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東嶽兇殺案中的蛛絲馬跡和案件疑點分析 |
送交者: 佚名 2004年07月26日18:02:50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從簡單推理看張父母的惡劣為人 文章來源: polopine 於 2004-07-23 14:11:23
如果樓下關於陳敏和LILY真在張家吵過那麼場大架的事是真的話,可以馬上得出張家平時與人糾紛不斷,仇人遍天下的推論: 從東嶽被綁到破案幾乎一年,警方動用了規模巨大的警力最後才把疑點集中到陳敏, 為什麼那麼辛苦? 誰都知道, 由仇恨產生的犯罪動機是警方破案的最主要線索之一,所以在綁案發生後,警察首先問張父母的問題就會是"你有什麼仇人嗎?你知道誰恨你嗎?你以前和誰發生過什麼衝突嗎?"等等.換了別人一定馬上說,"啊,以前某房客被我趕出去,他男朋友還想打群架",然後與此事相關的一切人和事立刻會成為破案的HIGH PRIORITY,破案就有了重點方向.而張父母說了沒有?肯定沒有,因為從案件一開始警方就完全表現得象無頭蒼蠅.他們不敢說? 我想沒人會認為他們不敢說的.所以,他們是不記得了!為什麼會不記得了? 一般房東會忘了關於房客的這樣大事? 結論只能是這樣的事對他們來說根本不算大事,連一件事也許都算不上,平時發生得太多了,象每天吃飯一樣. 不僅是房客,其他方面產生的麻煩也一樣多.警察甚至可能完全被自己單獨得到的圍繞張家的種種麻煩和糾紛的線索淹沒了! 得到這樣的推論不盡讓我悲哀.東嶽可以說是被她父母間接害死的.我不知道她被綁後還活了多久,假如她還活了一段時間,假如她父母平時與人糾紛少點,能象普通房東那樣記住想打群架的被趕房客的話,警察說不定能來得及救出活的東嶽. 可憐的女孩,願她早早投胎,來世找到與世無爭的父母. 我講一點張東嶽父母的為人(我的真實經歷) 文章來源: 不願多透露姓名 於 2004-07-23 00:42:10
第一次見到東嶽的父親是,我喊了一聲叔叔好,他皮笑肉不笑的歪頭說了一句:叫我張先生!,平時他說洗澡時間不能超過20分鐘,乾衣機只有下雨天才可以用,平時要拿到外面曬,做飯時他們經常下來檢閱,我住的是地下室常年黑暗,所以我出去經常不關燈,有一天我回來他叫我上去,然後像個教導主任的態度馬上坐下(我站着)拿了張電費單一拍說:你自己看看!!天哪,日光燈能費多少電?我補了他們20元。因為我們都是剛來不懂,一開始他們兩夫婦就灌輸他們的房租已經很便宜了,再加上當時我沒車,他們的房子又確實離學校非常近。入住的時候,簽了他們的租房協議必須一次繳納6個月房租加上3個月的定金,如果中途退房定金不退,我是地下室房間(大概書房大小420元)後來住滿了,我就搬了!不過,小東嶽是個好孩子,有時還拿她畫的畫給我看,很有禮貌的!!真是悲劇 (補充一點:以前有個浙江的叫bill的因為在他洗衣的時候突然洗衣機壞了,那個肥婆還叫人家賠維修費,bill不給她男人馬上衝下來說:你是不是想要接我的律師信??後來我就不知道賠了沒有,另外肥婆還寫時間表每人一個星期只能用一次洗衣機 陳女友跟張家父婦反正爭吵,被張家女人扇了好幾個耳光 文章來源: 陳女友跟張家父婦反正 於 2004-07-23 05:33:41 聽說張東嶽的父母從前是做移民生意的? -紅手套- (34 bytes) (285 reads) 2004-07-23 • 反正在這裡是坑移民出名的.過去報紙新聞上有過.說他們違法 還因此扣除了房租,要趕她出門,趁她不在家上學去,把她的東西全都仍到屋子外, 馬路上,鎖上門,聲稱如果進他們家門,就報警抓她,最後她忍氣吞聲的走了, 這不是第一次他們夫妻對留學生這樣了,好多次 (確實如此,那天我也在場,原因好像是陳珉在lily房間留宿,雙方都吵得很兇) 女的是周莊,男的是寧波 -回覆:張東嶽父母是哪 最後,補充以下,我希望大家不要給張東嶽捐款,因為這場悲劇的發生,小東嶽已經無法得到任何的彌補了,她已經去了到了天堂和快樂的天使們玩耍。現在的捐款只能留給間接造成她死去的父母手中,所以我呼籲大家在哀悼小東嶽的同時不要捐款。
震驚大多倫多地區的9歲女童張東嶽被擄殺案,警方經過9個月零1天的偵查,拘捕21歲來自上海、3年前以簽證學生身份到多市讀ESL英語課程的男子陳敏(MIN CHEN)被控一級謀殺罪名。警方並將疑犯女友帶返警署協助調查。疑犯非租客曾到東嶽房間 皮爾區警察總長格尼(NOEL CATNEY)稱,愛好釣魚的疑犯與有共同嗜好的張東嶽一家稔熟,探訪過張家並曾到過張東嶽房間,張氏夫婦前午於警局認人時,均對疑犯是其熟悉的留學生感驚愕。 皮爾區警察總長格尼表示,雖然被捕疑犯並非張氏夫婦的租客,但他的一名女性友人曾於2002年9月至2003年3月份期間,租住張氏夫婦地庫,故在此時期陳敏曾到過WHITEHORN CR33號張氏寓所及與張氏一家見面至少4次之多,其中兩次與張氏夫婦發生爭執。 他特別指出釣魚是陳敏課餘嗜好,並且經常前往距離警方於3月27日發現張東嶽屍體(即艾靈頓大道以南密西沙加路4605號)附近的祈德河(CREDIT RIVER)一帶釣魚,故格尼稱,陳敏頗熟悉棄屍一帶環境;雖然張氏一家亦曾到過祈德河堤岸釣魚,但格尼卻不願證實疑犯是否曾與張家一同到該處釣過魚。 皮爾區警方聯同多市警方前日早上在士嘉堡雪柏大道東的柏文大廈將已受監視的陳敏拘捕。 檢控官薩特馬殊向本報表示,被警方邀請協助調查的涉案男子女朋友,經問話後已被釋放。 警方於記者會上表示,陳敏於2001年從上海以簽證學生身份到多倫多就讀ESL課程,他先後就讀過辛力加學院(SENECA COLLEGE)及麥唐娜國際學院(McDONALD INTERNATIONAL ACADEMY 整件事我個人認為的分析 文章來源: 我也是事件知情者 於 2004-07-23 12:29:55
那天陳珉留宿被趕出來,大家吵得很兇,lily推了張母幾下,結果兩個女的再屋裡打起來了,張父母好像天不怕地不怕的樣子,當時陳叫來了好多同學一副打群架的樣子。可能就是因為這個陳想嚇唬嚇唬張父母,帶走了無辜的東嶽,可是事情鬧大了,不知什麼原因把東嶽害死了,陳當時20歲頭腦可能太不冷靜。 |
|
|
|
實用資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