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与美国 zt |
送交者: fraser 2002年04月11日19:28:17 于 [加国移民] 发送悄悄话 |
比起美国,加拿大是什么呢?想起加拿大,人们第一联想起的恐怕是冰天雪地和北极熊。其实,加拿大也有温暖美丽如温哥华的地方,而多伦多比起安大略湖对面的美国的水牛城恐怕雪还要少一点。至于北极熊,我来加拿大几年,虽然去过几次动物园,连非洲的狮子都见过了,可是还没有幸见过北极熊呢。 出国几年,先在夏威夷待了几年。夏威夷算不算美国,是一件存疑的事。原因是夏威夷的亚洲人比白人多,文化上就更亚洲化一些。在那里是白人控告当地老板种族歧视。另外,夏威夷本地人一直认为是白人偷窃了他们的土地,所以很有一些人一直在致力于脱离美国的独立运动。恐怕生活在美国大陆的人知道远在西藏的独立运动却未必知道他们自己土地上的独立运动吧。不管夏威夷算不算真正的美国,在那里的几年我一直是拿美国签证的,所以可以说是在美国生活了几年吧。在美国生活了几年,再奔赴到加拿大住了几年,两相比较,挺有趣的。 美国号称是文化的大熔炉,表示美国文化的极端开放。大熔炉的意思,是不管你们原来是什么文化,到了这里都在熔炉里化一化,然后大家都变成了熔炉里的文化,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所以美国对外来文化的态度是,我不压制你,也不鼓励你,随你自生自灭。不过外来文化要在美国生存,就不得不调整自己来适应这里原有的文化。所以去中餐馆吃饭,最常见的菜是柠檬酸甜鸡。在号称正宗的川菜馆里吃麻婆豆腐吃出甜味来也不稀奇。我不知加拿大以前怎样,可是近十年来世界各地的移民每天一飞机一飞机地涌向加拿大,使得加拿大比美国更称得上是一个移民国家。我刚到这里的公司工作的时候,只有一个中国人,其他都是白人,我理所当然地认为他们都是加拿大人。处久了,才发现我们的软件开发部其实没有一个土生土长的加拿大人:两个是前南斯拉夫的难民,一个是爱尔兰人,一个是英国人,一个俄国人,一个是德国人,还有一个是美国人。在加拿大历史最长的是我的前南斯拉夫的同事,已拿到公民身份,可以参加投票了。对于外来文化,加拿大的政策不是熔炉策略,而是多元文化政策。加拿大政府事实上鼓励外来文化保持原有特色。多伦多有北美恐怕最大也相对比较现代的中国城,在那里可以吃到与国内一样正宗的中国菜。我所住的城市不大,可是除了冬天,几乎每个月都有各种文化节:希腊,塞尔比亚,爱尔兰……最有名的是传统的德国的啤酒节,每年十月份持续整整的一个月,很多外地人开车跑来这里痛饮最正宗的德国啤酒。德国传统的十月啤酒节在德国恐怕正是时候,庄稼丰收了,秋高气爽,气候宜人,正是享乐的时候。可是在加拿大的这里已经进入冬天,啤酒节上街头露天表演砍木材的人还得脱成只剩单衫,两个假装争执的木匠还得假装不小心掉进装满水的大木桶里以制造喜剧效果,而观众穿着棉衣站在那里还要打颤呢。 文化策略的不同造成了美国和加拿大对新移民态度的不同。美国现在的移民政策已经是非常保守。即使有幸移民到美国,新移民也只能自己靠自己,不要指望从政府那里得到什么特殊的帮助。而加拿大对新移民却是积极主动,热情有加。几乎每个社区都有加拿大政府为新移民所办的工作中心。那里有专门的人员开训练班指导新移民怎样写简历,怎样面试。新移民在那里可以用电话,可以用计算机,可以用传真机。而所有的这些都是免费的。我所在的城市有一个“New Canadian Program”。新移民通常空有技术专长,可因为没有北美工作经验,所以很难找到第一份工作。这个program的任务就是联系当地的公司,推荐新移民去那里免费工作三个月。公司得到免费劳力,何乐而不为;而新移民也有机会得到北美工作经验,往往三个月以后干得不错的话就被公司留下了。我的两个前南斯拉夫同事就都是这样加入到我们公司的。 美国和加拿大虽然比邻而居,文化传统也大体相近,但是很多方面却只有身在其中才能体会其中的不同。 我的公司总部在美国的加洲。去那里出差,每天要工作九、十个小时,上班已是很紧张,下了班回到旅馆,电视都不想看只想睡觉。公司总部里基本上是二三十岁的年轻人,在公司熬夜是家常便饭。而在加拿大,工作就要舒服得多。因为法律规定每周的最大工作时数,而且每周每人都要填工作时间表存档,所以我们很少加班。下班时到了五点半钟公司里的人已经廖廖无几。 美国人会说加拿大人懒,而加拿大人会说美国人不懂生活。 美国是个积极的和竞争的社会,像个莽撞而精力充沛的小伙子;而加拿大是个舒缓和更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像一个有阅历的平和的中年人。 二百多年前美国为了独立和宗主国大打出手,而加拿大却一直和宗主国保持良好关系,实行了和平演变。直到现在,加拿大为表示对英国女王尊敬的“维多丽亚”节还是正式的国家假日;渥太华驻有女王委派的总督;在魁北克城每天的升旗仪式上一只山羊是代表女王来检阅的,气质颇有皇家风范。有一次我对一个加拿大人恭维说:“加拿大人爱好和平。”他很能幽自己一默,说:“因为我们怕死嘛。” 加拿大和美国比邻而居,不过似乎是加拿大很在乎美国,而美国却不大把加拿大放在心上。在加拿大经常可以见到美国旗,尤其是在“九一一”以后;而在美国,我只在华盛顿的加拿大使馆前见到过一次加拿大的枫叶旗。“九一一”的时候,加拿大人又捐钱又捐血,在国会大厦前上万人为死难者集体哀悼。可是小布什发表演讲的时候,感谢英国,感谢法国,感谢香港,感谢南朝鲜,所有该感谢的国家都感谢过了,就是没提加拿大的名字。加拿大人不乐意了。第二天所有的加拿大的报纸都在头版表示不满:“我们只需要两秒钟。”可恨小布什到底太嫩,忘了分两秒种来抚慰加拿大人。这件事在加拿大这边厢是沸沸扬扬,可是美国人住在隔壁却是浑浑噩噩一无所知。还是过了几天,加拿大总理克雷蒂安访问白宫的时候向小布什提及此事,小布什才赶紧解释说因为美国把加拿大“Take for granted”,意思是我们关系这么铁,是一家人,不需要特别感谢嘛。加拿大人这才心理平衡。其实要说铁,英国和美国才算铁。二战以后,英国对美国感恩戴德,美国指东,英国决不打西,要出钱出钱,要出力出力,两人算是最铁的哥们。而加拿大只是个和善的邻居,偶尔会为土豆木材的贸易和美国闹闹小别扭,最近又因为自己过于和善所以给恐怖分子可乘之机,从加拿大跑到美国作乱,引得美国邻居颇有抱怨。除此而外,加拿大是个叫美国最放心的邻居。不过美国也不像对英国那样指望加拿大帮什么大忙。一个和善的好邻居而已,这才是美国对加拿大的“Take for granted”。 加拿大对美国的感情却微妙得多。加拿大人很强调自己的“Canadian Identity”。餐馆宣称自己是真正的“Canadian Food” ,虽然我从来不知道什么算“Canadian Food”;商店说自己是“Real Canadian store”,大概指自己的商品全由加拿大制造;而一种在加拿大非常有名的啤酒就叫“I am Canadian”。加拿大人强调自己的“Identity”而且对于美国漠视自己的极端敏感,其实正是加拿大生活在美国的阴影里的心理反射。 在加拿大看电视,除了本地新闻,看不出和在美国有何分别。早上可以看“Good Morning America”和“Today”,看新闻可以看CNN,晚上可以看我在美国就看惯了的情景喜剧“Sanfield”,“Friends”和“Fraiser”。其实很难分辨哪个是美国台哪个是加拿大台,因为所有的台都充斥着美国的节目。其中有一个电视台宣称星期五晚上七点到十点是加拿大节目。其实只是试图在周末挤出几个小时的“Canadian Time”本身已经说明加拿大文化被美国文化所全面占领的事实了。加拿大几乎没有自己的电影,我倒是见过美国人在多伦多拍电影冒充是在纽约,因为旁边的道具警车上明明写着“NYPD”。在多伦多拍片可是比在纽约便宜多了。加拿大并不是没有人才,只是所有稍有前途的歌星影星冰球明星……全到美国发展去了。Celin Dion其实在加拿大已经很有名,可是直到在《泰坦尼克》唱了主题歌以后,她才红遍全球,怎么能怪大家都往美国跑呢? 虽然生活在美国阴影里的滋味有点酸酸的,但依赖着美国,实惠却也是大大的。作为一个大国,加拿大只有少量的军队,陆军更是象征意义上的。反正美国是不会和它翻脸的,那要军队干什么?可万一有什么别的国家攻击加拿大怎么办?加拿大人很想得开:“We cry to American”,美国是不会袖手旁观的。所以美国的军队就是保卫加拿大的子弟兵。没有庞大的军费开支,加拿大就可以把钱用在别处,发展福利事业。所以加拿大人人都有政府支付的医疗保险,我觉得有病得到平等的治疗才是基本的人权;在加拿大也很少见无家可归者,不像在纽约,一面是摩天大楼,一面是地铁暖气口冻得哆嗦的穷人。 看看美国,再看看加拿大,美国朝气蓬勃,加拿大成熟稳健;美国给人机会和梦想,而加拿大给人平等和安全。 我喜欢美国,也喜欢加拿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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