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年早逝”,每次在新闻上看见这样的标题,都会令我们痛心不已;但更令人感到遗憾的是,有许多逝者的亲人在忍受失去亲人痛苦的同时,还要承受经济上的窘迫,为了让逝者体面的离去,不得不向社会求援--募捐。
每当这时,我就会想,如果他们买了保险,结果就会大不一样。每一种行业的存在都有它存在的道理和价值,相信保险业也是如此。也许因为中国的保险业走入百姓家中起步较晚,加上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不同,有些人感觉买保险是不吉利的,好像是在诅咒被保险者一样,有点令人啼笑皆非的感觉。
第一次接触保险,是在儿子出生后,单位推销儿童医疗保险,只要花大约一到两百块(时间久了,记不清了),一次性付款的医疗保险,只要孩子生病住院就能够报销消费的百分之六十,并且六十岁后可每月拿一百二十块。很多同事认为,单位本身给孩子百分之百的报销药费,根本没必要再买保险,买了倒好像是诅咒孩子生病住院似的。
我考虑到,孩子小,生病是成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经历,而且保费并不算贵,所以几乎没什么犹豫,就为儿子买了。我倒没指望后者,但前者在儿子出国前却起了很大的作用,儿子小时候身体比较弱,两次住院,保费早就“赚”了回来。一年后我的同事们看到这种保险的确不错,再想办时,大概保险公司看到这种险是赔本的买卖就停售了,但卖出的为了守信用继续有效。这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在国内买保险而尝到了甜头。
来到加拿大后,才知道这里的保险业应该说是早已纳入正轨,深入人心。特别是像汽车业,驾驶员是必须买保险的。可是,险种不同,价钱也差的很远。许多大陆来的移民朋友,一是因为保险意识不强;二是经济所限,通常买车险时,买最便宜的,只保对方,不保自己。结果出事后,如果家庭经济状况不佳,无法支撑就会转而向社会募捐的,同情和支援之余是不是应该想到,如果买了全险,是不是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了?!
在这里,一般做父母的,特别是作为经济支柱的那一方,通常会给自己买人寿保险,如果被保人一生平安,依据你买的种类,有的会在六十五岁后每月返还,像发工资似的。因为这里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但子女对父母却没有赡养的义务,还是早为自己安排为好。过世后,儿女仍然可以继承部分遗产或你也可以捐献。
但重要的是,如果不幸早逝,另一方和孩子不会马上陷入困境,尽管加拿大政府有各种福利不会让贫困者无法生活,但父母的关爱却会使孩子们的童年生活的更幸福。这也是你对儿女和配偶的爱的表现方法之一呀。
当然上述保险需要在有一定的经济条件时才能考虑购买,但还有花费不多,但不能返还的生命保险,每月应当只要花是十元左右吧(我不是卖保险的经纪人,所以不是很清楚)。我们都希望大家永远健康长寿,但天灾人祸,生老病死是人无法控制的,所以我们要不怕一万,但要预防万一。
再一种是旅游保险,现在越来越多的移民在生活稳定和经济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会邀请双方父母陆续来看看,但政府的福利是不管旅游者的,这就牵涉到买生病保险的问题,有许多人怀着侥幸的心理,认为父母年纪不大,身体健康状况尚好,不会生大病,小病就吃点自己带的药应付了,于是不为父母生病保险。
当然,绝大部分人可能都没有出问题,这属于“一万”;但如果你是那个“万一”,不幸碰上了,可就惨了……我曾经的一位邻居就是,她公婆来之前,我就把给我公婆买保险的那家公司和经纪人资料都给了她,又讲了一番“大道理”。
谁知,她公婆到了两个月后一天,她突然给我打电话说,她“栽”了,她当初听了我的话后,想给公公婆婆买保险,结果被老公给挡住了,结果婆婆现在得了急性阑尾炎住院开刀,住了一周院,把近两万花了进去。
天哪,别说她,我听了,脑子都‘轰’的一下子发闷,这是一个打工者一年的薪水呀!她给我打电话的目的是再要那家保险公司的资料,为她公公买保险呢,这算是亡羊补牢吧。
后来还听说了一些朋友的父母,因为没有买保险,感觉身体不舒服后,就打断了原先的居留计划,紧急回国治疗,这样弄不好会加重老人的病痛,给做儿女的自己,也留下深深的遗憾和愧疚。所以我的观点是,该买的保险千万不要省,宁可奉献出去,只要家人平安。但万一发生了,大家也不会抓瞎。(枫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