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擔保加拿大親屬移民申請被拒原因分析 |
| 送交者: info 2003年06月02日18:42:27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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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歲及以上; 二、移民申請人不在可擔保的親屬之列家庭類移民類別下可擔保的親屬: (1)合法註冊結婚之異性配偶,必需是年滿16歲及以上者; 三、親屬關係證明不符合要求 證明親屬關係的結婚公證、出生公證或親屬關係公證必需無差錯,並有英文翻譯。 四、擔保人的收入沒有達到規定的最低要求 擔保未婚夫(妻)、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時,擔保人的年收入必需達到Low Income Cut-Off Table中的最低收入要求,否則擔保人遞交的擔保申請會被拒絕。 擔保配偶、19歲以下子女時,雖無嚴格的最低收入標準,擔保人仍需提供工作及收入證明,以顯示其有能力負責其所擔保的親屬到加拿大後的基本生活。 五、材料缺乏真實性 親屬擔保移民申請失敗的另一個原因是文件前後矛盾,或是偽造文件。一旦移民官識出,申請將立即被拒絕。 六、缺乏表明配偶之間有足夠聯繫的證明材料 擔保配偶或未婚夫(妻)的移民申請材料中缺乏足夠的來往信件、電子郵件、電話帳單、生活照片等,被擔保者同移民官面談時表現出不熟悉擔保人,甚至對擔保人最基本的生活和工作情況也所知甚少。若被移民官判定,其婚姻只是以獲得加拿大移民身份為目的,申請將被拒絕。此種失敗原因最為嚴重,日後再申請也最困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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