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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舟歸來(296):貝益民“惹官司”
送交者: 王博看美加 2021年08月12日15:28:45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從香港回到溫哥華,貝益民的“退休生活”基本上算是清閒的,除了幫助JANET對付“癌症”之外,先是參與“六君子”反高額地稅,最近又幫着鄧安安寫了《溫哥華房價的無恥謊言》九評系列文章。

文章雖然只在環球讀者網上面發了三篇,但是讀者的反響已經非常強烈,引起了環球讀者網新聞主編的關注,她覺得貝益民很適合到網站來做編輯工作,於是通過鄧安安,問貝益民願不願意到她的編輯部工作,幫忙編寫點文章,工作時間“自由機動”,每周只需要到辦公室上班兩天,其餘三天在家工作。

貝益民“閒着無事”,原來還曾想着,是不是重新到車行賣車去,現在既然有人願意請他做回老本行,當然“做熟不做生”,也就高高興興地就應承了下來。

貝益民對網站編輯 “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這種工作方式有些困惑,不過,到了網站編輯部,經過主編一番介紹,他就明白了,而且“眼界大開”。

原來,網站的“正式編輯”有着比“非正式”的“網頁版主”,大得多的“權力”,他們有一個可以“從後門”進入網站編輯頁面的“鑰匙”,也就是密碼,有了這把“鑰匙”,在任何一個地方,只要有網絡,編輯人員就可以上網“遠程辦公”。

最讓貝益民“開眼界”的是,主編告訴他,編輯有調整“點擊量”的權力,也就是可以任意添加或者減除某篇文章或者新聞的點擊數,“當你認為有必要的時候”。

要知道,當初貝益民做報紙編輯的時候,“媒體”主要還停留在“紙質時代”,報紙每印刷一期,只能有一個頭條新聞,而且所有的新聞或者文章的排版,一旦確定下來,進了印刷廠,就“不能回頭”了,但是辦網站,隨時都可以通過“點擊量”來調整“頭條新聞”,而這個決定“點擊量”的最終權力,其實牢牢地掌握在編輯的手上。

他所在的編輯部,每位編輯最少有三到四個不同的賬號,多則近十個,“功能”就是以不同的“筆名”發表文章和評論,“引導讀者”,而為了快速有效地“不動聲色”地“引導讀者”,一旦有必要,編輯就可以通過與後台的技術人員溝通,把自己的文章或者被編輯看中的文章,保持在“最高點擊量”。

貝益民是個“編輯老手”,一經調教,很快就適應了網站編輯的“套路”,而且開始“很享受”這種仿佛擁有一雙“上帝之手”的編輯特權。

貝益民主要負責社會生活和房地產與經濟兩大版塊,貝益民馬上給自己也設置了三個不同的賬號和筆名,然後自己動手寫了《我是如何在溫哥華搶到好房子的》和《廚房裡的加拿大》兩組系列文章,結果這兩組文章一經登場,馬上就成為了房地產和溫哥華生活兩大版塊中,最受歡迎文章的榜首,而且“很有力”地占據了整整一周的醒目位置。

過了一月,主編召集編輯們開會,讓編輯們討論下一階段編輯工作的方向,談一談如何發掘出有趣的熱點話題。

老編輯們似乎都有些“審美疲勞”,腦子不太轉得動了。

主編看了看貝益民,先“認真地”表揚了一番他的工作成績,然後鼓動說他是編輯部的“新人”,“新人” 的“敏感度”高,既然過去他都已經在溫哥華生活了十多年了,肯定有很多的見聞和故事,讓他另闢蹊徑,給大家拿出點新鮮的好建議來。

貝益民聽主編這麼講,馬上就回想起當初林馨被害的事情,於是建議做一個關於溫哥華華人社團的系列報道。

主編問他為什麼選這個話題,貝益民解釋說,海外的華人華僑社團,整天打着“海外僑領”的招牌,回國騙吃騙喝拿贊助,但是在加拿大本地卻很少為華人真正做實事,自己原來有個朋友,一家人在中國城附近開了一家奶茶店,本來生意做得好好的,但是因為中國城裡的黑幫勢力要來收保護費,雙方發生了“利益衝突”,結果友人竟然被黑社會的人謀殺了,而這個黑社會的頭子就窩藏在華人僑社最多的中國城。

貝益民接着說,前段時間主流媒體故意污衊華人炒高溫哥華房價,“六君子”出頭狀告BC省徵收房屋空置稅,但是那幫所謂的華人華僑社團沒有一個站出來為華人發聲的,這些人最大的本事其實就是 “跟中國大陸搞關係”和“為中領館辦事”,說起支持華人參與民主選舉,除了打着“代表華人”的幌子,把華人當做“選票數字”,“爭功”和互相“拆台”,簡直就是華人參與加拿大政治活動的“第一障礙”,跟印度裔的社團組織相比,簡直差得十萬八千里。

貝益民的一番話,贏得了主編的高度讚揚,編輯們也都紛紛點頭稱是,“溫哥華華人社團”這個系列話題很快就確定下來了。

雖然“主題策劃”並不是貝益民作為編輯應該負責的事情,但是因為主編的堅持和其它編輯們的“捧殺”,貝益民最終還是不得不把這個自己“挑” 起來的事,自己“扛”起來了。

主編給的分工是,以貝益民為主,負責採訪,編輯部協助,負責在網上收集和補充信息資料,統一用“菲沙河”做筆名,在新聞板塊上發表系列採訪文章。

兩周后,第一篇文章發了出來,講的是某些所謂華人華僑社團的“領袖”,是如何從加拿大政府那裡“買”僑領的“官帽”的。

文章的材料都有來源“考證”,而且主要來自“主流”英文媒體過去的報道,比如有一位“僑領”,曾經邀請加拿大總理杜魯多到他家“吃魚蛋”,後來經 “主流”媒體曝光後大家才知道,原來總理出席這位“僑領”的家宴是做籌款活動,每位出席者捐款3000加元起,一場活動下來,估計籌得20萬加元的巨款。

對於文章標題中的“僑領買官帽”的說法,貝益民本不想說得那麼難聽,但是主編在審閱的時候,堅持把它用了上來,還格外加了引號,以示重點。

也許是“新奇”,也許是“刺激”,文章出去後,點擊量很快就上去了,讀者的討論也很熱烈,證明“溫哥華華人社團”這個選題很成功,於是後面的文章開始一篇接一篇地連續發了出去。

第二篇文章講的是,富商背景的“僑領”,在加拿大冒領牛奶金。

這篇文章,其實是貝益民根據自己當年在《中國焦點》雜誌社的時候,陳鋒告訴他的郭中良和黃小麗冒領牛奶金的真實故事編寫的,不過他並沒有明確地指名道姓,這種事情,在華人中實際上挺常見,不是什麼“稀奇事”,但是把它寫出來,而且有生動的故事情節,倒還真是第一次,所以也是“反響熱烈”

然而,還沒有等貝益民來得及“慶祝”,一封來自溫哥華地區“最大的華人社團”的信函擺到了他的面前,打開一看,心裡一沉,竟是一封由律師發來的“警告信”。

信中批評《僑領花錢買官帽》和《僑領家庭冒領牛奶金》“嚴重失實”,警告 “菲沙河”和環球讀者網,如果不立即停止寫作和發表類似文章,並且按照信中的要求作出嚴肅道歉,他們將即刻提出訴訟。

貝益民感覺事情有點嚴重,於是馬上找到主編,向她做了匯報。

主編倒是一副“久經沙場”樣子,她告訴貝益民,這種威脅“打官司”的事情在加拿大多得很,但是這裡是言論自由的國家,該說什麼不該說什麼,哪裡是那幫人管得了的?她還鼓勵貝益民說,這個系列報道現在正在“風頭”上,要“趁熱打鐵”,不要停,真出了什麼事,公司一定幫他兜着。

不過為了更加保險起見,主編讓貝益民在文章的最後加上一句話“本文僅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網站編輯部立場”。

又過了兩天,貝益民剛剛將他新寫的系列文章《愛國僑領成“老賴”》發出去,第二天一大早就受到了一份律師函,果然是那個“最大的華人社團”發來的,“菲沙河”因為“污衊罪” 被起訴了。

信函還提出了具體的索償要求,包括一般性賠償 35-50萬、加重性賠償10-20萬、懲罰性賠償 35萬。

按這個指控,如果真被法官核准,且每項罰金都按最高數額計算的話,貝益民作為被告,將要支付的賠償金竟高達105萬,這還不包括他作為被告必須承擔的所有對方律師的費用和其它相關法庭費用。

貝益民趕緊又找到主編。

這一次,主編似乎也緊張起來,她讓貝益民先回去工作,把後面的文章暫時壓下來不發,等自己需要跟老闆好好商量一下再說。

主編和老闆商量了半天,把貝益民叫到辦公室、

老闆講出來的話,讓貝益民大吃了一驚。

原來主編與老闆兩人商量出來的“餿主意”,竟然是讓貝益民以個人的名義去應訴,律師由公司幫忙為他找,公司方面會用贊助的方式,保證給予他一切資金方面的支持。

貝益民爭辯說自己是網站的編輯,本來就是在為公司工作,寫出來的文章也是經過編輯討論,主編同意的,“菲沙河”是一個群體的筆名,怎麼現在突然就變成了他自己個人的事情呢?

老闆給出的理由是,貝益民現在還在“試用期”,不是公司的正式員工,另外打官司這種事情,以公司的名義的話,對公司的聲譽為由不利的影響,畢竟,文章的最後,公司已經有過“本文僅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網站編輯部立場”的聲明。

就這樣,貝益民在接下來的時間裡,不得不每天屁顛屁顛地往法院跑,獨自面對一大堆的,幾乎清一色的“華文媒體”的“質詢”,在他變成“大名人”的同時,他也因此變成了一個每天“光着身子”行走的裸體,他的個人身份信息被人給扒得一乾二淨。

貝益民就這樣“光着身子”在媒體面前“出鏡”了差不多三個月。

好在最後,這件官司由“中領館”從中“斡旋”,以“庭外和解”的方式了結了,法庭判決被告撤去其中兩篇文章,並要求被告給出每篇文章五毛錢的賠償,合計加幣一元。

格外神奇的是,官司結束後,“中領館的領導”坐莊,竟然把雙方的人馬都請到一起吃了一頓“團圓飯”,地點就在中國城“僑領”的那座“豪華大酒樓”里。

所謂“不打不相識”,又所謂“相逢一笑泯恩仇”,幾瓶酒下肚,兩對原本的“冤家”便結成一個更廣泛的“華人統一戰線”了。(請點擊進入“作者”個人空間,查閱我的個人資料,看看我還能為你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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