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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紀60 年代西方的文化革命培養了整整一代的共產主義同情者。在六十年代末和 70
年代初,要趕潮流就要反體制,反越戰,反傳統,親華。我不信任任何三十歲以上的人,也無法想象有一天自己也會長到那麼大歲數。我從不刮腿上或腋下的毛髮。
我讀弗朗茨、 埃爾德里奇•克利夫爾和貝蒂 • 弗里丹的著作。我吸收薩特和德 •
波伏娃的思想,沒人理我,我反而覺得很酷。我把頭髮從中間分開,長發飄飄,穿着扎染T恤,上制陶課,聽瓊•巴埃茲和鮑勃 • 迪倫的音樂。
但與我的同齡人不同的是,我從來沒有沾過毒品或酒精。毛澤東思想足以使我精神振奮,鬥志昂揚,哪裡用得着毒品和酒精?當然,後來我也認識到毛的思想大有問
題,因為它會對大腦造成更嚴重的損傷。在六、七十年代,我以為我是一個堅定的革命者,但我實際上只是一個蒙特利爾毛派。我從未加入任何激進組織,更遑論放
置炸彈。有一次在大學舉行靜坐示威時,當戴頭盔的防暴警察趕到,把我們從校長的辦公室趕出去時,我很快就失去了勇氣。我輕輕給了一個穿皮夾克的警察肩膀上
來了一拳,但當他轉身要抓我時,我立即縮回去了,柔聲問道,“對不起,怎麼從這兒出去呀?”一副乖巧順服的亞洲甜妞模樣。就這樣我從他手下逃了出去,毫髮
無損。
隨着年齡漸長,我變得越來越理想主義,越發覺得我三年級時的夢想是很實際的。記者工作最適合我,這樣我就可以做一些懲惡揚善的工作。有人曾經說過,記者可
以改變世界,安慰受折磨者,同時也折磨有閒階級。即使我已經轉向左傾,我也可以很容易地繼續從事記者職業。正像簡 •
方達在越南戰爭期間成為河內簡一樣,我也可以稱為北京簡,幫助中國完成其宏圖大業。那時我是一個被誤導的毛派,我甚至認為搞宣傳也沒什麼不好的。只把中國
好的一面告訴人們在道德上是站得住腳的。這個國家正在努力改造世界,難道不應該獲得支持嗎?
我希望成為一名駐北京記者,因此最好先學好中文和中國歷史。1971
年,我就讀於麥吉爾大學亞洲研究專業,並立即進入一個和冷戰密切相關的學術世界。親華教授教導我說,毛澤東正在創造一種新人類,而反華漢學家則被譏諷為美
國政府的走狗。你瞧,研究這個中央王國卻沒有中間地帶。
我渴望親自去中國看看。於是,那一年的夏天,我和一位澳大利亞同學一起去中國駐渥太華大使館申請旅遊簽證。等了一個月,我們得到了答覆。她不能去,因為她
是白人,而我可以去,因為我是“海外華人”。我覺得很奇怪,我們怎麼能分屬於不同的類別呢?同時我也擔心要獨自一人去旅行,但我絕不願意放棄這個機會。這
就是為什麼我在最後一刻還在為獨自前往那個烏托邦而感到焦慮不安。我真傻。1972 年,中國已有 8 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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