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殺人?
一旦殺人之後,最大的可能有:1.被抓到,去做牢或償命,2.僥倖逃脫,東逃西逃,人心惶惶過一輩子.殺人付出的代價是巨大的.因此,不是到萬不得已,沒有人輕易去殺人.往往殺人的人,在殺人之前,一定是會好好充分考慮利弊的.是不是非殺不可?值不值冒險?另一方面,也有個人性道德良心的問題.可能明明是可以殺人,可獲得最大利益,但他們不會去做,那種人是善良的,那樣的行為,應該是占絕大多數,那才是現代文明社會的主流所在.
可是,最近的一些事,讓人莫名其妙,在小留學生中,接連不斷出現一些毫無道理的兇殺,被害者甚至是無辜的,而殺人的原因也極其荒謬,僅僅是一些雞毛算皮的小事:可能是鬧小矛盾,或者口角不和等.稍為不如意就凶相畢露,好象殺人是那麼好玩的,想殺就殺了,殺了就跑,根本不會去考慮什麼後果,視生命為草介,殺一個人象采死一隻螞蟻一樣.更加令人奇怪的是,竟然有人同情毫無人性的殺人犯,他們的道理好象很充分,"房東管的太嚴"等等,該殺!這是什麼世道?是什麼天理?人命竟如此的不值錢.不知這種人是怎樣教育出來的?又不知是誰教育的?幸好,這樣的人是極少數的,要不,人人都因一點小事就殺人,世界上不血流成河才怪呢.
不妨分析一下,拿小東嶽這事,就是房東和房客的小衝突,房東再"黑"又能"黑"到那裡去?不外讓房客少洗衣,或房租費高一點等等,不方便又能不方便到那去?房租高又能高到那去?房客了不起也只是虧一點點錢,房客還是可以離開的麼,難道人命這什不值錢?只值幾十元,幾百元?請不要忘記,加拿大汽車事故中,造成重傷的,賠償就可能到幾萬到幾十萬.不知有人能告訴一下,在那裡能買到幾十元、幾百元的人命?另外,還有其他的幾次殺人又怎樣解釋呢?因為和女朋友的口角和鬧矛盾?
本來,出國留學是一件好事,只要努力就能學到不少先進的知識和技能,日後大有所為,這也是父母所盼望的.可是,書讀不成就算了,也不要"出事了",特別是出大事。象這幾次,這下子,一輩子就完了.不但是害人害己,還要讓自己的父母傷心透頂,想想看,得到悲劇,拿什麼回去見"江東父老"?,又如何報答父母養育之恩?這裡倒不是存心去貶低流留學,也不是刻意去指責他們是"留學垃圾",而是希望,每一個人,特別是每一個留學生,把眼光放遠一點,不要太計較那麼一點點的得失,因小失大太不合算,輕易殺人太沒良知,太過兇殘.當然,相信多數留學生是不錯的.衷心希望所有的留學生、所有的移民、所有的人,都能珍惜性命,珍惜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