥人都和他耗不起,只當是吃虧長見識了,只有LG他們繼續追究對他進行了起訴,結果李友雖然輸了官司,照樣可以不還錢,他就有膽繼續行騙。我把經過寫出來,以LG花學費買到的教訓來提醒後來人,加拿大不是天堂,移民中也有騙子,尤其要警惕打着協會、商會幌子行騙的人。 (亮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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