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并有法定权利平等享有不受歧视的保护和福利,尤其是不受基于种族、民族或种族血统、肤色、宗教、性别、年龄或身心缺陷的歧视。Every individual is equal before and under the law and has the right to the equal protection and equal benefit of the law without discrimination and, in particular, without discrimination based on race, national or ethnic origin, colour, religion, sex, age or mental or physical disability.
这是加拿大宪法15. (1) :权利平等条款。链接 http://laws-lois.justice.gc.ca/eng/Const/page-15.html#h-45
刚到加拿大时,对于这个国家的“多元文化”、“人人生而平等”这类特色的理解只停留在字面,因为我在中国已经练就了对大话口号的抗毒能力,所以自动把这些人们耳熟能详的理念当成了大话口号。直到阅历增长,听多见多经历多了,才渐渐领悟到这宪法条款的深远智慧。加拿大前辈政治家们的高瞻远瞩实在是令人无比敬佩。
自1982年英国女王签署生效后,这宪法条款作为保证加拿大社会稳定的基石从根上杜绝了许多可能造成社会动荡的不公,比如:在美国某些地方是合法的“大学录取种族配额制”在加拿大完全没有发生的可能,连萌芽的土壤都没有,也就更不会有后来的人口统计中的“亚裔细分”。再比如:在澳大利亚已成气候的危险势力“一族党” 在加拿大连注册成立的可能性都没有。又比如:唐纳德·川普式的种族歧视人物连党内竞选这一关都过不了,最近的例子就是原保守党联邦议员马克西姆•贝涅尔(Maxime Bernie)。马克西姆•贝涅尔这个尝试挑起种族文化争端的党领竞争者在失败后居然退党另起炉灶,分裂联邦保守党,送了联邦自由党一个2019年胜选大礼。可以预料,只要有加拿大宪法15. (1)这个镇国之宝,在马克西姆•贝涅尔的有生之年,他永远成不了加拿大的川普。
在加拿大历史上,很多移民都遭遇过歧视排斥,不论他们是来自爱尔兰、德国、意大利、印度、日本还是中国,也不论是天主教、犹太教、锡克教还是伊斯兰教。从有文明史记载开始直至今天,全世界各种族宗教之间的歧视排斥乃至大规模清洗式仇杀更是不计其数、血流成河。作为世界知名的祥和文明之国加拿大,决不能允许类似悲剧有丝毫存在的可能性,这个宪法条款就是社会公正稳定的基本保证。
加拿大人民极为敬畏这条反歧视宪法,已经形成高度自觉的行为准则。最新的例子是2017年9月,在美国弗吉尼亚州夏洛茨维尔市白人至上组织的仇恨暴力示威流血事件后,白人至上组织准备在加拿大各大城市扩大影响却踢到铁板——温哥华、多伦多的“反白人至上”示威民众均超过“白人至上”示威者100倍;多伦多大学校长更是宣布白人至上组织不受欢迎,拒绝他们进入多大校园活动。在宪法15. (1) 的带领下,加拿大在人权、公正、法治这类软实力领域骄傲地走在世界最前列。
然而,即使是有了这条反歧视宪法镇邪,工作场所的歧视行为仍然时有发生,总有一些雇主或管理人员想要偷偷越矩,特别是对新移民或英语不灵光的雇员。作为第一代移民群体,想来读者中一定有人耳濡目染或亲身经历过这种歧视行为吧,我本人就亲眼见过。因为“歧视”已成过街老鼠,工作场所的歧视行为通常不敢涉及太明显的“种族、肤色、宗教、性别、年龄”,多为“身心缺陷的歧视”。具体地说,工作场所对“身心缺陷的歧视”发生最多的情况就是“员工因为意外事故或疾病等等生活变故导致身体或心理残疾后,管理层不给机会再评估这员工能否胜任原工作职位,而是试图把这员工踢出原工作职位甚至公司”。这里,雇员想要保护自己,“证据”是确认有无歧视行为的关键。资方的歧视行为要是被抓住证据,那绝对是非同小可,无论多么霸道强硬的管理层,立马乖乖服软改正。在公司内部自我改正的风险代价很低,而且下一次换个人还可以再试一把,要是被捅到政府那里就不知会受什么处罚了,至少会留下不良记录。
作为反歧视宪法的刑法延伸,加拿大还有一个“仇恨罪Hate Crime”的刑事罪名。这个“仇恨罪”特指因为反歧视宪法中列出的“种族、肤色、宗教、性别、年龄和身心缺陷”原因对某类人产生仇恨。那种 “邻里摩擦”、“欠债不还”甚至“杀父之仇” 什么的不在“仇恨罪”包括内。比如下面这个案子。
2018年7月27号下午,在汉密尔顿的一个Walmart 停车场,一个驾驶皮卡的白人男子与一对南亚裔模样的夫妻起了争执。那皮卡驾驶不仅对那个南亚裔模样的男子使用种族歧视语言冒犯:“回你自己的国家去”、“我是个种族种族主义者,因为我F----不喜欢你,也不喜欢她。我要先宰了你们的孩子”,而且还用皮卡把那个正在摄像的女子撞出轻伤。那白人男子这样做的结果是:汉密尔顿警察除指控他“危险驾驶”、“逃离事故现场”、“死亡恐吓”外,还要加上一条更重的罪名:“仇恨罪”。此案已经交由“仇恨罪行组”审查。详细新闻报道可点击链接https://www.thestar.com/news/gta/2018/07/29/hamilton-man-investigated-for-possible-hate-crime-after-confrontation-in-walmart-parking-lot.html , 和https://globalnews.ca/news/4359326/hamilton-hate-crime-walmart/
在万维上常常看到有些人爱发布针对某类族群、宗教、国家等等的极端仇恨言论,仿佛不把话说到极尽过头不足以泄愤。别的国家我不敢说,这些说过头话上瘾的人要是在加拿大就该当心了:仅仅在中文自媒体上过过嘴巴瘾也许可以算是言论自由,但谁知道生活中会发生什么事呢?比方说邻居纠纷、交通事故、抑或孩子打斗什么的,造成有人受伤、财产损坏等等,碰巧对方正是你的言论极度仇恨者……那可就是“跳进黄河——洗不清”了。不要以为在万维上胡说只有打嘴仗的人关心,加拿大的情报部门可都是些只做不说的主,有好几起本土恐怖分子的未遂攻击案件都是因为情报部门在公开网络上发现蛛丝马迹而破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