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拿大:申请父母移民难度高 |
| 送交者: info 2002年07月30日19:16:07 于 [加国移民] 发送悄悄话 |
|
新移民法实施巳近一个月,许多细则很多人并不熟悉。尽管新法在总体上对于家庭团聚类移民比旧法宽松,但是在申请父母移民方面的某些新规定比旧法略有限制。 加华移民留学中心总裁官国荣昨天表示,新移民规定,来加探亲者只有在加拿大合法居住满一年者,才可以留下来由子女担保为其在加申请永久居留。 官国荣说,新移民法对来加探亲父母的移民申请作了一些修改,要求来加探亲父母者必须在加住满一年后,其子女才可提出父母的移民申请。 以往旧法并没有这一年的时间限制。他认为,这是政府为打击藉探亲之名行移民之实的做法而推出此举。过去确实有许多人一方面在申请来加旅游探亲签证时,向加拿大大使馆保证探亲结束即回国;另一方面却来加之后,立即让子女为自己申请移民。 事实上,许多华人的父母来加探亲一般入境时可获半年签证,此后再延签一次,又可获半年签证。如果再想继续延签,成功的机率并不是很高。因此,在加拿大住满了一年之后,很多来加探亲的父母不得不返回原居地,想留下来由子女担保申请移民客观上可能性不大。 官国荣并表示,根据新移民法,父母在申请移民时必须将所有自己所生的子女、无论其有抚养权与否,都要列入申请表内。否则,此申请人将来不可再以家庭成员的方式担保该子女到加拿大定居。 |
|
![]() |
![]() |
| 实用资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