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團聚移民申請細節公布 |
送交者: 輕不狂 2013年12月24日22:48:24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由於聯邦移民部將自2014年1月2日重開父母或祖父母家庭團聚類移民,移民部長亞歷山大將於今天下午在多倫多宣布重新開放申請相關細節。有申請人抱怨移民部今年5月10日就已宣布要重開,卻遲到目前仍未在網上公布申請指引及新表格,加上聖誕假期臨近,嚴重影響他們準備材料時間,擔心無法搶佔僅有的5,000名額。且申請人最低年收入標準提高許多、年收入證明時間延長、保證時間延長,以及可依親者的年齡下調等多項新規定。前面已經有投資移民一天就遞表滿員的先例,準備申請團聚移民的網友應及早準備資料,一旦開閘,馬上遞表。 全球限5000名額 被退件將再難重申 2014年的父母或祖父母家庭團聚申請名額僅有5000名;擔保人的年收入勢必明顯調高;擔保人年收入標準證明由原來的1年增加成為3年包括申請人收入要求提高30%,並且必須出具3年稅單。由於明年1月初無法拿到2013年的政府評稅單(Notice of Assessment,簡稱NOA ),所以這3年收入要是2010、2011、2012這3年的收入;而可依親者的年齡自原來22歲下降至18歲;擔保人擔保依親者的年限自原來10年延長至20年。 5000個名額是全球競爭,沒有對各個地區限額,因此應儘早申請;然而,先決條件是申請表格與填寫資料必定要「準確無誤」,也要保證自己的收入符合申請要求,如沒有稅單證明或收入稍微不足,絕對會被打回票。 聯邦移民部明年新年後開放的父母與祖父母團聚移民,全球僅有5000個名額。 (取材自移民部官網) 團聚移民申請所需表格12月31日上傳 根據加拿大移民局最新發布的通告,團聚移民所需要的新表格,以及申請指南等相關信息,將於2013年12月31日才會在移民局官方網站上刊出。 加拿大移民局並未提及PGP重啟後的受理方式,過去PGP申請都是寄到CIC位於安省密西沙加(Mississauga)申請中心(Case Processing Centre,簡稱CPC),相信移民部應該仍只接受郵寄或快遞申請,不大可能接受上門遞件,這樣對所有申請者才較公平。 團聚移民申請必知要求: 團聚移民申請條件更苛刻 今年5月10日,時任聯邦移民部長康尼宣布,針對父母及祖父母的家庭團聚申請將從2014年1月2日重新開放,預計可以大幅減輕目前的擁擠狀況,輪候時間也會縮短一半。 2014年加拿大將接受5千個擔保家庭成員的申請,擔保人的資格條件大幅提高,除了收入證明從1年延長到3年,而且必須是由聯邦稅局提供的證明,擔保時間從10年延長至20年,令被擔保人享受加拿大各項福利的時間大大延後。 康尼表示,2012和2013年加拿大接收5萬名家庭團聚申請人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為20年來最多。移民部同時推出超級簽證,給予父母及祖父母可以申請比較靈活的10年簽證,每次最多可以在加拿大逗留2年,自2011年底推出超級簽證後已經有1萬5千人獲批來到加拿大,簽證成功率高達86%。 以下是擔保人的新條件: 提高擔保人的最低收入要求30%;例如,一個兩人家庭,要擔保一名父母移民,在2013年的LICO(Low Income Cut-Off)水平下,年收入只需35,657元就合格;但在新規定下,他們的家庭年收入則需要達到46,354元。又例如,如果一對夫妻育有一名子女,想申請一對父母,即五口之家,舊規定需要家庭年收入為4.9萬元,新規定則需要6.3萬元。 擔保金將在原來的基礎上上漲30%;擔保金的數字是一個變化的數字,其基準是最低收入要求(Minimum Necessary Income),目前,對於一對夫婦,兩個孩子的家庭,申請兩名長者團聚,那麼未來,家庭人數將是6人,要求一年的家庭收入為$55,378加元,新政下將上漲至$71,992加元;(關於此段的解釋,可以參見移民部的說明:http://www.cic.gc.ca... ) 最低收入要求每年都會有不同,最新的數字到2013年12月31日有效,所以數字僅供參考。如果想知道擔保金的數字,用下面的數字乘以1.3即可。 收入證明從以前只要求提供1年延長到3年; 一定要提供聯邦稅務局(Canada Revenue Agency)連續3年的評估通知- notices of assessment; 擔保時間從目前的10年延長到20年,擔保人必須負擔親屬移民後20年的生活開支; 未成年的被擔保人年齡為18歲以下。 積壓個案仍用舊標準審批 父母(或祖父母)家庭團聚的新標準只適用於明年接受的5,000份申請,目前聯邦移民部正處理的積壓個案,則仍會沿用舊標準審批。 至於明年接收的5,000份申請,則以先到先得為準。為公平起見,初步會排除讓申請人親自交件,但如何厘定「先到先得」,又或交申請表的安排,則有待移民部稍後公布。該5,000份申請的審批時間預計為3年半。 康尼表示,遞表方法有待容後公布,但他強調會確保機制公平,務求人人機會平等,初步更不排除不准申請人上門遞表。 根據過去的規定,申請父母(或祖父母)家庭團聚者的未成年子女年齡設限定在22歲,但只要該子女仍在肆業,即使超過所定年齡,仍可獲得豁免。但在新例下,未成年子女的年齡不但下調至18歲,而學生豁免權亦被取消。換言之,在學的超齡未成年子女不會獲得豁免。 收入難達標:華裔嘆難申請父母移民 收入標準大幅調高,已讓許多申請人望塵莫及。陝西西安來的駱洋,抵加3年多,剛開始工作並不好找,直到最近1年,才經由朋友介紹找到穩定工作,收入不算高,但也逐漸達到申請父母的收入要求,她原來想等明年初申請開放,即為父母提出申請。 駱洋說,但現在新規定一出,收入要求增加30%,令到她的收入一夕之間差好大一截,她很擔心,可能未來3年至5年間,均沒可能達到新要求擔保父母的收入標準。 駱洋說,本來在溫哥華生活費高,父母不忍心加重她負擔,已不是很想移民,但由於家裡只有她一個女兒,而她又嫁到溫哥華,覺得有責任照顧年邁父母,所以才在最近說服父母辦理移民。但計劃永遠趕不上變化,駱洋說,知道新出爐的規定,她很失望,可能要告訴父母,需要放棄申請他們移民的念頭,並請他們諒解。 Sylvia說,她和丈夫兩人的收入相加,原本已夠資格申請一對父母,但標準提高后,他們的收入已不夠申請一對父母,最多只能申請一人。她知道消息後非常震驚,還不知道如何向期待可以移民的父母開口,她認為,最大可能是兩人都不移民,畢竟,不可能只讓父母當中一個人移民,這樣對無法移民的父親或母親, 非常不公平。 準備材料要仔細:務求一次過關 平權會總幹事黃煜文提醒有意於2014年進行申請的擔保人,務必確保完整填寫表格、備好相關文件,因為一旦因遞交文件未盡完整而遭退件時,2014年的5000個名額很快便額滿,一但遭退件便很難再重新申請。 溫哥華移民律師錢路認為,移民部一旦公布新表格,若要求申請人繳交新材料,估計將令那些想趕在2014年1月2日後遞件的申請人十分緊張。他強調,除無犯罪證明可候補外,相信前三年的政府評稅單(Notice of Assessment,簡稱NOA)等收入證明,一定是需上繳的材料。對於那些收入並不穩定的擔保人,很有可能會被要求補充近期的收入證明。 輪候時間仍需六年 聯邦新民主黨(NDP)前移民事務評論員Jinny Sims說,她選區許多選民向她抱怨,他們根本不符合申請父母及祖父母超級簽證(Super Visa),如今移民部又大幅提高擔保人的擔保資格,這是無法令人接受的。她說,移民部兩年前暫停PGP申請,理由是希望減少積壓,但目前輪候時間仍需長達六年,這根本不成理由。NDP將盡全力要求修正這種設定上限,並大幅提高家庭團聚門檻的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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