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来到加拿大基础概念不明,实在辩论起来没意思。说实话,看到有些人说加拿大不好,整天嚷嚷要回流,其实我非常高兴。多好,用脚投票果然是放之四海皆准。
要回流的趁早回流,我在下面会说一些概念性的问题,如果接受不了的就请留在中国或者回中国吧,别给加拿大人添乱。
从中国移民到加拿大,请分清以下几种概念性问题:
公权与私权
先说私权,大家去到西方民主国家,经常听到的一句话,就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中国从小就讲“要为国家献身”,所以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西方要把“私有财产”抬高到这么高的位置。
因为就是这一条,保障了人权,保障了自然人(不仅仅是公民)的一切不侵犯他人的权利不受侵犯。极端点:例如你自己在家看毛片,自己选择自己的性伴侣;普通点,例如:你选择用筷子还是用刀叉,穿唐装还是穿西装等等等等。
所谓私权,就是自己指针对自己的一切不对他人造成直接影响的行为,这些行为在自由国家,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人权。
再来说公权,简单来说,公权就是公共权利,是私权以外的公共空间的权益,包括影响其他人的相关私人行为,公权影响到所有公民的权益是用民主制度或者公决等各种手法。
为什么有很多问题有争论呢?为什么有些问题,就算同是民主国家,法律的界定也不同呢?
这是因为他们是私权还是公权的范围是有争议的,例如堕胎、同性恋婚姻、吸毒、安乐死等
堕胎之所以有争论,是因为堕胎涉及到胚胎是否有人权、多大的胚胎是否有人权的争议;
同性恋婚姻,是因为涉及同性恋的婚姻会不会导致更多人性取向受影响,进而影响出生率,导致人口下降的问题;
吸毒,很好理解,是对是否会影响他人吸毒有争议最直观的,就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吸毒不违法,但是持有毒品违法。
安乐死,则是病重者在此时,是否是行为能力人,是否可以清醒地决定自己要死,而不是其他人的影响有争议。
所以在中国,习惯于被政府用公权侵害私权的人,到了西方自由国家以后,不要看到某些“社会现象”就不爽,绝大多数事情,都是人家的自由你们管不着,例如女体盛这种恶心玩意,虽然道德楷模伪君子觉得这个很恶心,但是你们无权干涉他人的这种私权行为。
好好争取自己的公权,不要对别人的私权指手画脚,这是在加拿大生活的好态度。
如果你理解了公私权的区分,就不会因为其他族裔对你不好而觉得他们种族歧视,因为他有喜欢谁不喜欢谁的权利,我们要干涉的:有种族喜好的人,是拥有权力的时候,此人是否会因为自己的种族喜好,造成的社会不公,或者明文制度中是否有明文的歧视。不要因为其他族裔的人不喜欢你,你质疑为什么政府不干涉人家种族歧视政府无权干涉某人喜欢什么样的人。
如果政府可以干涉别人喜欢什么样的人,就可以干涉你喜欢什么样的政府就可以用强权干涉教育进行洗脑,于是独裁就产生了。
公权干涉私权是侵犯人权,这种事情在独裁国家经常发生,所以独裁国家的人,也有这个习惯记住了,如果任何人、任何组织利用公权干涉别人的私权被允许了,那么干涉你的私权也总有一天回来到。
例如:论坛里unreal所指责加拿大政府鼓励各民族保留自己的特色,他希望用公权干涉私权,强制各民族融合,这种是一种中国带过去的思维定势。
如果加拿大真的强制干涉各民族放弃自己的民族,这是不道德、违法并且侵害人权的行为。
unreal,请你记住,如果要求民族融入,请从你自己做起,别自己不去主动融入别人,还希望政府强制别人融入你天下没有这种好事,政府如果强制别人融入某种文化,就会强制你放弃自己的人权的。
加一句:你们家孩子不是你们的私权,他就算是未成年,也是他自己的私权。
所以要是你们谁打孩子,加拿大政府为了你孩子的人权,剥夺你的抚养权,别以为人家剥夺了你的私权,孩子不是你的“所有物”,他只“属于”他自己。
人家恰恰是保护了孩子的人权,保护孩子不受虐待。
很多人不打骂就可以教育好孩子,如果你们用打骂才能教育孩子,被剥夺了抚养权——活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