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顧問及會計師陳蔭庭3日提醒民眾,有關申報2013年稅務時勾選海外資產的民眾,必須依法提供海外資產詳細資料,該項資料提供的期限已延至7月31日;另有關購買10萬元以上的股票,於申報2013年稅務時暫時勿需提供股票清單。
陳蔭庭強調,報稅時海外資產一項民眾不容忽視,有多位民眾向他反映由於報稅時勾選海外資產欄,但卻未填寫T1135表格,詳列海外資產資料,因此國稅局以每日罰25元計算,共遭罰2500元。
陳蔭庭指出,國稅局已於2月26日宣布,該項海外資產詳細申報,自原來限期為4月30日,延長3個月至7月31日止,民眾可把握時間及時填寫詳細申報資料。
這些海外資產詳細的訊息包括具體的國外金融機構名稱,或其他加拿大生活在蒙城網
liveamtl.com以外的資金持有機構名稱;與海外資產相關的具體的國家;海外資產所產生的收入。
會計師陳蔭庭提醒,2013年海外資產詳細資料申報可延至7月31日。(資料照片)
此外,容易遭民眾忽略申報的海外資產項目為股票,陳蔭庭說明,即使是托本地銀行購買股票,其中也有可能是包括美、中等外國股票,這些名列民眾名下,但由經紀代購代管的股票,只要超過10萬元,以往必須提供清單,並在海外資產的其他項目上勾選,但國稅局在2013年的稅務申報中新規定,即使超過10萬元以上的股票,暫時已毋須再提供清單。
陳蔭庭說明,需要向政府申報的海外資產包括海外存款、手中持有的海外股票或基金、海外債權、海外信託、海外自用以外的房地產(出租物業),以及其他資產,例如非經營性質的固定資產等。部分移民特別是投資移民,通常擁有海外企業或海外企業股份,根據加拿大生活在蒙城網
liveamtl.com稅法規定,居民本人以及有血緣關係的家人,如擁有企業價值超過100萬加元,或企業年總營業額超過2萬5000加元的企業,股份超過10%即需申報。
對於故意不申報海外資產的民眾,陳蔭庭指出,國稅局規定的罰款是未申報海外資產的5%,但最高罰款總額為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