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可利用的减税项目zt |
送交者: 紫筠 2010年03月25日23:47:21 于 [加国移民] 发送悄悄话 |
加拿大是高税收国家,不仅税率高,税种也多。每年到报税的季节,许多人对如何报税感到异常困惑。 虽然加国税收很高,但也有一些可减税的项目,照顾各种不同情况的人士。如果你有条件减少部分税金,你是有权利要求减税的。在这里略作介绍。 1.贷款利息支出(Interest Expenses)。 如果你曾向银行或投资公司借钱做生意、投资股票、互惠基金或房地产,所支付的利息可做减税之用。甚至当所投资项目已经卖出,但因为投资失利无法偿还全部债款而要继续支付利息,所支付的部分利息仍然可做减税之用。 2.资本亏损(Capital Loss)。 如果你在2009年卖出股票、互惠基金或房地产有亏损,虽然资本亏损不可以用来对冲其收入,但亏损额可以用来对冲过去三年(2006年,2007年和2008年)的资本增值和未来的资本增值,以及在临终(Year of Death)的报税表上用来对冲任何收入。同理,如果你在过去曾经申报过资本亏损而亏损额仍未用尽,你可以考虑用它来对冲2009年的资本亏损。 3.生意投资亏损(Allowable Business Investment Loss)。 生意投资亏损与资本亏损大同小异,不同的地方在於这笔投资是投资或借款给小型公司的,这家小型公司最终无力偿还欠款。投资者可以在报税表上申报亏损,而亏损可以用来对冲其他收入。对於一些投资移民朋友来说,如果曾经投资过一些小型公司而该公司未能偿还投资,你或许可以考虑申报生意投资亏损。 4.等同配偶免税额(Equivalent-To-Spouse Amount)。 如果你是单亲而又有未成年儿女,或者你是单身而又要供养父母,或祖父母,或未成年或有残疾的兄弟姐妹,你都可以用这个免税额。 5.供养残疾人士免税额(Amount for Infirm Dependents)。 如果你供养18岁以上的残疾人士而该残疾人士的全年收入不超过10,154, 以及与你或你的配偶有亲属关系,你可以用这个免税额。 6.供养免税额(Caregiver Amount)。 如果你要供养与你同住的兄弟姐妹,侄儿,外甥,叔伯婶母等,或65岁以上的父母和祖父母等,而他们在去年的全年的收入不超过$18,534,你可以用这个免税额。这个免税额与供养残疾人士免税额的不同之处是,被供养人必须在2009年里曾经与你同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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