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账户罚款记 加拿大政府实在太“可怜”了 |
送交者: 岚少爷 2010年08月04日00:16:12 于 [加国移民] 发送悄悄话 |
本想好好地利用金融产品多赚取些投资收益,不想却掉进政府无意中设下的一个“陷阱” 都说在加拿大的生活有千般好———福利不错、环境优美……不过,在加拿大,有两件事无法“逃脱”:一是死亡,二是纳税。如果说前者是人类的宿命,后者就称得上是北美国家的“特色”了。但这也完全在情理之中。毕竟,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加拿大种种的“好”都是政府靠钱来维持的。而“羊毛出在羊身上”,我们纳税人自然得主动、按时地交税,否则,就可能“吃不了兜着走”。 不久前,自认是守法的好公民的我,竟然接到来自加拿大国税局的一封函。 起先,我并不在意,以为是“两税合并”的通知———近几年,财政赤字大幅增加的安大略省为了“救市”,立法将购物时必须支付的联邦税(税率为5%) 和销售税(税率为8%)合并了。也就是说,购物时,原先好些只需缴纳销售税而无需缴纳联邦税的商品,由于两税相加,一下子得交13%的税。 哎,作为老百姓的我,只能叹一口气!有什么法子呢?政府没钱了,又不能明目张胆地增加税率(怕影响选票),就只能暗地里玩儿花样。不然怎么说加拿大是“万税”之国呢? 就在人们为“两税合并”抱怨不已之时,政府总算体恤百姓“疾苦”,新增了一个可以省税的金融产品:免税存款账户(Tax-Free Savings Account,简称TFSA),即每一位居民每年可以在这个账户存入5000加元(这一额度今后会逐年增加)进行任何投资,所有的投资盈利一律免税。有这么好的事情,我和太太小玲“当仁不让”,立刻到银行各开了一个账户,每人存入5000加元,共10000加元。 去年5月初,我急需“调个头寸”。于是,从“免税存款账户”取出3000加元,月底又存回去3000加元。结果,竟然“出事了”。 我拆开国税局的信一看,竟然是罚款通知!总共罚我240加元,理由竟然是我的免税存款账户超额供款3000加元。信件还特地加强语气注明,如果6月30日前不付清罚款,处罚金额的利息将会累加。 我顿时有些发晕。犹记得当初政府宣传推出这个计划时,有一句宣传词:“TFSA提供了充分的灵活性和可撤销性。”而且,当时开户银行的业务员告诉我,这个账户有三大好处:投资盈利不用缴税;随存随取,只要结余不超过5000加元;每年给予的配额“永不作废”,即今年没有钱供款,配额可放到今后。自认完全符合要求的我,怎么就被罚款了呢? 第二天一早,我打电话到税务局询问缘由。电话一接通,我听见了热情的招呼,“你好,我是戴安娜,有什么能帮到你吗?”接下来她有问必答,不厌其烦。我的一腔愤怒顿时熄灭———尽管她的解释与银行的业务员的介绍出入巨大。 原来,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政府对TFSA政策作了新的调整———存进去5000加元之后,第一年的配额就到头了,取出来就不能再“补”进去,再 “补”就是超额,那就要罚款了。而对“今年没有钱供款,配额可放到今后”这条,也加上了时间限制。像我这种情况,必须要等一年之后,也就是今年1月1日后,才能把那取出来的3000加元再“补”回去。 戴安娜进一步解释道:“超额部分每个月罚款1%。”那“超额”的3000加元,每个月要罚30加元,从5月到12月共8个月,罚款金额240加元。 弄明白了罚款的来龙去脉,我犹有“上当受骗”之感。这5000加元省税的账户,按定期3%计算每年可得150加元利息,假如再按30%的税率最多省去45加元税款。但罚款倒要240加元(每年罚款率为12%),也未免太狠了吧!但没辙,我还是得老老实实开张支票寄过去。 寄去支票的隔天,我看到了电视里的头条新闻:免税户口提存,迄今为止,全国7万人“超额”受罚,纳税人怒斥政府“诈骗”。原来,倒霉的不止我一个,好些人甚至被罚上千加元。政府当初设立罚款的原意,是打击那些投机取巧的投资者,避免在免税账户中放入过多的资金,没想到竟设下了一个投资“陷阱”。新闻中的会计师建议受害者,可以先按要求缴付罚款,同时可以递交一份解除税务申请表(Request For Tax Payer Relief Form),一旦被赦免,便可拿回已交的罚款。 我本想填一份申请表寄给税务局。但转念一想,政府实在太“可怜”了。这不,今年在多伦多举行的G8和G20峰会,听说单保安费就用去纳税人13亿加元。罚款不狠从哪儿来钱呢?我们交上去的钱还可能退回来吗?算了,就当是政府“缺钱”,我们为加拿大做一次贡献吧。(陈思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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