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居住的加拿大渥太華市,有許多移民來此的中青年華人。如果夫妻都有工作,還有一件“終身大事”就是買房。因為租房太不合算,一套中低檔次的兩室一廳公寓包括水電和一個車位,月租金不少於1000加元。而且想在牆上打個釘掛畫都受限制。買房繳得起25%首付款的新移民,大都是學業有成、有專長的中年人,20年的按揭貸款,要占去夫婦倆每月純收入的三分之一。等到無債一身輕時已臨近退休年齡了。
在加拿大雇主可隨時打發你到別處高就,你也可在任何時候尋覓更理想的工作。至於在哪個市鎮安家,完全隨工作的所在而定,所以搬家是常事。無論走在哪條大街小巷,總能見到門口豎着賣屋標牌的。據加拿大人力資源部統計,平均6戶家庭中每3年有一戶要搬家。所以買房時首要考慮的是將來賣房仍能物有所值,把按揭貸款購房作為投資來對待。
與我們國情有一個很大的不同點是,在加拿大買房後,房主每年要繳納約為房價2%的固定資產稅。以筆者女兒家為例,4年多前,由英國移民來此,買了幢使用面積約200平方米帶花園的房屋,當時的房價是17.5萬加元。他們想一步到位,在建造時提出了些“升級”的要求,約多支出了兩萬多加元。包括把一部分地下室改成大房間、更換硬木地板、地磚、樓梯圍欄等。住進新屋不到一年,來了位稅務部門的資產評估員,一進門先用手摸摸敲敲門廊的地面,觀察了廚房和衛生間、地面是否都升了級。再看3個衛生間有幾個帶浴缸,是否裝了壁爐、系統空調……最後按建築商提供的圖紙核實了建築面積。一個月後得到經過核算的通知,每年要上繳3800多加元的房屋資產稅。女兒夫婦是新移民,完全沒想到有這種規定。要是省去那些裝修,每年的資產稅可少繳600多加元。而且如果搬家,這些裝飾不僅不會被後來的買主認可,還會考慮是否願意每年多花這筆資產稅。對建築商來說,建築標準式樣的房屋,政府核定的利潤是15%,如果你提出種種升級要求,正中下懷,可以得到幅度大得多的利潤。
有悖我們觀念的又一不同點是銀行還實施“倒按揭”,凡是超過62歲的老人,可將居住屋抵押給銀行,貸款數額在1.5萬到30萬加元之間,只要你不搬家,不賣房,房產主權不變,可以一直住到老夫妻享盡天年,由後人處理房產時折還貸款。老年人用這筆倒按揭的錢,借貸給子女作為買房的首付款,或旅遊,或裝修房屋……
據說大多數加拿大人一生中至少搬3次家。初踏入社會的年輕人,經濟能力差,買房都選擇舊的排屋。如果事業有成,收入不錯,孩子又大了,搬一次家,買一幢比較理想甚至氣派的獨立屋。到年老退休時,孩子已獨立門戶,養老金為主要生活來源,資產稅卻是不能少繳分文的,則都願意賣掉大房,買一套小屋或公寓,既省錢,還能省卻花園的料理和車道掃雪等已力不從心的勞動。
固定資產稅的實施與其他類型的稅收一樣,對調控社會的貧富有積極意義。順便舉個略為離題的例子:宋美齡在紐約長島一幢占地15公頃的豪宅,原是孔祥熙夫婦在1943年買下的。昔日的輝煌不再,宋美齡面對年久失修,還要每年付出20萬美元的資產稅,只能在1998年底以低價連同古董和精美瓷器一併忍痛出賣了。對普通百姓來說,因為要繳固定資產稅,從沒聽說會有誰願意多占幾套房子讓它空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