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國大陸移民到加拿大難免會細心觀察比較兩邊的人文環境。和國內人們正在糾結於“扶與不扶”不同,在加拿大處處能夠感受到人與人之間暖暖的善意。
我先生去COSTCO超市買了一個體積很大,重量不輕的家具,在推着購物車從商場到停車場只有短短的30米,從走出商場大門到把東西裝到車上前後就10分鐘不到。在這有限的時間和空間裡,他兩次得到陌生人的出手相幫,讓他這位剛從國內來加拿大定居的大男人感概不已。
第一次是推車過路中間的減速帶,一手推車,一手還得扶家具,難免顧此失彼,這時一位路人伸手推了一把車,讓先生順利地過了這道“坎”;第二次是裝車時,把尾箱打開,放倒後排座後,把家具費力地抱上車,為了不磨壞後排座椅的背部皮革,就只有人進到車裡把家具抬起往裡拉,因為空間狹窄的原因,並不好用力。正在掙扎難堪之際,又是另一個路過的人伸出援手,家具才最終就位。
諸如此類的事情,自己碰到的多了,聽到的多了,自然就得出了加拿大是一個人心思善的社會的結論。和國內碰到善舉是做還是不做的舉棋不定不同,我們在這裡也投入到大膽向別人釋放善意的潮流中。從先生開車的態度就能看出這種轉變。在國內是他也是被迫“搶先一厘米”,也不得不經常“打左燈,向右轉”;在這裡開車,給行人讓行,給打轉向燈的車輛主動留出加入車流的空間等等成為了習慣,先生自嘲說“在這裡我有做好人好事的強烈衝動”。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橘生淮南則為橘,生於淮北則為枳”的現象內?試以造成國內目前很多人“不敢扶”現象的始作俑者南京彭宇案來分析,大概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司法公正的問題,從目前看到的情況來看,這就是一個冤假錯案,主動做好事的彭宇被判數額不小的賠償。
在加拿大,這種情況幾乎很難發生。加拿大的法律是首先假定嫌疑人無罪,如果要判其有罪,必須提供犯罪的證據,當然這也導致了一些幾乎就是公認的罪犯,苦於沒有證據而不能定罪的可能,但是極大地排除了冤案的發生。另外一點很關鍵,加拿大人把為某事件作證作為自己的義務。如果彭宇案案發加拿大,法院公開向社會徵集證人證據,找到經歷案發現場而願意出來作證的人可能性很大。
彭宇案辦案者的本意也許是為了“和諧”而息事寧人,沒有想到會對整個社會造成如此之大的衝擊和不和諧。從這點來講,XI先生講的“所謂和諧就是司法公正”可謂一針見血,切中要害。
其次是世風和人心。文化大革命對中國的破壞是徹底的,可謂“改天換地”。彭宇作為一個行善者,老太太不僅不心存感激,反而以怨報德,其於心何忍?中國文化的核心,儒家講究“修身”“敬畏”,以“舉頭三尺有神明”“滴水之恩湧泉相報”為訓;佛教講究因果報應,把“眾善奉行,諸惡莫做”奉為圭臬。今昨對比,讓人唏噓。
再次就是社會保障體系。記得國內汽車剛剛風行之際,路上要是發生一個什麼事故,當事雙方莫不怒氣沖沖,爭執不已,甚至老拳相向;現在同樣的事情發生後,當事人大都面色平靜,理性處理。這種變化的背後也僅僅是因為,現在的車主都投了保險而已。回到彭宇案,如果老太太能享受社會完善保障,就算是摔得非常嚴重,但她事後的生活沒有問題,她或許不會信口雌黃也未可知。
真希望有着悠久文明的中華大地處處吹拂着和煦的春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