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鼠标狗 |
| 送交者: 鼠标1 2003年07月21日17:03:23 于 [加国移民]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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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湿、发霉的空气顺着窗子滑过玻璃流进我的房间,烟草和酒精混成的味道刺激着我的鼻子,鼻翼拌着我的喘息在一张一合,充满雪花的电视机在后半夜嗤嗤的梦呓着。我躺在脏兮兮的沙发上静静的抽烟,看着地板上横七竖八的空酒瓶发呆,不可否认,我醉了。 窗外的月亮躲在云层里颤栗的发着昏暗的光芒,我觉得自己应该去放纵一下,是的,是应该放纵一下了,放纵一下我疲惫的身躯、我丑陋的灵魂。我太累了,真的太累了,累的不能用文字和语言来表达什么了,我拎起一件外套晃晃悠悠的走出房门。 街上整齐排列的路灯静静的看着我曲扭的影子,刺骨的寒风狠狠的抽着我滚烫的脸,我觉得我有些清醒了,清醒的都想到了我的工作、我的顶头上司、我的生活。我每天需要装扮成一条狗,一条可以任人宰割、践踏的赖皮狗,而我还必须面带笑容对着那些踩在我身上吐着口水的人们不停的摇晃着尾巴,让他们产生我是忠诚的幻觉。在他们的脚下我兢兢业业得的工作着,并不时讨好的舔着所有人的脸,好像没有了他们我就无法生存下去一样,在他们面前我必须装扮成一条狗。最喜欢把我玩弄在手掌心里的人是我的顶头上司,他随便向我踢上一脚,就可以把我踏入地狱并永不翻身,他臃肿的身躯、他充气圆鼓的脸、他眯成一条缝的眼、他两条香肠般向外翻出的嘴唇都给我内心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在他面前我唯唯诺诺的,在他面我放弃了作为人的尊严,或许我根本没有人的尊严,因为我在他面前只是一条能用叫声博得欢心的死狗罢了。离开他们我将会作为一个人,离开他们我就会回到我破烂不堪的生活中来,离开他们虽然我不再需要爬在地上了,但是穷困缭绕的生活让我觉得我依然像条狗,像条被人遗弃的流浪狗。今天是我的生日,是我活了二十几年第一次记起了我的生日。我不是没庆祝过生日,不过都是给别人,给那些践踏我的人们,我需要把我为数不多的薪水抽出一大部分来换取能让他们开心的生日礼物,而我在以后的几天里只能抱着方便面来驱赶饥饿。 今天,在这个到处刮着凛冽的寒风的夜晚我要给我自己过生日,过一个像个人样的生日。实际上我并不知道自己怎样才能过个像个人样的生日,所以我决定效仿我的顶头上司以及那些经常踩着我尾巴的人们。 我在银行的自动取款机里用信用卡换出了我所有的积蓄,换出了我这几年在这所城市里扮狗得来的积蓄。然后把信用卡折成两半,一半丢在旁边绿色的垃圾桶里,一半我放回我的钱包,之所以我把另一半放回我的钱包是因为有这个必要,我要让它作为这次我变成人的见证,以及作为以后继续装扮成狗的纪念。 我摇摇晃晃的踏进宝石酒店,这是这所城市里最为豪华的酒店,平时我是左搀右扶的伺候着别人,今天我却被全身涂满劣质香水的服务小姐搀扶进来的,我选择了一间能容纳10个人的豪华包间坐下,并点了最贵酒、烟和菜,虽然我的胃已经被啤酒撑的装不下任何东西,但是我必须要这些,这是我作为人的第一步。色香味俱全的饭菜被花枝招展的服务小姐们端上来了,我听见她们用甜甜声音一一报着每道菜的名称,但是好听的菜名没有引起我的食欲,我的确太撑了,是吃饱了撑的。我看见她们疑惑的眼神,她们肯定想不通为什么我一个人要吃这么多东西,为什么不去街上的小摊子去吃上一碗热气腾腾的牛肉拉面。我又看到她们笑了,估计她们找到了答案,因为我是人呀! 每道菜我只吃一口,一口而已,这叫品尝,虽然我不是什么美食家,但是我需要品尝每道菜的味道,这是对厨师的尊敬。真的。不过酒我全部喝光了,因为这是我梦寐以求的人头马,我曾经看过他们举杯痛饮,当然我也举杯痛饮着,只不过我痛饮的是可乐罢了。而今天我过生日,我要过一个人的生日,所以我喝掉了整整一瓶人头马,喝掉了整整2个多月的薪水,我真佩服我的酒量,佩服得五体投地。 还是那个散发着香水味的服务小姐把我搀了出来,并好心的为我叫了辆计程车。她搀着我,我抱着她,我轻轻的抚摸着她丰韵胸部,她也轻轻的告诉我,她叫小菊,还说下次我来的时候她还希望为我服务,我高兴的给了她100元的小费,然后我上了计程车。看到了么?看到了么?你们到是看呀!我多像个人呀,多像。 计程车在颠簸,我在呕吐,吐的一塌糊涂,透过反光镜看到司机充满厌恶的脸,并且嘴里嘟囔着我听不到的东西,但是我知道现在他是条狗,而我才是个人。这点我证实了,在我给他十倍的车钱的时候我证实了,看着他笑成一团的脸,我肯定他是一条好狗,一条血统优良的好狗。 在离我居室不远的街上我下车了,因为我想呕吐,于是我爬在路边上开始不停的呕吐,那姿势就像一条狗。胃里的东西在胃液作为润滑剂的时候全部倒在了马路上,我蹲在路边点燃一只烟,香烟在烈火着炙烤下发出滋滋滋痛苦的哀号,我狠命的吸着,狠命的吸着,好像我在折磨它,好像我现在就踩在它的身上,我在虐待香烟。 黑暗的胡同口里忽然冒出一群常混在这里的小地痞,我忘了他们是怎么靠近我的,又怎么嘲笑着我这个醉鬼的,不过他们好像管我要钱,其中一个矮矮的小胖子,踢了我几脚,但是我没觉出任何不适,不过他踢我时的姿势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说都是精彩的、漂亮的,忽然间我想劝他不要去做地痞这种没有前途的职业了,我想劝他去参加足球队,我想他的加入肯定是我们冲出亚洲,走向世界的开始。我站起来想把我的想法告诉他,可是他们转身跑了,跑的十分狼狈,像一群野狗。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跑呢?我只是想把我的想法告诉他而已呀,仅此而已。 忽然我觉得肚子上有点凉,低头看去发现一把水果刀正插在上面,一把很精致的水果刀,是他们的,是他们留在我身上的,我应该还给他们的。我拔下水果刀冲他们追去,然而我趴在了地上,我应该是跑的,我是人,而不是应该趴在地上的,因为今天我可不是一条狗。忽然我又觉得的有点困了,而且非常非常的困,冰凉的地面也没能让我觉得清醒,我睡着了。 我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升起来了,我看到一群人扎在一起,好像在看什么,又好像在议论着什么,我走过去,拨开人群,看到了我。一个趴在地上像条死狗的我,我的周围被一些穿着制服的人用粉笔划上了白线,还看一团被寒风吹成冰块的红色。我觉得人们很无聊,一条死狗似的我有什么可议论的呢? 我离开人群而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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