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妻子是我高中時的同學。但是我們高中時可沒談戀愛。我偷偷地喜歡她卻不敢說出來。那時追她的人好多,我又傻又土扔人堆里找不出來,哪敢表白。
後來畢業了。各自去不同的城市上學。她有了男朋友。我知道我沒有機會了。可是我們還保持着普通朋友的書信往來。後來又畢業了。我讀了研究生。她的男朋友被分到一個小山溝里工作。她不願意去,回到我們家鄉的那座城市工作。兩三年後,他們因為沒法在一起,終於被迫分手了。她一定經歷了一段感情上非常艱難的日子,我想。
然後又要畢業了。我獲得了美國一所大學的錄取通知書和獎學金,準備去讀博士。這時候,我們的書信開始升溫。她明確的在信里告訴我,她已經和原先的男朋友分手了。我開玩笑說,那你什麼時候作我的新娘呀?她回信問我:你是開玩笑還是說真的?我想了一段時間。我真的愛她。於是我在信里問她,我是說真的,你願不願意作我的女朋友?
那時候她已經離開單位到另一個城市讀研究生。我坐火車到她那兒去見她。火車凌晨到,我到我們約好的賓館門口等她。那天清晨,當她從晨霧中走來時,飄飄搖搖象個洋娃娃,我的心也飄飄搖搖的象醉了一樣。我整個青春期夢想的情人,現在真的成了我的情人。一切都象在做夢。她有點變,沒有高中時候那麼漂亮,但是更加成熟和有韻味了。
幾個月後,我面臨着畢業去向的選擇。我問她,你希望我去美國還是在北京工作?她說,你付出了那麼大的努力,如果放棄,你會後悔的。我要出國,那麼我們就面臨着要不要結婚的問題。我們回家和父母見面談了。老同學了,父母都認識。我們舉行了一個簡單的訂婚儀式,初步決定結婚。我父母有點不太同意,認為她是看上我要去美國才跟我的。但他們還是表示完全尊重我自己的選擇。回學校安頓好我的畢業論文後,我又一次坐火車來到她所在的那座城市。我們準備在那裡領結婚證。她看起來很猶豫,很勉強。也許是因為一個時期要結束,一個時期要開始,她心理上還不能轉變過來。我陪着她在校園裡散步,談心。三天過去了,我必須回北京了,可她還是不能下定決心。我告訴她,不用勉強,即使我在美國,我也會永遠愛她不變心的,我會耐心地等待我們的愛情水到渠成的那一天。
我回到北京後,把結婚要用的證明材料帶回學校退回去。我正在辦公室里等主管的老師回來的時候,我的呼機響了。我去回電話。她告訴我說,馬上來,我們結婚。我下定決心,每半小時呼你一次,一定要把你抓回來,我們立刻領證結婚。我回去告訴那個老師,材料我不退了,我還是要結婚。
這樣,法律上我們已經是夫妻了。可是我當時時間很緊張,7月中畢業,8月初就要走,又交了好幾萬的培養費,沒有時間也沒有錢辦婚禮。她和我的父母送我到北京機場。最後的那段日子充滿了幸福和溫存。
可是她不能馬上跟我到美國,因為她在部隊工作,不能說轉業就轉業。她退了學回到原單位,開始了漫長的申請轉業過程。我們相隔萬里,只能通過電話和書信聯繫。我的學習越來越忙,沒時間寫信,只能打電話。慢慢地她也不寫信了。
一年半以後,我假期回國,我們在家裡辦了婚禮。她看起來很不開心。她告訴我她覺得我看起來很陌生,她很懷疑我們是不是還應該結婚。我勸她說,我們分手的時間太久了,以後團聚在一起,慢慢就會習慣的。她象她的一個年紀大的朋友請教,那個朋友告訴她,絕大多數的婚姻就是這樣平淡和慢慢習慣過來的。她還告訴她父親,被痛罵了一頓。她父親對她說,眼前就是個火坑你也得給我往下跳!最後她屈服了。可是我覺得她的心已經不在我身上了。新婚的第三天晚上,我就一個人躲在客廳看電視,不願意回到新房去。我媽媽半夜醒來,催我去休息。我怕她擔心,又回到新房,回到我美麗而冷冰冰的妻子身邊。
事情越來越糟。我回到美國後,給她打電話,卻再也找不到她了。整整兩個月,我打了無數次電話,就是找不到。最近的一次,我打過去時她在洗澡,可我等20分鐘再打過去就開始占線。我坐在那裡,不停的撥號,撥了6個小時。我的心涼透了。後來她沒有對我解釋過當時為什麼占線。夏天她去北京上托福班。回家後幾個星期,她又去了北京,沒告訴我和她的父母去幹什麼。我把電話打到北京找到了她。我問她在北京幹什麼,她說玩。和誰一起玩?一個人玩。大熱的天一個人跑到北京,自個兒玩?我沉默了。然後我嚴肅的告訴她,你是不是有外遇?如果你不再愛我了,我們可以分手。她說沒有。我向她道了歉,說我不應該懷疑你。我等着你早點來美國和我團聚。
秋天,盼望已久的轉業通知終於下來了。12月底,我終於在機場迎來了我苦候快三年的妻子。她看上去變了好多,黑沉沉的臉上沒有一絲笑容。我給她在我們學校註冊了兩門課。美國留學生的生活是單調寂寞的,沒有多少朋友,假期里整座城市都是空的。好在上了課她還有點事情可做。我和朋友們說好,等開學人聚齊了,我請他們吃飯。可是還沒等到吃飯,我們就出事了。
妻子到美國的第三天,她給一個國內的同事打電話。我不在,但恰好回來,聽到了電話的後半段。她在電話里討論上學,拿獎學金,自立然後離婚的日程。她還在電話里討論對方什麼時候可以過來,過來可以讀什麼專業。她把離婚兩個字說的很模糊,但我還是聽到了。她電話的語氣和措詞,我只有在我們感情尚好的時候才聽到過,已經久違了。我靜靜的等她把電話打完,冷笑着問她,這是誰?你們什麼關係?她不說。也不作任何解釋。我說你說實話,然後我們商量一個辦法,我不會馬上逼得你在美國無法立足。不就是想在這裡呆下去嗎?我可以幫你,等到你站住腳跟再分手。她還是不說話。於是我打電話給她父親,告訴他我們已經決定離婚了。她立即撲過來,抓起電話朝我扔過來。她厲聲說,她爸有心臟病,如果有個三長兩短,她和我拚命。我一聽,也後悔了。她把屋裡砸了個一塌糊塗,把她以前給我的信和我們的照片全撕了。我坐在地毯上修好了電話,然後告訴她,我可以原諒她,只要她和那個男人斷絕關係。她答應了。我們又打電話給她父親,我向老人道了歉。
我們的生活就在這樣的隔閡中冷冷地繼續下去。我生日的那天,只有我的汽車保險經紀人記得我的生日,給我發了賀卡。我只能苦笑。
情人節的清晨,我還在被窩裡,有人從國內打電話過來,祝我的妻子情人節快樂。我出門時問了她一句,誰呀?你不認識。哦?我真的不認識嗎?嗯。那天我本來準備給她買束玫瑰,一氣之下也沒買。可我不知道,我多問這句話促使她改變了心意。晚上我回到家裡,她正在打電話,一聽就是和關係親密的男人說話。我忍了一會兒,再也忍不住了,抓起電話,惡聲罵道,你給我滾!她奪回電話,厲聲告訴我說,我決定了,我要和你離婚,我和誰打電話是我的自由。我的腦袋嗡的一聲。我早看到了離婚的前景,可是親耳聽到是還是不能接受。
打完電話,她告訴我,她不愛我了,她愛的只有一個人,就是她上學時的那個男朋友。她告訴那個人,她要回國,他勸她不要,這時我搶過電話罵了他,於是他就改變了觀點,同意她回去到他身邊了。她告訴我以前我懷疑的那個同事和她其實沒有什麼關係。相反她和初戀男友的關係卻從來沒有被我發現過。她說她在國內,孤獨無援的時候,不是我,而是前任男友幫她渡過,她在北京上托福班時住的地方也是他幫着找的。我問她,我當時拚命找你找不到,打電話問你你什麼都不說,我在北京有大堆的同學可以幫忙你卻不肯讓我幫你,這時候又說這種話?她告訴我說,她從前捨不得扔掉很多東西,大城市,好工作,等等,現在她才明白,和自己最愛的人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別的都可以捨棄。連你的丈夫和婚姻都可以捨棄?是的。
我能想到的只有一個,就是我也回國,她到哪裡我到哪裡,我愛她,我不能沒有她,我願意放棄一切來讓她回到我身邊。可是已經晚了。
接着就是忙亂。我請了我這裡的朋友來勸她,勸不動。我告訴了父母,他們無論如何都無法理解她。他們又告訴了她的父母。她父親說了狠話來逼她。她把自己關在家裡躺了整整一天,然後告訴我,要我躲到辦公室去,她要打電話。我在辦公室里呆了一會兒,突然腦子裡火花一閃,嚇得跳了起來,飛奔下樓,一路闖紅燈飛車回家。還好,她好端端的,看起來情緒好了許多。後來我才知道,我當時猜對了,她告訴她父親,如果一定要逼她留在美國,她就死在這裡。她父親讓步了。這個世界上再沒人能夠攔住她了。
我給她買了回國的機票,帶她去採購回國帶給親朋的禮物。我自己也在琢磨今年夏天回國。可是我的父母不能原諒她。他們質問道,如果不愛我,當初為什麼要嫁給我?如果不想到美國來,當初為什麼要過來?他們反對我繼續幫她,要求我讓她把來回的機票和她出國前我家親戚給她的錢退回來。我知道他們不是在意錢,而是心裡氣憤難平。可我向她一張口,她立刻暴跳如雷,惡言相向。我火了。我們開始吵架。事實上自從她提出離婚以來,她對我不但沒有感情,連老同學老朋友的友誼也沒有了,事事算計着我,保衛她的利益。她本就是個很精明的人,在單位鍛煉了幾年後,更是比我這個一直在上學的書呆子厲害很多,有不象我一樣顧忌情面。所以這段日子了我吃了許多虧。不過我沒怎麼在乎。但後來發生的事,讓我再也沒法不在乎,也再也不能對她抱有舊情。
有一天晚上,我們再次為那筆錢口角起來。我威脅說如果她不還我錢,我就把機票取消。她給旅行社打了電話,對方說只有她本人才能取消。笑話,我的信用卡買東西我還無權自主了?可是她卻立刻強硬起來。她突然收拾行李,就要離開我的公寓。我目瞪口呆,因為我知道她沒有車,甚至不知道旅館在哪裡,外邊零下十幾度,她要去哪裡?已經吵起來了,我哪能說你留下來吧,我只好說,沒人逼你走。她不聽。把幾件行李搬到走廊里。我不讓她搬剩下的行李,說,你把錢先還我。她開始推我,扇我的耳光,我忍不住了,反過來推她,衝突逐漸升級打了起來。鄰居也是中國人,進來勸架。她拿起菜刀要來砍我,被鄰居攔住了。後來她堅持要打電話叫警察。我和她一樣不知道叫警察的嚴重後果,就同意了。結果警察把我們全逮捕關進監獄。我們兩個都以家庭暴力(domestic abuse assault)被起訴。由於我的證詞沒有仔細描述她的行為,而她在卻寫了份證詞,用很強烈的語言描述我對她的侵犯,所以我起訴的罪名比她要重。她頭上起了個包,去醫院檢查了。我的手指拉傷,但我拒絕去醫院。
第二天,我的朋友交了錢把我擔保出來。我的妻子告訴法官她三天后就要上飛機,希望儘快結束案子,所以她的案子當天就審完了。由於她沒有收入,法院替她雇了律師(Public Defender),判監禁兩天。法官給我下了"不許接觸"命令(No-contact order),所以我有家不能回,在朋友家裡湊合了三天,她走後才回到家裡。
她就這樣走了。不但給我留下了空蕩蕩的房間,心靈的巨大傷害,而且給我留下了一個爛攤子。我也申請了法院替我雇律師,法官批准了,但是 Public Defender's Office 回答說,他們已經替我的妻子打過官司了,按法律規定不能在一個案子裡代表雙方。於是我不得不自己花 $200 一小時雇律師。更糟糕的是,我的刑法律師告訴我,如果我一旦以家庭暴力被定罪,將被立即驅逐出境,終生不能再進入美國。即使我能免除該罪名,但只要是以暴力被處罰,雖然我現在還能繼續留在這裡讀書,以後卻永遠拿不到綠卡。所以這場官司我只能贏不能輸,移民法的後果將是這場案子的關鍵。我不得不又雇了一個移民法律師。雪上加霜的是,律師費將高達 $6000-7000 以上。而妻子那天晚上去醫院急診的費用帳單又寄到我這裡來了。她的健康保險是她走後我才取消的,但急診費帳單核算卻更晚,又在她健康保險取消之後。她走了,這筆 $2000 的帳就轉在我頭上。即使我能勝訴,也可能因財力告罄而被迫停雇律師,承認敗訴。
我一個人坐在空蕩蕩的房間裡,扛着黯淡前途的壓力,忍着心中撕裂的傷痛,默默的回想我的經歷。如果我沒有誤會她和同事的電話,我一定會對她非常好。可是那也沒用,至多推遲我們的婚姻危機而已。我現在就算回國,也絕對不可能感動她回到我身邊了。而且走到這一步。我們的父母也都絕對不會再接受對方了。她一心要嫁給從前的男朋友,但是我們辦理離婚手續還需要一段時間,名分不正,對方不會馬上接受她的。人家的父母也不見得允許兒子繼續等她。我們的路都不好走。這究竟怪誰呢?她差不多毀了我的前程,我的朋友提起她都非常的不齒,可我還是無法恨她。我不能集中精力在我的學業上,坐在教室里和桌子前時時走神。每天晚上都在夢着她,夢的越多,早上醒來越難受。不知道這段艱難的日子什麼時候才能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