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警察再次濫用暴力殺人,令人震驚。上周六,在多倫多市中心,一個可能心理失常的青年在有軌電車上突然發狂,揮舞着一把三英寸長的小刀,命令車上所有乘客下車。警察趕到,不由分說,開槍把他擊斃。
一位路人拍了一段錄像放到網上,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i4In494rAg
警察趕到後,對着青年喊道,“放下武器!不許動!”隨即便向他連開三槍。幾秒鐘後,又連發六槍。此時年輕人已經中彈倒地,可是警察仍在高喊,“放下刀子!”20秒鐘後,一位警察上了電車,又用電槍電擊那位青年。
警
察的責任是維護公共秩序、打擊犯罪。使用武力是警察行動的最後手段,而且必須遵守“最小限度使用武力”原則,盡一切可能減少傷亡。可是,從現場情況看,當
時電車上並沒有其他乘客,這個青年並沒有暴力反抗,他手裡只有一把三英寸長的小刀,對警察也不構成任何威脅,因此,完全可以通過勸說讓他走出電車,放下小刀投降,哪裡用得着連開九槍把人打死呢?
此舉引起多倫多市民強烈關注,紛紛譴責警察濫用暴力殺人。今晚,大批民眾聚集在警察局門口舉行抗議活動,並悼念死者。
多倫多警察濫用暴力似乎已經成為習慣了,而且因為懲罰不力,越來越囂張,無法無天,動不動就扣動扳機,這樣的濫殺在過去幾年已經多次發生了,《多倫多星報》
羅列了許多案例。比如有個人手裡只是拿個螺絲,三個警察懷疑他持有武器,不容分說便開槍把他擊斃。有個人只是把一個塑料椅子扔向警察面前表示憤怒,便被警
察擊斃。統計資料顯示,從1988年至2010年期間,至少有12名精神病患者遭多倫多警察開槍射殺。
有人研究,警察暴力產生主要是由於下列原因:
一是特權思想。因為警察執行的是統治者的意志,容易忘乎所以,把自己凌駕於法律之上,專橫跋扈,濫用暴力。另一個原因是心理壓力。警察屬於特殊職業,比較
危險,壓力較大,特別是新徵募的警察,往往缺乏心理訓練和警務經驗,在處置複雜、緊迫情況時容易濫開槍。
世界各國對警察使用武力制止犯罪都
有嚴格規定:當犯罪嫌疑人正使用武器威脅警察或他人生命時,必須先口頭警告,然後鳴槍警告,當非使用武器不能消除這種威脅時,開槍擊其非致命部位,當對方
失去進攻能力時,立即停止使用武器,使用武器後應立即報告並保護好現場接受檢察官調查。從上面的錄像可以看出,多倫多警察的行為類同謀殺,
應當受到法律嚴懲,否則難以服眾。
首發:獨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