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正視房東與房客之間的矛盾 |
送交者: 何昀 2004年08月03日18:08:02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震驚全城的東嶽案終於有了一個結果。孩子的父母在對媒體發表的信上稱疑犯陳敏的被捕是“某種意義上的終結”,然而在華人社區里,疑犯的被捕僅僅是辯論的開始。 除了由來已久的小留學生問題,華人房客與華人房東之間的矛盾也隨之浮出水面,並以一種醜陋的姿態登台亮相。說它姿態醜陋,是因為某些吃過虧的房客完全是趁人之危,在小東嶽父母經受如此人生劇痛的情況下對他們進行種種指責。一些人在警方嚴守口風的情況下,隨便將綁架案的主因歸結為張家對房客不好引來報復。就算有的房客對張家不滿,但疑犯陳敏根本不是張家的租客,陳敏有什麼要報復? 不過,雖然東嶽案的“報復動機”站不住腳,但華人社區內房客與房東之間的緊張關係仍然是個不容忽視的問題,值得大家關注。其實客觀來看,房東與房客之間的矛盾幾乎是無法避免的。就算房東房客雙方都是好人,也還存在個性格不合、脾氣相衝的問題,更別說有些房東確實心黑手辣,欺負新人,而一些房客陋習多多,難以理喻。 先從房客的角度看。房客當中最容易吃虧的恰恰是那些暫時處於弱勢、需要幫助的人,比如剛剛落地的新移民,以及家境並不富裕的小留學生。某些黑房東,用句老話說是柿子專揀軟的捏,自己也沒多大能耐,於是就欺負新來者,因為新移民人生地不熟,語言也不過關,對保護租客的法律更不了解,再加上房客們剛剛到了新環境,急於安定下來,根本沒有那個"鬥志"和人糾纏,於是乎,某些房東趁人之危占點小便宜,甚至敲詐勒索。筆者就聽說一位朋友講過自己的經歷,他來加時的一個房東不肯按合同退他訂金,還當着他的面大言不慚地講:“我知道這錢該退給你,但我就不退,你能怎麼樣?不欺負你們欺負誰?” 不要以為只有房客才容易受欺負,有不少房東也是受害者。有些房客不尊重房東的勞動,認為自己反正已經交了租金,所以在房子裡想怎樣就怎樣,房東無權干涉。有些人不但開着長流水長明燈,還要把電視音響開足音量,只要自己舒服,絲毫不顧及房東和其餘房客。還有的則是惡意破壞房屋,或者則拖欠租金,如果房東要終止租約,便出言恐嚇。總之,無論是房東還是房客,誰狠誰就占便宜。 以上說的當然都是極端的例子,能夠說出那些話、做出那些事情的人畢竟是少數。但是我們不要小看這些極端事例。在這個信息流通迅速的網絡時代,極端事例能夠在普通人心目中產生巨大影響。這些極端事例促使我們的社區兩極分化。張東嶽案發生後,房東和房客就分成兩大陣營,各執一詞。房客們說:黑房東們該醒醒了,坑人遲早糟報應。房東們則說:再也不招新來的人當房客了,不拿你們當爺供着,你們哪天綁架了我的孩子怎麼辦? 為什麼會分化成兩大陣營?因為就算在平常人中,也有大批關繫緊張的房客與房東,這是由一些無法避免的客觀因素造成的。最關鍵的一因個素當然是錢。不管是房東還是房客,都不是經濟基礎雄厚的人。對房客來說,要麼剛剛移民,沒有正式工作,要麼是家裡省吃儉用送出來讀書,用的是父母的錢;對於房東來說,因為華人社區中買房成了風氣,為數不少的家庭僅僅是有了一份正式工作,可以借得出貸款了,於是就咬緊牙關買房,並不考慮實際承受力。為了供房貸,這些屋主不得不出租房間。 這種條件下,房東和房客雙方自然都要斤斤計較。有的房客看着房東一個月收入上千塊房租,卻不知道房東在買房和改建房子的時候投下多少資金,而租房的成本除了最初的投資,還要包括水電氣以及電話、電視、上網等等消耗,再加上房租收入還要繳稅,最後到手的並沒有那麼多錢。不少房客,尤其是一些年輕學生,很難忍受房東在用電方面的苛求,其實他們不明白,在用電方面稍微松一松,每個月就會多出幾十元甚至上百元的消耗。 房東們既然斤斤計較,房客自然住得不舒服。不少房客抱怨,房東對自己就象防賊一樣,時刻盯着你是不是浪費了水,多用了電,每天做幾次飯、洗幾個澡。還有些房東把出租房子當成一份正經收入,將本來不適合出租的空間也改建了出租,條件很差,但租金並不便宜。房客沒有意見才怪? 除了經濟問題,還有文化差異。不少房東來加幾年,思想和生活習慣與剛來的人已經很不一樣。比如,一些移民認為房東理所當然該給自己提供些小小方便,比如搭車買個菜等。可有些房東偏偏要算細帳,搭車要收你兩塊錢(現在汽油費也是挺貴的),這就會導致不愉快。 華人社區內房東與房客的這種緊張關係,是新老移民矛盾的一個表現而已。其餘如介紹工作、賣保險、賣教育基金等方面,也存在類似矛盾。老移民往往覺得現在的新移民太狂,不好相處,而新移民則抱怨老移民喜歡坑人。其實華人社區裡的新老移民彼此需要,老移民要做新移民的生意--這本是華人社區壯大的一個優勢,為什麼不利用?而新移民也需要老移民提供的服務,包括住房。如果去租公寓,條件自然是好得多,但人家要求你有收入證明、有過去的住房記錄、一次可能要交上千元的訂金、有孩子的家庭還必須至少住兩居室,種種限制,迫使新移民不得不把眼光轉向私人出租的房子。 既然新老移民彼此需要,既然房東和房客誰也離不開誰,那麼如果改善關係,如果提高共同的生活質量,就是我們要思考的問題。象現在這樣彼此憎恨,只能大家一起受罪。 如何改善關係?筆者以為,除了多多了解彼此的處境之外,成立一些找房的服務機構也是個辦法。非華裔社區就有這樣的機構,相當於中介公司,幫助房客找房,收一定佣金,但是對顧客也有一定責任。通過一個象樣的中介人,房東和房客明了彼此的責任和義務,凡是有規有矩,對雙方都是個約束。 ( 大中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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