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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加拿大的教會生活(五)
送交者: 大痴三郎 2008年10月29日00:13:31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有了與牧師和教會的接觸,內心深處的那些迷茫便漸漸泛起漣漪。我帶這疑惑與興趣,認真地打開了W牧師借給我們家的那本《聖經》。

 

這本24開,厚重的《聖經》,是走進我這新家的第一本典籍。因為國內的那些書還沒來及帶,所以到了加拿大——“根本就沒有輸(書)”。這本《聖經》是黑色仿皮硬紙板封面封底,封面鎦金燙字,中英文對照和合本。第一眼看到他,是在我家客廳過道壁櫥的上架里,我在擺放帶來的衣物時發現的。我太太在向我介紹教會和牧師時,把他拿下來放在我的面前。之後我一直就把他放在客廳的茶几上。——之後我的閱讀基本上都是端坐在《聖經》邊的沙發上進行的,有清晨、有白天、有深夜。

 

這是我第二次“慎重”閱讀《聖經》了。是今年四月份我第二次來到加拿大的一個月時間的後半個月裡。在我回國之前,我讀了近八百頁,並且把這本《聖經》帶到國內。在飛機上我閱讀他,思考着信仰。有意思的是當我第一次乘臨着越洋飛機在萬米高空上,面對無窮盡的蒼穹藍天時,不禁閃念自問“上帝在哪裡呢”。這回卻在同樣的天空中閱讀着在上帝啟示下寫成的神聖經文。當我下機出關時,因為手提而被關員查閱,並請示上級是否“退給放行”。難道《聖經》還被列入“禁書”?在我疑惑間,那長官示意還書放行。回到家裡,後來沒想到,這本《聖經》陪我度過我人生至今,最難以度過的日子,經歷了我人生最難抉擇的事件。此間我第一次通讀《聖經》、通讀了第二遍,追加通讀《新約》兩遍。並從頭開始了第三遍的閱讀。

 

第一次的閱讀是在三年前。我那時段正在等待項目用地審批,單位具體事情我不管,手頭就沒有多少事。經常逛書店,特別是我單位旁邊的盜版書店。那一年也是國內盜版書最活躍的時候,幾乎什麼好書、好賣的書都有盜版。不過那些書的外表包裝和印刷質量都非常精美,一點不亞於正版,偶有少數頁面出現少字錯字的,也不影響閱讀和理解。可是價格通常只有正版的一半到三分之一。買書的多,賣書的就更活躍。買盜版書的大概都是痛恨“正版”的壟斷與暴利,常有讀書人買不起書,買書就被“宰”的嘆息。盜版書相對來講就廉價、溫柔多了。——讀書人是明理的,知道買盜版書就是用實際行動有力支持“不法者”偷盜他人知識產權。獲利的是不法商人,奉獻的還是寫書的讀書人。但是,你能怎樣呢?整個國家都這樣了:“不法者”太多了,立法的有幾個不是“不法者”?司法、行政執法者又有幾個不是“不法者”呢?君不見太多的“公僕”,上午還在會上高唱反腐倡廉,下午就被上級紀委官員“帶走”的情形嗎!儘管其中不乏因為“站錯隊”的政治犧牲品,或者是純粹倒霉被地產商或同僚“舉報”、“交代”的。面對如此腐敗的官場和因此日漸變壞的社會,咱讀書人買點盜版的書又算得了什麼呢?如果因此而內心不安的話,那就太迂腐了!就恐怕,要是孔聖人在世也不能免俗。一天,我在書店找書並和老闆閒聊,檢到掌上閱讀的小卷《聖經》,老闆說印刷質量好,沒有錯字,好象是某正版的縮印本。我拿了翻看,確實不錯,只是字很小,因為版面就小嘛。“賣的很好,拿一本不錯。”老闆勸我說。反正不貴,這小字號的也挺好玩,要是等候什麼事着急,帶出去,拿出來閱讀都很方便的。——我曾看到有人發表的文章上說,世界上最值得閱讀的書,一百本和五十本書中都有《聖經》。儘管我並沒有按照賢人們的指教去逐一把那“必讀的”或是“最值得閱讀的”百十本(卷)書都看個遍,但是《聖經》一直列在其中,那時確實讓我覺得有好奇。這種好奇在特定的環境心態中,再受那賣書的小老闆勸說後,便產生了購書的行動。

 

一個心情不錯的日子,我在家裡端閱着這本《聖經》。

《創始紀》:起初。起初神創造天地。——真是“神話”啊!我們怎能相信這個呢?不是有“進化論”嗎?不是有科學對宇宙天地的探索和論斷嗎?因為不是“因着信”去看的,所以當時閱讀起來,心裡倒也沒有什麼矛盾和衝突。就當好玩這麼看吧,或者乾脆用官方理論的話來說“用批判的眼光來看”。那天我第一次在《聖經》中讀到“亞當”、“夏娃”、“女人是神用男人的肋骨造的”——這到解釋了,為什麼男人們總是對女人那麼痴迷。多少英雄難過“美人關”,多少達官權貴腐敗都與情人貪婦相關,多少痴情郎、大才子演繹了人間不盡的愛情佳話。我讀到了“禁果”“伊甸園”再到“挪亞方舟”的故事等等。覺得《聖經》確實有趣,是不少典故的源頭。那次閱讀,我很愉快,儘管我根本不相信那些內容所述。之後,我卻沒有繼續閱讀下去,那被摺疊的一頁,還是三年後,我今年五月份第二次從加拿大回家翻閱他時,才把他舒展開的。

 

對於《聖經》的最早得知,當然是在自己閱讀外國文學的時候。不過我也沒讀到哪本小說中有直接對其中內容有詳細描述介紹的。我面對面直接聽人談論的,是原來老單位的同事,那是上世紀八十年代末。我在一次上班串崗的時候,看到一個會計在讀《聖經故事》。她說《聖經》分《舊約》和《新約》,她覺得上面的“神話”故事很有趣。她說她看過《聖經》。我當時對她很敬佩,看不出她還會看這種特殊的書。——自此我對她就有了更多的好感,直到我們都分別離開單位自己“下海”。所以今日來談《聖經》,我就油然記起,不得不說和她的那次交流了。縱然那以後,我並沒有一絲兒想看《聖經》的念頭。畢竟對於我們六十年代生的人來說,在童年時代就知道,偉大領袖號召人民要徹底消“滅牛鬼蛇神”,同時接受“無神論”的教育太甚太深。此外,覺得現實主義的書夠我讀的了,神話一類書,無論中外我都沒有興趣看。現在回憶那讀書最多的年代,我確實帶有這種“無意識”的選擇。

 

對於“教會”,也是一樣有排斥心理,總不願意走進去了解。在來到加拿大之前僅限於遠遠看到過教會的“十字價”標誌,知道中國曾來過很多傳教士,給中國人民傳來了“精神鴉片”。至於何謂精神鴉片,我沒有仔細去琢磨,作為曾是一位衛生系統工作者,我倒是知道中國各地很多著名的老醫院大醫院絕大多數都是當年教會出資、出人興辦,給貧民百姓人看病的。當然這也並不改變我從來沒有用宗教的心和對她應有的敬重去參觀教會,更不用說參加其中“熱情、有趣”的活動了。當有同事說到“教會裡的人”都是非常“熱情、熱心”的時候,我甚至頓覺警醒:沒有什麼目的嗎?是否拉“贊助”?要知道,在中國遇到的“熱心人”、“非常熱情的”,十有九九是心懷企圖,不然根本上就是心懷鬼胎的騙子。在“面子”特別重要的中國,特別向你“表達”笑容,是一件十分不容易的事。沒有所求,何以獻笑?這就是我來到加拿大感覺:即使是陌生人,特別是陌生人的笑,都感覺很親切。哪怕我心裡仍然築有長城般堅實的防範他人的“自我保護”牆。——聽說的、想象中教會的情形,在我心中是十分另類的。或者就是一群老頭老太(老太居絕對多數)老了,懷着愚昧、表現迷信的地方。——儘管現在看來反倒是彰顯了我自己的無知和愚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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