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离开故乡,就没有故乡 |
送交者: 猪头凯凯 2022年07月17日12:22:25 于 [加国移民] 发送悄悄话 |
注:本文于2017年在温哥华港湾(BCBAY.COM)网站和“这才是温哥华”等公众号出现过,现记入本人博客。
一、乡愁高手
世界上很多东西,“有”还不如“没有”,比如“病”——身体或者心里的“病”。 故乡,就是一种“病”。 但这世上的每一种病,却往往不是所有人都会有的——有人会有,有些人则很幸运、压根就不可能有。
我小时候,爸爸经常对着一面镜子往自己头上那块儿谢了顶的位置抹一种叫做“101”的生发药水,然后象几十年后我追着别人问“我瘦了没有?”一样整天见了我就弯下腰低着头然后把我叫过去、指着那块儿没有起色的“地中海”追问我—— “过来!看看头发多了没?” 我被问得很辛苦,觉得爸爸一定更辛苦。 后来,和家人陪着外地来的亲戚去白马寺,我见到一老一小两个光着头的和尚,就觉得他们活的很轻松,因为不管他们是否脱发,至少一生也不必去“担心”脱发。
上了学,当我和几十个同龄的孩子坐在一个教室的时候,我发现我是男生里最矮小和瘦弱的,这让我很自悲、也很无奈。 这种根本“无解”的自悲和无奈到后来演变成为一种对于女同学的羡慕——因为她们似乎不用象男孩子那样担心自己的个头,而且应该也永远不用担心“在班里谁都打不过”这类关乎面子的问题。 这让我觉得老天爷似乎有些不公平。 到了后来,一个几乎和我同样瘦弱的同学告诉我——“女生也有女生的担心,她们要担心自己长得不漂亮。” 我想了想,又觉得老天爷也还没有太不公平。 后来,读了一些书,经了一些社会,才知道每一种身体或者心里的病,都只会光临一部分人,而另一些人,是不可能有的——就象有的人抽一辈子烟、也不可能得肺癌。
“故乡”,也是这样一种病。 我得这种病比较早,从18岁离家就开始了。 好在世间有着“时间可以解决一切”这样的硬道理,让我这个最初动辄会因为思念而掉下泪水的重症患者,临到如今已炼成顽石一块百毒不侵——现在的我,好象从不会思念,似乎从不会想家。 不仅如此,而且早已经验丰富、久病成医——例如,有时忽然会“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地想念起洛阳的涮牛肚和牛肉汤,我也立马会就近找一包方便面或者买一个汉堡,完成一次“把自己填报、把思念忘掉”的快速有效治疗。
说起这些,我就想起过去在医院工作时,那位在病友圈子里小有名气的糖尿病患者老张在一次“糖尿病病友俱乐部”上的发言——“我已经患病20年,但是通过坚持调理和保养,现在不但没并发症,而且常见症状基本没有。有人说我是一个‘糖尿病高手’,其实我只是一个资深患者。”
想起老张说自己是“糖尿病高手”,我就觉得我是一个乡愁高手,一个关于“故乡”这种病的资深患者。 而我,当然也和老张一样,希望自己不是这样的高手,不是这样的患者——就象那些没有离开故乡的人一样,压根就不会患上我这样的病。
所以,不离开故乡,就没有“故乡”——没有“故乡”的人,是幸福的。
二、离去方知
有很多东西,不离开故乡,我们是不会知道的。
小时候读书,课本里说的春天和我从小看到的春天是一样的————万物复苏、阳光明媚,大雁归来、生机勃勃。 那时候,我当然有理由觉得,全天下的春天应该都是如此。 年近20的时候,在广州上大学,我在第一个寒假过后看到了另一个春天————阴雨连绵、阳光难觅,候鸟北归、萧索阴郁。 那时我开始觉得——和北方故乡相比,南方原来是不一样的。
从小开始,每到过年和大的节庆,总觉得特别热闹,街上和商店里全是人,熙熙攘攘,接踵摩肩。 一直觉得,过节就应该是这样的。 年近30的时候,一个偶然的节庆呆在北京没有回家,才发现越是到了普天同庆、万家团圆的时候,首都的大街上不堵了、地铁里不挤了,整个城市都变得冷冷清清、干干净净了。 那时我开始想到——和故乡小城相比,大都市还会有更多的不一样。 从小到大,一直都活在“金秋十月”的天空下和“秋叶飘零”的文化印象里,青色的春、绿色的夏,金色的秋、枯白的冬,不仅已是人生的常识,更变成了一年到头已经融入身心的日历与轮回。 那些年来,我从没有想过,世界上会不会有些地方不是如此。 年近40的时候,移民到加拿大的卑诗省,落脚的地方除了夏天之外、终年多雨,所以草地和阔叶树木偏偏只在夏天才是满世界枯黄肃杀,其他季节哪怕是清秋寒冬也都是青草如织、绿意满满。 此时我开始觉得——与故国相比,世界上很多地方原来是大不同的。
其实,还有很多东西,离开了故乡,才“发现”原来并不是那样——只是很多“发现”并不容易象上面的这些东西、三两句话便可以讲得清楚。
所以,不离开故乡,我可能不会发现外面的世界、不都是故乡的那个世界。 因为,不离开故乡,我还以为世界都是故乡的样子。
有很多东西,不离开故乡,我们是不会懂的——比如,故乡。
三、岁月神化
在我工作后又去读书的那几年,某个暑假的一天,我和一个朋友一起搭伴从洛阳的大西头跑到大东头的老城去办事,我的事中午就办完了,他要找的朋友却偏偏要到傍晚时分才能回来。来回路程很远,于是我俩干脆吃完午饭、坐在路边一个小超市的门口边喝啤酒边熬时间。 我很信服一句话,真正的好朋友在一起,不是什么都能说,而是即使什么都不说,也不觉得尴尬。 我俩就是这个状态,各自喝着啤酒,我看着街道和行人,他在翻看手机。
那是一个还没有智能手机的时代,他似乎已经把手机里的旧短信和超市老板的旧报纸全都看完了,然后奇怪地看看我、又来回瞅了瞅那条没什么人也没什么车的街道,说“这儿都有啥看的,你咋看着这么有兴致啊?!”。 我笑了笑,说“反正现在回洛阳看啥都觉着可美。” 喝了一口啤酒,我又加上一句——“真的,可美!”
要是在过去,那条街道在我眼里确实是乏善可陈——那些由远及近的仿古建筑不过是“狗尾续貂”之后的不伦不类,东西左右的那些穷街陌巷只会让我想起小时候在奶奶家(就在老城)居住时的旱厕有多么不方便,抬眼望去尽是那些老屋房坡上断瓦之间的枯黄杂草和墙头掉着“批儿”的土坯,不远处残缺的路面和垫着砖头的坑洼周围还露着雨后残留的黑色污泥和脏东西。 可是如今,坐在这样的街道里,我就感觉周围到处、以及浑身上下都很舒服——不远处那家牛肉汤馆的伙计正坐在门口剥葱,他们旁边那一捆儿已经剥好的、透着青青白白辛辣生脆的大葱让我似乎已经闻到明早牛肉汤的清香;旁边儿不远处的小妮儿拾起路边垫脚的砖头画好了格子正在兴致勃勃地玩儿着跳房子;那道有些断瓦的房顶爬过一只慵懒肥胖的黄色狸猫,踱了两步便卧在梁上和我们一起聆听着不远处缥缈的鸽哨;路边原本那些过去让人觉得很“老杂”的乡音里,不时露出一个经年未遇的方言词汇、让我想起小时候曾经和三姨一起上街的故事。 可是这些乐趣,我无法向这位几乎一直生活在洛阳的朋友道出。 没有办法,只有当你离开了故乡、离开了很久,再回来,一切才会不同——而且一切都会不同。
过去,当我们看见涧西区那些三线建设、工业移民时代的仿苏式家属楼里时,只能感到那些没有暖气没有空调的、厨房和厕所在屋外(而且是两家甚至多家共用)的时代有多么艰难、多么不愿回首。 现在,出去呆的久了再回来,看到象五号(洛阳工业移民地区著名的美食圣地)这样我们长大的地方一个个被拆掉,再见到那些尚未被拆掉的老式家属楼和老街坊,虽然还是破败,但心里想起的又都是自己骑着自行车上学放学的少年时代、和自己一起放胆尝试着喝醉的老同学、以及和如今的孩子他娘手拉手走过的那些岁月。
过去,洛阳有一些饭馆,让我觉得无论“装得”或者“真的”多么有气质的人,坐在里面也会暴露自己“老杂”的本质。 在外面呆的久了,再回去的时候,还是那些饭馆里,却让我觉得无论多么老杂的人坐在那儿,都会自带背景音乐一般让自己、甚至连带周围的所有破桌子烂板凳都宛如被拍摄在黑白底片的MTV中、显得很文艺很有气质。
我曾经想过很多次自己如果老到退休的时候、哪里的生活是我最想去的。 我曾经想过希望自己能经常坐在北京的后海、看着柳枝摇曳看着湖水静绿泛蓝,出神地闲坐在每一天;我曾经想过坐在温哥华的伯纳比山上、看雪山消融、看松柏遍染,就那样坐上多久我都不会厌烦。 我也曾经想过自己就沿着北京111或者103路电车的线路在灯市口、美术馆、沙滩儿、故宫、景山、北海、荷花市场、西皇城根儿这些光看名字就令我激动的地方每天多多少少逛一逛,就已经非常美好;或者只是沿着我现在每天上班的公交线路,把沿线那些伯纳比和温哥华的公园绿地每天随意走上一个就“也很完美”了。
可是,想来想去也无法用北京和加拿大骗住自己,我觉得自己还是希望早上起来喝一碗汤、然后就坐在洛阳的街头,看着嘈杂的菜市场和超市门口人们进进出出,听着各种鞋店和服装店的电喇叭里那些“本店经营不善”的“好消息”,看着卖菜的老汉如何一边和一个老太太讨价还价一边对另一个正在掐菜根儿的老太太喊一声“不敢再掐了,都叫你掐烂了!”,用整个白天在路边旁观着那些懒懒散散或者很有思想的人们忙忙碌碌或者无所事事,一直坐到晚上——直到华灯初上或万家灯火之时,看着那些“萝卜快了不洗泥”的涮牛肚的地摊儿上坐满了资深的、或者初学的酒徒在吆五喝六猜枚畅饮,仿佛看到满街都是自己十几岁、二十几岁、三十几岁的影子—— 那时候,我每天看到的街道,和一直生活在洛阳的人所看到的街道,是相同,也是完全不同的,因为我眼里的一切,都戴着一种光环,一种被岁月“神化”的光环。 如果你没有和故乡分开多年,是不会有那种感觉的。
不离开故乡,你根本无法知道当你出走半生再次归来时、她在你眼里的样子。 不离开故乡,就没有故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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