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ic, Logic,还是Logic |
送交者: 海天一色男 2004年11月30日11:20:41 于 [加国移民] 发送悄悄话 |
胡司令的买房记,引来这么多回应,除了一些人是一向看不惯别人“吹嘘”外,我看大部分人还是觉得整件事不够logic,令人费解。 首先,胡司令说他们夫妇在亲自上阵谈判前决定,如果这次不成,就要租房住。请司令给我们解一下惑: 1.司令现住何处?肯定不是租房住了!那么就只有两种情况:一是住在亲朋戚友免费提供的大耗子里,二是住在已卖出还没有交接的旧爱居里(或者还有第三种情况,比如政府提供的给予特殊人物的房子里,这里不提)。对第一种情况,我们只能敬佩司令的朋友满天下,其他就不用说了。如果是第二种,那请问: 2. 司令需要向已售出的爱居的新主人次付租金吗?如果要,这与租房何异?如果不需要,请司令给我辈一些新的启示,比如你的售房合同是如何令你可卖出来又可以继续住下,新屋主何时开始交Mortgage. 等等。我想大家都想知道。 3. 司令提到当谈判进行到只有三两千刀差距时,司令太太提出房主提前两个半月交房。这里比较有意思。房主看来一直坚持到明年开春才交接。这就是说,他想把房子早早卖了,但条件是新房东让他免费再住到明年开春(开春是指三四月份吧,我也不太清楚,只是那时猫也开始叫春了,应该就是开春了吧)。那请问司令,如果真按他的意思你把房子买下来了,你是何时开始成为这房子的主人呢?从成交签定合同的时候?那你岂不是要多付三几个月的钱,还得让别人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如果是到交接的时候才算是主人,司令才开始付自己的mortgage,这就很有趣了!老头急于卖出房子,因为市场在向下滑,他精着呢!司令为何急于锁定这个房子呢?原因有:一司令很喜欢这房子,非它不欢;二市场行情看涨,傻着买也有钱入袋;三市场上已经没有其他可选择的房子了,过了这村没有店了;四不清楚,管它呢,不买白不买。还有其他原因?请司令给我们开开窍。 4. 事实是,老头被“动之以情,晓之以利”(whatever)下同意提前交接了,司令与太太真是开怀了(老头哭了,经纪哭了,并不能要求司令不得开怀,请大家有点logic). 司令太太的谈判技巧我类可能望尘莫及的,这里不论。只是想用我的可怜的计数能力来验证一下,司令真的不是吹的: 假设司令与老头之间的价格差距是3000块,如果老头同意降价,但要二个半月后才搬出,司令与一家人就得租房子住了。按司令的家庭情况,考虑其他生活品味等因素,起码司令得租住1200块的房子吧,2.5 X 1200,刚好3000块!不赔不赚?错!司令至少省掉了来回搬家的麻烦,还可以早点住进自家的房子。何况三个月的短租房,容易找吗? 只是,这老头,为了3000块,就放弃了自己想在与爱妻厮守多少年的巢里再腼怀多二个半月的情怀啊!对亡妻款款情深,无限怀念,当不该挂牌售屋。他不哭,我哭啊! 这经纪哭什么呢?我想也不难理解。一、他人太懒,不好好做功课,长年累月,也没有促成过一单交易。现在终于云开见月了,喜极而泣;二、为司令太太的口才与谈判技巧所折服,想自己混迹房场经年,不及此妇人一半,不禁悲从心来,掩面而哭;三、为老头的宽宏大量,以及对亡妻的不灭深情所感动而热泪盈眶,继而泉涌而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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