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病保险,又称危疾保险 ( Critical Illness Insurance. 简称 C.I.I) ,它一般是投保人为自己购买的一种让自己受益的保险。当被保人被诊断患上保险合约中描述的受保疾病((如癌症、心脏病、中风、大动脉手术、良性脑肿瘤、失明、失聪、昏迷、瘫痪、肾衰竭、主要器官移植等),并渡过存活等候期,即可一次性获得等同于所购保额的保险赔偿金。
有人说,我们作为加拿大的公民或居民,在患病时已有政府的免费医疗保障,何必还要购买重病保险?这其实是对重病保险的不了解。政府的医疗保障只保证我们在患病需要治疗时能得到一定程度的免费治疗,但还是有些项目如非住院治疗时的所有药费、住院治疗时的非常规药费以及超标准病房房费等都需要我们自掏腰包;更重要的是,我们在患有重大疾病需要诊治时,还有一个更严重的问题就是不能正常工作,没有收入进来,但家里的日常开支、一切费用都不会因为我们身患重病而停止,这才是最要命的!而政府的医疗福利是不负责解决我们的收入问题的。每一个有责任心的成年人都应该扪心自问:如果灾难降临,自己不幸患上重疾,你家是否有足够的存款应付危急;或者说在你没有收入进帐的情况下,你们家的各项费用却要照常支付,这样到底能支撑多久?在加拿大这种恩格尔系数较低的发达国家,用于饮食等基本生活的费用很低,任你怎么吃都很难吃穷一个家庭,但因为重病而致穷的家庭倒是不少。富有和贫穷,有时其实就只是一场大病的距离!据统计,在北美破产的家庭中,55%以上都是因为家里的主要经济支柱身患重病所致!
下面给出一个成年人的两种收入方案:方案一:无患重病时年收入是8万,患重病时降为0;方案二:无患重病时年收入是7万7千,但患重病时当年收入却有30万,而且还都是免税的。请问:你会选择哪一个方案?很多人都会选择方案二,原因很简单:因为在无大病时一年少了3000来元收入真的无关紧要,但一旦患上重疾,收入变成了0才是一个雪上加霜的致命问题!其实,选择方案二就相当于每年花少量的钱(如$3000,就相当于当年收入少了$3000)买了一个重病保险(如30万保额。这里是以一个45岁的男性,购买Manulife的Term-20重病保险为例)。有了这样一份保险,你在万一不幸患有某种受保的重大疾病时就可一次性得到一笔免费赔偿金, 你可利用这笔款项作为你因病不能工作的收入替代,让你安心养病,以帮助康复;或者及时到世界各地寻求最有效的康复治疗,而不必在此死等。
还有人说,他已经有人寿保险了,为什么还要买重病保险?这其实是两种功能和作用完全不同的保险。如果他买的是无现金值积累的期限式保险或很少现金值的基本型终身保险,那么,在他患上重病时他的人寿保险对他起不了什么帮助,因为这两种保险的功能完全不同;但对于带有投资功能的人寿保险,其保单里的现金值确实可以用作重病期间的现金周转急需,但这又会对人寿保单造成损失或破坏。当然,可以用保单抵押的形式借款来用于周转,但将来需用死亡赔偿金来清还。所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还是需要尽快购买一份重病保险的。
也有人说,重病保险比人寿保险贵,划不来;或者说没钱买。为什么重病保险比同类的人寿保险贵?这是因为人们在一生中患重病的可能性比非正常死亡的可能性要大很多(例如,据权威统计,一个40岁左右的男性在65岁以前死亡的概率为6%;但他在65岁以前患重病的概率为26%,后者是前者的4.5倍!)这恰恰说明了购买重病保险的必要性。至于说“没钱买”的问题,其实是没意识到重病保险的必要性。如果你真的是属于“没钱”的家庭,那么就更需要重病保险的保障了,要不然,若不幸大病真的降临头上,非得倾家荡产不可,因为“无钱”的家庭抗风险能力本来就很弱。
如果你的家庭现阶段资金真的很紧张,可以考虑先购买一个10年期(Term-10)的大病保险,等到经济条件好转了再把它转成Term-20、T-65或其它更长期限的计划。 对于40多岁的中年人来说,购买一个20年期(Term-20)或一直保你到65岁都价格不变的T-65的重病保险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至少可以以最低的代价获得退休前最关键的20来年的保障。如果经济条件较宽松,也可考虑购买T-75计划,一直保到75岁(有到期退保费的选项可供选择);经济条件再好一点的,当然应一步到位购买终身计划了,可选择10年、15年或20年保证付清,虽然贵一些,但终身都有保障,将来基本上迟早都会用得着。即使你在一生中不患重病,在年老时也很大可能会满足享受长期护理福利的条件,那时,你可利用这份重病保单的赔偿来支付你的长期护理费用。该项福利有的公司如Manulife是按月支付的,且已包含在主保险中;也有的公司是一次性一大笔钱支付的,但可能还需另外加钱购买一个Rider,详情可来电咨询,或约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