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万维读者为首页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关于万维
简体 繁体 手机版
分类广告
版主:大川
万维读者网 > 加国移民 > 帖子
加拿大法律认定何种情况为放弃居留权
送交者: 毛虫 2001年12月10日20:12:56 于 [加国移民] 发送悄悄话


  法律规定,要保持永久居民身份,只要证明他没有放弃居留资格就可以。法律认定有企图放弃居留权,主要视乎下列情况:

  1、他己完全出售名下一切物业、房车

  2、结束所有生意


  3、脱离所有职位

  4、结束所有银行户口

  5、结束水、电、电话等等用户证明

  6、取消/没保留加国驾驶执照

  7、在别一个国度作永久性居留及生活

  8、妻、子也不在加拿大居留

  9、与加拿大完全断绝联系

0%(0)
标 题 (必选项):
内 容 (选填项):
实用资讯
回国机票$360起 | 商务舱省$200 | 全球最佳航空公司出炉:海航获五星
海外华人福利!在线看陈建斌《三叉戟》热血归回 豪情筑梦 高清免费看 无地区限制
一周点击热帖 更多>>
一周回复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