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律師朱婉琪又有大手筆了,媒體要倒霉 |
送交者: 蜀客 2014年09月14日17:26:39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台灣卡提諾論壇傳出,台灣人權律師朱婉琪將起訴23加媒體網站,原因是這些媒體網站載有攻擊法輪功的文章
http://ck101.com/thread-3041386-1-1.html
臺灣人權律師朱婉琪發誓要起訴中央社等廿三家媒體 7月15日,臺灣法輪功律師朱婉琪宣佈,她將向臺灣台中地方法院起訴中央社、臺灣中天電視臺、東森電視臺、臺灣《旺報》、香港《成報》等七家傳統媒體以及博訊網、多 維資訊網、萬維資訊網、留園網、倍可親網等十六家網路媒體,聲稱:“這些媒體和網路利用各種手段和文章誣衊大法,特別是中央社等將法輪功報導為xiejiao,這是一名大法弟子不能容忍的”,7月10日,朱律師還在其個人博客中聲稱:“這群為中共利益出賣良知的個人或媒體,只要是有名有姓、敢露出真實姓名,我們必定追究到底!”,這是朱婉琪律師近期高調以刑訴中共赴台官員之後的又一起訴案例。
據悉,自1999年自朱婉琪加入法輪功以來,朱婉琪已為法輪功學員代理、起訴各類案件已有3000餘宗,其中,大多數案件如同“小龍女”金紅甯重婚案件一樣,都是高調宣稱起訴,最終不了了之。2009年,臺灣嘉義縣法輪功學員江慶貴在美國因事故死亡,朱婉琪曾宣稱要為江慶貴申冤,向美國索賠50萬美元,最終也沒有什麼結果。
坊間對法輪功律師朱婉琪利用專業知識不加節制地參與訴訟,大量佔用社會司法資源多有不滿,有人認為她已有“濫訴”的嫌疑。臺灣律師公會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專業人士對此事進行評述道:“在臺灣,律師執業有嚴謹的行業規則約束,律師應謹言慎行,端正社會風氣,作為社會表率,律師應當體認律師職業為社會公共職務,執業時應兼顧社會共同利益,應基於招毆健⒗硇院土賈焱耒?虞m以刑訴、起訴等手段,表達其所在的信仰團體的小利益,已經違犯了臺灣律師執業的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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