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结婚, 离婚与处, 非处 |
| 送交者: 北美君子 2004年01月13日21:24:56 于 [加国移民]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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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结婚了, 女处, 男处或不详, 一般可以白头到老, 适合六十年代或之前出身的人. 2, 结婚了, 女非处, 男处或不详, 家庭经济不好时, 大家的精力在发展经济上, 也就相安无事. 如果经济还是没有什么大发展, 就凑合着过的去. 如果经济发展了而且主要是男的功劳, 很多男的就开始有外遇, 不久就要离婚了. 如果经济发展了而且主要是女的功劳(这时候女方对家庭的关心就相对少了), 男的受到冷落就也开始找外遇, 如果女方强烈反对, 不久也就要离婚了. 如果女处, 男也处或不详, 一般可以坚持到永久. 第2点适合大部分七十年代出身的人.
4, 九十年代出身的人会怎样? 待你们去补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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