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经营特许连锁式生意 |
送交者: 不详 2003年01月04日18:00:14 于 [加国移民] 发送悄悄话 |
特许经营权是一个商业运作系统,让商业机构通过市场来推销其产品及服务。特许经营权的总店把经营权卖给买家,让买家有权售卖指定的产品或服务,并采用总店的名称及商标。利弊分析经营特许经营权的连锁式生意的好处可以归纳为四点: 1、一般来说,特许经营权的总店在市场上拥有一定的知名度,在产品的品质及服务水准上令顾客有信心的保证。换句话说,店主无需花费时间及金钱来促销产品,因为产品本身已经获得市场的接纳。 2、特许经营权的总店通常会对买家提供培训,为店主在筹备商店,训练员工及商店的日常运作上作出指示,令店主免去很多碰钉子的情况。 3、由于货源是由总店提供,而总店向生产商及批发商大量购买货品会获得特别优惠的折扣,为店主减低成本。 4、相对来说,特许经营权的买家比建立自己的生意的人仕是较为容易得到怠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款,原因是特许经营权的品牌在市场上的表现已有稳定的基础,银行的风险自然大为减低。 经营特许经营权的连锁式生意也有其弊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大型的连锁店的经营权价格非常昂贵,而且由于已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总店可谓不愁找不到买家,因此,买家在讨价还价时便处于一个较为不利的位置。 其次,总店会定期向买家收取专利费,通常是以商店的总收益计算。由于总收益是尚未扣除成本开支及政府税务支出,在缴交专利费后,店主可能由盈转亏。 尽管特许经营权的总店通常有一份标准的合约,不过,买家并非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因此,向总店争取最有利的经营条件是必要的。 在讨价还价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重点包括: 连锁店经营权的范围,当中主要涉及经营权的年期,在特定地域范围内的独家经营权及在续约时的条件。一般来说,经营权多是在十至二十年间,而独家经营的特定地域范围则是根据生意的性质,地区的人口密度等的因素来定。续约时,店主 要为总店支付续约所涉及的法律费用,并需注意新旧合约的分别,特别是有关专利费及广告费用的条款。 要运用商标的权利,合约内会注明店主运用商标的权利及限制。例如,总店是严禁店主把商标运用在其他的产品上;而店 的装潢及设计也必须符合总店的标准。 专利费的高低视乎特许经营权的生意性质。一般来说,属于服务性质的特许经营权的专利费比属於零售性质的较高。 如店主打算把连锁店转让或出售,必须获得总店的同意。总店并会调查新店主的条件及资格。在转让前,店主必须缴清总店所有的欠款,而新的店主也必须跟总店签署转让合约及重新订立一份经营权合约。总店通常会收取一笔既定的转让费,作为在转让或买卖连锁店时所涉及的支出。 在以下的两种情况下,会引致终止经营权合约的情况。其一是合约期届满而双方不再续约;二是任何一方违反经营权合约的条款而遭对方终止合约。一般来说,如任何一方违反合约,对方是会给予一段时间作改善,并要正式发出违反合约通知单给违约的一方。 除了上述的要点外,在购买特许经营权时也要注意有关租约,担保及抵押等问题。 总的来说,购买特许经营权比起从零开始建立一间公司所涉及的法律事务是繁复得多。因此,有意购买特许经营权的人仕除了必须从利润方面着眼外,也必须注意法律条款对自己的限制及保障。事实上,这些法律条款也是跟利润息息相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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