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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时代
送交者: 何晴 2003年07月23日18:23:17 于 [加国移民] 发送悄悄话

塑料时代

----献给我永远的H。

1

我坐在台阶上吃糖的时候,H走了过来。那天他穿着一身奶白色的西装,打了一条显眼的大红领带,头发长长的有点天然曲。后来每当我向他提起这第一眼的印象的时候他总是极力否认,我想是因为在21世纪的今天这套行头实在很老土,可是谁也说不清在8年前是否很时髦。我和H经常为了一些记忆中的事争吵,甚至打架,他认为我很糊涂很健忘,所以他总是极力否认我提到的过去的一切。比如我说我记得他曾在8年前给我的信里写过,他以后要生一个男孩子,然后教他锻炼身体,把他培养成真正的男人。可是,他却说这些是我臆想的。其实,每个人在回忆的时候都是容易记住对方的特征和事情而忘掉自己的,我就从来不记得自己写过什么,可是H不接受我的这个理论。

在我的记忆里我和H在8年前都是愚昧的,仿佛智慧没有开化。我们总是在生活的时候觉得自己很聪明,可是等到这段生活走过了以后再回头看,就会觉得自己做了许多愚蠢的事。这就像在浓雾里走路,走的时候自以为向着目的地的方向,可是等雾散开以后就发现自己到了一个完全不认识的地方。

那天,H对我说,他想和我交个朋友。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和我交朋友,因为我还是个小孩子,长得也不好看。我的长长的枯黄的头发披在肩上,穿着一件白色的毛衣一条白色的裤子,毛衣的腋窝处还有一个洞,因为这个洞,我一直不敢把手抬高,比如分手的时候不敢挥手。我坐在台阶上吃糖,但H说他看到我在抽烟。如果按照我的理论,应该是他记得更确切一些,可我又仿佛记得那天我的嘴周围黏糊糊的全是糖汁和口水。H说他一看到我就喜欢我了,他已经跟了我一天,知道我住在这儿,昨天傍晚我也坐在院子外的这个石台阶上看天空。在我自己的回忆里我那时极力想模仿大人的样子是很白痴的,我冷冷地对他说,是吗?这时候我表姐在屋子里叫我进去吃饭,她走出来了,看到H就走过去和他说话。

我坐在台阶上抬起头看着表姐的背影和H的正面,他们的身影显得特别高大,这是两个成人的身体。表姐的头发黑黑长长,她一边向H说话一边撩拨自己的发丝,她穿着一条淡蓝色印了好多碎花的窄脚管牛仔裤,裤管下是一双细跟尖头皮鞋,一件绿色的运动衣,那身衣服在今天看来也很老土。H几乎没有说话,他只是笑。他笑的时候眉头有点皱起来,很可爱。但H又说,他的眉头在那时侯从来不皱,后来皱是因为学我。他说我在说话的时候、接吻的时候、笑的时候、做爱的时候眉头总会微微皱起来,像个受委屈的孩子,他看着我慢慢也传染了皱眉头的习惯,但在和表姐说话的时候他只是笑。

我发现在8年后我们所有的话题只有对于回忆无止境的纠缠、分析和争论了,生命似乎在某天不再发展新的内容,只是无止境的重复。或者说它发展的速度永远也赶不上回忆的速度。又比如说,我记得曾问他和F上过床没有。他显出怕受谴责的样子没有说话。我忽然兴奋起来了,大叫说你和她上床了!我推他捶他,他还是只是含蓄的微笑。在那个时候我刚上高中,对于上过床的男人女人都很崇拜。可是后来他又说,他从来没有碰过F,他说F要他,但他不要她。我说那你为什么骗我呢。我不知道该为他在我身上付出的男人的贞操高兴还是不高兴。他说那天他说了他没有的,是我后来乱想想成他们干了的。我说我记得很清楚,把每一个细节包括停顿标点都说了出来,他还是摇头。于是那天我为了我们有悖的记忆哭起来了。他很纳闷问我第一次和我做爱不好吗,难道我喜欢在我之前有一个F吗。

F成了我的一个噩梦。后来我远远的见到F,她身材高挑,长着一张醒目的像香肠一样的红色大嘴,染着黄头发,穿着黑色皮短裤,踩着一双黑色高帮皮靴,挽着身边的一个高个子男人在我面前走过。当时,我立马被她趾高气扬的模样打败,在那家超市门口伤心极了。我躺在床上一边抽烟,一边想象F穿着黑色的内衣在一个凌乱的房间里和H做爱,H在她身上以音响里的节奏摇摆。那种致命的想象像一个埋在我身体里的毒牙后来就发作出来了,我也变成了一个坏女孩。我抽许多的烟、喝许多的酒、交许多的男朋友,我也把头发染成了红色,以致父母气得声称要把它剃光。我曾立志要成为一个像F那样的女人,虽然H并不喜欢她。可是,不久的将来我就发现,我的嘴不够醒目,皮肤太稚嫩,身材太瘦小,声音太纤细,当我明白我永远也不可能成为F那种女人的时候我真的很绝望。

我第一次见到H是在寒假里的一个下午,阳光和煦地照在我粘满糖汁的脸上,像一块刚从暖炉里取出来的温暖干燥的手帕。那年我刚上初一,H刚工作。他是一个仓库的管理员,平时都穿着脏兮兮的工作汗衫,可是那天他却穿着西装。我一开始不愿意理睬他,因为不喜欢那件奶白色的西装配一根红色的领带,这让他看来像个小丑。可是,当我看到他穿着洗得褪色的牛仔裤和白汗衫的时候我就爱上他了。H的仓库很大,有六间。他曾把它打开来给我看,里面有崭新的摩托车、冰箱和各种电器,他告诉我这些东西都是他搬进去的,他用一根粗麻绳把一个和他人一样高的冰箱五花大绑然后屏住气就把它抗到了背上。H偷偷地带我去看完他的仓库,出来站在一个小花圃前面。这是一个砌在墙边的小得可怜的花圃,只种着几株美人蕉和月季花。他指着月季说那是玫瑰。我说这和我家的月季一个样,只是这几株颜色是深红的。他说颜色深红的就是玫瑰呀。然后他小心翼翼地指着一个花苞认真地说他已经向他的同事老驴预定了它,老驴保证不会迫害它,他每天都来看它,等到它长大后就把它送给我。他说那些话的时候他的同事,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老驴从门卫室的窗口探出头,叼着烟对我们笑。

在那朵和月季一模一样的玫瑰以前,我从来没有收到谁给我的花。可是一个星期后,H告诉我那朵花也被老驴采了。那天晚上他和老驴在门卫室里喝酒,老驴和他老婆吵架了,喝了很多黄酒。他喝得跌跌撞撞地到花圃里去撒尿,回来边拉拉练边从身后掏出那朵深红色的玫瑰,把它插在H的酒杯里眼神错乱地打着嗝说,送给你。为了那朵花,H想揍老驴一顿,可是老驴哭起来了,软绵绵地直往H身上倒,H提起拳头拍拍他的肩膀又放下了。为了那朵花,老驴开始叫老驴,在这以前他叫老李。

老驴本来叫老李,他当了一辈子的国营仓库门卫,只有小学文凭。据说他读了三年五年级第三年终于升了上去。辛辛苦苦毕业了以后就到了这个仓库里看门搬货,一干就是三十多年。直到三十多年后又来了一个新同事,一个年轻的小伙子H,他和H喜欢互称同事,他们希望这样能突出他们的工作的某种正经性。等到98年下岗风吹到这个沿海小镇的时候,关于门卫留两个人是资源浪费的说法传得纷纷扬扬。老驴的老婆天天和他吵架,老驴心情郁闷,垂头丧气,每天遇到H的目光也躲闪得很不自然,有人说他从那时起再也硬不起来了。那天当他把那朵月季花摘下来眼光错乱地插在H的酒杯里的时候,除了说“送给你”以外,据说还说了另一句,“我再也挺不起来了。”但那样的传言又是没有根据的,因为H没有说过,在场没有别人还有谁听到了呢。

可是,两个月后下岗的是H。那天老驴致了半小时的哀悼,在H收拾东西走后,他扩了几下胸竟吹起口哨把手掏向裤裆去花圃前快活地浇水了。

2

在我写下我的经历之前,我曾为这部小说的名字苦恼过好久。许多人都知道有个作家叫王小波,他写过《黄金时代》、《白银时代》、《青铜时代》和《黑铁时代》。我一直在推敲如果不是英年早逝那他接下来会写什么呢,我一直以为是《灰石时代》,不过直到今天我才明白这只能是《塑料时代》。因为在他去世后这个时代已经失去了某种自然界本来的质量,变得无比轻灵、疲软、鲜艳、带气味、不真实、污染环境,除了塑料,我想不出这世界还可能有其他什么主要组成成分。这是一个人类在工厂里加工后的时代,包括我的爱情,都再也经不起火焰、温度、日晒、雨淋、遗弃,充满了犹如化合物般的香水味。

我很爱H,如果这句话在我写完这个故事前还没有失效的话。在塑料时代里我们所有的人都不要太相信自己,连我们每天用的水杯、书本、电脑、化妆品都可以用一些简单的分子合成再造的话,为什么我们这样相信自己是天然的呢?

于是怀疑的时候,我比较相信酒。什么时候开始喝许多酒也记不确切了,也许就在老驴采掉我的玫瑰以后,他那天晚上靠在H身上哭了好久,把H的肩膀想象成他那个虎背熊腰的老婆的胸脯。每个人在喝醉酒后都有不同的表现,有些人会咧开嘴哈哈大笑,直到口水淌下来,有些人会哇哇大哭,就像老驴,有些人会唱歌,有些人会絮絮叨叨说许多话。而我喝醉以后各种表现都有,我总是会重复着追着笑着问别人你是谁?你是谁?你是谁?然后自言自语嘻嘻哈哈,像个神经错乱的人,可是每次到最后我必定会抹着眼泪坐在地上安安静静哭起来,像个小孩子。在这种时候我的眉头就舒展开来,觉得心情舒畅,于是我开始酗酒。和H在一起的日子我醉酒后哭的时候他总是很纳闷,他觉得生活是那样美好根本不值得这样挥霍身体里的一点水份,而我只是觉得能在喝完酒后哭很幸福,不然我总是坚硬和麻木得像一块石头,根本不会流眼泪,以致在没有接触大量酒精的那几年我的身体里已经在闹洪灾了。喝醉酒后的第二天早晨我总是眼睛浮肿的站起来觉得头晕目眩,然后呼啸一声又倒下去了,于是我也有了足够的理由让自己在上床前不洗澡,并逃掉大学里上午所有的课。

H在一开始看到我的眼泪的时候总是会俯上来像一只小狗一样舔掉我的眼泪,问我为什么哭,可当有一天他发现这只是一种生理反应,我在其中得到一种像高潮一样的快感的时候就再也不理我了。他吃完后打了个饱嗝就走了。

但H也并不是完全这样无情。我还记得那个深夜,我们在路边的大排挡只吃了两个菜,却喝了好多酒。喝到一半我忽然站起来就往外走,我穿过无数在我眼前高速旋转着的热气腾腾的菜盆、红通通的脸庞、翘起嘴唇的油嘴、卷起裤管伸到路中间的毛腿……我在它们中间跌跌撞撞地穿过、前进,一走到空气冷静的黑夜的大街上,就捂住脸蹲在臭水沟边哭起来了。H好久才追出来,他后来解释说是因为店主要他付了帐再走,我那时已经哭了好久,用手背抹了一脸的眼泪和油腻。H像拔萝卜一样想把我拖离那个臭水沟,因为它散发着阵阵恶臭,而我死皮赖脸地蹲在它旁边对着它哭,眼泪都掉在里面。H一直站在旁边等我,我不知道他等了多久,只知道我忽然觉得蹲累了,就站起来往马路上走去。他默默跟在我后面,我几次回头都能看到他皱着眉头双手抱在胸前跟着我,而我在前面疯疯癫癫地跳着走着……

以后H问我,那天为什么要哭,我记得好象说我忽然觉得那个大排挡很气闷很热,叫我透不过气来,我一时感觉我的胸口有许多东西要爆发出来,我不知道那就是眼泪。但是后来当我又哭的时候,H却说我是感到孤独了。他说我那天不停对他说,我害怕那么多男人和女人同时发出吃东西的声音,我感到这种场合很孤独,没有人会再爱我了。我真的不知道我是不是说过这样没有逻辑的话,但是以后不管我遇到什么样的男人,我都希望他能在我喝醉酒的时候像H一样陪我站在臭水沟边抽烟,而不是捂着鼻子逃也似的走了。喝完酒后能一起忍受臭味冲天也许也是一种同甘共苦。

如果酗酒一定要有一个后果,那就是我看到我的肚皮越来越大,里面咕咚咕咚摇晃着许多水,上完厕所再也系不紧裤带。有一天,我忽然胃痛难忍,脸色惨白,额头冒着冷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的同学急忙把我送到医院。才知道是胃酸过多。那个瘦瘦高高的医生让我尽量把嘴张大,那时侯我疼痛得眼泪在眼睛里打转,任他摆布。他把一根管子插入我的嘴里,好长的管子一直往下伸,一直到达我的胃,他的那只像洗的褪色的手套的手也塞满了我整张嘴。忽然,我听到哗哗哗的声音,急忙推开他,低下头在自己的脚边吐了一地,全是发臭的酒精。于是,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天天喝那么多酒了。

不过,如果你认识我,你就会知道以上一切都是我在胡编乱造,我是那样在乎自己的容貌,酒精使我长青春痘,皮肤粗糙,发胖,头发断裂,眼睛浮肿,在我意识到这些的时候已经戒了酒。关于那次胃酸过剩的经历其实是H的,我几天后看到他,他脸色发青发白,头发蓬乱,他说那根管子插入他的上半身的时候他真的难过的要死,下次他宁可肚子撑破也不愿再把嘴张那么大了。我经常把别人的故事当成自己的,或者晚上躺在床上看着上铺的简陋的床底把它想象成一个豪华的天花板,我是F,等待着一个即将上床的陌生男人。这些是因为我有丰富的想象力,从而注定我以后会写许多好看的小说。我一直在孜孜不倦地写作,它能让我活在自己幻想的F和H的世界里。可是从三年前起我不再给H看我的小说了,因为有一次他对我大发雷霆问我为什么小说里的女主人公都是那样的女人,我说不上来为什么,也许这样小说更好看些,也许藏在我的小女孩外表下的是F那样的放纵的灵魂。

其实,我和H从来没有开始过。因为遇到他的那天,我是到我外地的表姐家玩,在他和搭讪的第二天我就回到家乡去了,我们从来没有在一个城市里生活过,所以我和H怎么可能有一个所谓的开始和结束呢?

但转折在于那天表姐和他讲话发现他是她男朋友的哥们,于是他们聊得很开心,结果是她把我的地址告诉了H。我回到家乡后H就给我写信,我边剥糖边喜滋滋地看着我生命中的第一封情书。H那时侯就像一个诗人,他从来没有写过诗谈过诗,但他的信上总是画满了一大堆动物,小鸟小兔小猪小熊,他说那些都是我。

我和H第二次见面是在第一次的三年后,那天我紧张得坐立不安。那是个江南的酷暑,我骑自行车出门了,那时我已经剪了我的头发,短发垂至唇边。比以前白了一些丰满了一些。我穿着绿色的汗衫,牛仔裤,这些都是我在记忆里拼命翻找出来的当年表姐的装束,我有种模仿记忆里的一切的癖好,比如我后来模仿F。盛夏的下午公园里空荡荡,我们走到一张长椅上坐下来,那只金属长椅被太阳晒的滚烫,隔着厚厚的牛仔裤烤着我的屁股,以致我后来一直在屁股上长痱子。我们坐在明晃晃的太阳里,面带微笑,半天不说一句话只是互相笑笑目光投射开去,面前是一个被晒得滚烫的湖,头顶有几根飘动的柳枝投下几丝阴影。我看到他的手就放在离我的手有10公分的地方,我看着他的手指纤长漂亮,可是离我的手却那么远。

那天H说他五年后可能会调到销售部去,可能会升为主任,背后的潜台词是有一些够结婚的钱,可能有房子,会有一个老婆。我那时还不知道我将来会变成谁,会去哪儿,但我们仿佛都看到一种像钱币一样在湖里闪烁的希望。可是第二年,H却下岗了。有人说如果在那个关键时刻H或他的父母能在领导面前表现稍微“好”一点,也许就会是另外一回事,可是,谁又会表现得比老驴的老婆“好”呢。从这点上看,她那个阶段虽然一天到晚和老驴吵架骂他不争气没出息,可真实目的还是为了让老驴在别人面前表现出绝望的神情,以麻痹对手,掩护她把家当变卖送到领导家里去。于是,故事的进展被这个有心计的婆娘给篡改了。说不定,当初老驴和H喝酒的时候说的那句“我再也挺不起来了”也是他老婆传出来的,那句话真是有分量,立时使其他同事都对老驴充满了怜悯和同情。当领导拍着H的肩语重心长地说,年轻人嘛,应该出去闯一闯时,也是附和声不断。可是,老驴呢,当他送走H,在花圃面前快活地撒尿的时候,他还以为是佛祖保佑了他呢。

这是我和H的第二次见面,接着我又被送到了另一地的另一所学校读高中,于是就把H给淡忘了。在那个地方,我不是我,而是小彝。当然,你们现在也许都对这个名字不在意,但很快你们就会发现这和我根本不是同一个人。我们总是希望和努力使自己能越长越好看,可是,等我们真的好看了,却又不是自己了。美国一个叫亨利·米勒的人说过他那辈子从来没有成为过他自己。于是,有些人也许想纠缠如果我们不是自己那又是谁呢。我并不知道你会是谁,但我知道我是小彝,是F,惟独不是我自己。

小彝走路低着头,走得很快,从来不笑,这点有些像我。她的头发垂到唇角,本来消瘦而蜡黄的脸色变的白皙而红润了,眼睛很亮,不再那么骨瘦伶仃。这完全是脱胎换骨。她一直是班里的语文课代表,穿着校服,捧着许多作业本走在校园里。她推开老师的门,发现许多男老师在里面说话,有的坐着,有的靠在写字台上都在抽烟,烟雾弥漫了整个办公室。小彝拨开浓浓烟雾,像在伦敦街头寻路一样摸到语文老师的办公桌把本子放在上面就剧烈地咳嗽着跑出来了。这说明她的身体里从来没有接过什么香烟的疫苗,从来没有和许多陌生的抽烟男人接过吻,从来没有在满是烟雾的房间里睡过觉。小彝讨厌别人抽烟,就像讨厌脏话一样。

小彝很少说自己,于是她的朋友也从来不知道有一个叫H的人在这个世界上存在。似乎谁都把H忘了,他从此不需要再在我们的塑料质地的时代里出现。可是,当小彝晚上躺在床上看着上铺的床底的时候,她就觉得黑暗里浮起一张男人的脸,无比柔弱的。坚强的记忆致使一个人的影子在另一个人的生命中反反复复地出现。于是,她举起手想放到嘴边,却忽然发现自己的手指间什么也没有。那时侯她并没有意识到自己需要的是一支三年前和三年后的烟,她只是爬起来喝水,在黑暗中她的头撞到了桌角,发出沉闷的一声。于是,宿舍里忽然发出各种声音,有人翻身,有人打呼,有人说梦话,有人磨牙……

在K中的日子里,我患了很多的疾病,比如说精神涣散症、忧郁症、孤僻症。我总是心不在焉,对什么都无法集中精力,经常忘记要做的事情,丢失东西,走神。我经常在课上忽然之间醒悟过来,我正是坐在小彝的课桌上,在上课。可是,我远不如小彝那么出色,我的成绩中等,没有智慧,没有特长,我除了和小彝一样很少说话,很少笑以外,她几乎是我的改良版。小彝是我们学校文学社的会长,她写小说,我也写小说,但她还写诗。可是我从来不写诗,因为这让我感觉无聊。我写小说也只写我自己,只有我自己才能让我感兴趣。F和我有点像,她也自私,但她只对自己的灵魂自私,她不爱她的身体把它随意丢置。至于小彝,她永远都在为别的东西活着,比如说一种叫理想的东西,比如说争气、出人头地、远走高飞……这些东西是无形的不实在的,她过于急功近利,这也是我有点看不起她的原因。

3

当我在一年后再见H的时候还是在外地的表姐家门口。我说我在K中已经完全把他忘了,但那天看到他的一片影子的时候我还是一眼把他的影子给认出来了。那是个冬天的阳光极好的下午,我还是坐在那个台阶上晒太阳,手里还捧着一本书。如果我没有记错,那是美国作家雷蒙·费德曼的书《华盛顿广场一笑》。它在讲男女主人公在华盛顿广场邂逅,彼此记住了对方,但没有互相留下地址,接下来他们又在一家法文书店遇到了……我读得专心致志沉浸于情节中时忽然感到书上有一个阴影,然后很快又过去了。每次有行人经过,我都不会抬起头来,但那次我忽然对那片阴影有种很熟悉的感觉,抬起头,看到H已经走到前面去了。紧贴着他的身边走着的是一个女人,和他差不多高,棕色的头发夹在耳后,露出白白的耳朵和脖颈,穿着紧身牛仔裤和一件男式咖啡色夹克衫。我不能说她很美,但那时我确实所有的目光都被吸引去了,我根本没有看H一眼,我太喜欢F的头发的颜色和那件男式夹克衫了。

于是,以前关于H所有的记忆都被嫉妒激活了。想到最后一次和H在湖边,他的漂亮的手离我只有10公分远,我就觉得嘴里苦涩,我们最后确实什么承诺都没说,他又有什么必要为一个已经成为小彝的我而拒绝F们呢?

那天晚上,在表姐的灯光昏暗的房间,她正把脚搭在桌上修脚指甲,我一边喝雪碧,一边继续体会嘴里的苦涩。她问我H后来给你写信了吗?我说写了。她说他来找过你吗?我说有。她点点头。这时窗外响起了鞭炮和烟花的声音,我从高高的小窗户里望出去深蓝的天空被照得很亮。

当我和表姐走在一条漆黑的小巷子里的时候,忽然前面蹿出一个小孩子,他的影子往地上一蹲又跑开了,地上亮起一点红色火星。接着,漂亮的烟花喷了出来,挡在路中间,像一个四面金花的瀑布,把整条巷子都照亮了。我想如果遇到H多好,就在这时,我看到烟花的对面也隐约站着一个人,表姐碰碰我的胳膊说,嘿,多巧啊。

烟花结束后,H走了过来,他是一个人,也许正从F那儿回来,也许正要去她家,总之在我的概念里有一个F的影子与他相随。但那时我嘴里的苦涩还是顿然消失了,我愉快地看着他和表姐忽略我的存在说着话。

我对H说我喜欢他,大概就是在那个时候。但后来我就怎么也不相信我会爱上一个像H那样的男人,他在这个社会里是那样孱弱。他在最关键的时候竟然输给了只会喝酒和哭闹的老男人老驴。这种想法的出现也是在我成为小彝以后。我希望往H体内吹气,让他快快成长茁壮,哪怕只是个气球。我说我爱H,也许事实上爱的是F,我总是对那些我永远也达到不了她们境界的女人又爱又恨。我爱F,所以我要得到H,摧毁他;我恨F,所以我要得到H,让F永远痛苦,成为不了我的对手。用斯丹达尔的话说这是一种“羡慕、嫉妒和软弱的仇恨”。

早上的阳光从没有拉拢的窗帘缝里射进来,照在F年轻的裸体上。她睁开眼睛,看了看床头的时间,从柔软的洁白的床上像只猴子一样爬了起来。昨天晚上她的情人接到他老婆的电话就连蹦带跳地从她身边跳起来穿好衣服赶回去了。他走的时候很匆忙的在她的额头吻了一下,然后摸摸她的小下巴说房间钱他已经付了,让她一个人乖乖的。F在他走后想过他回去会找什么样的借口来搪塞他的老婆,会再和她做一次爱吗,他有这个能耐吗……不过她现在一动脑筋就觉得很累,所以她还没开始想第二个问题就睡着了。

F走到窗前,拉开窗帘,外面的阳光刺痛她的眼睛和肌肤,她住在八楼的房间,往窗下可以望到咖啡屋的屋顶,咖啡屋前的一个广场,交错的街道,高耸的楼房,超市,和远处一个热闹的农贸市场。令她惊讶的是这个从平地上装帧考究漂亮高雅的咖啡屋竟有这样一个创痍的屋顶,上面扔满了垃圾,一个破发电器,一辆自行车和一些玻璃钢瓦,就像一个贫民窟,可是屋顶下面的大门,却有许多有钱有地位的人在进进出出。现在,有许多老人在广场上早锻炼,男男女女的老人扭着屁股和发胖的腰在跳交谊舞,隔着玻璃窗,能听到隐隐约约的音乐。她哗地拉开玻璃窗,一股早晨的温热的风和音乐一起吹了进来,吹在她裸露的胸口上,忽然她觉得有一双眼睛一直在看她,她向四下张望,这是在八楼,不知道从哪里来的目光。她颤抖了一下用胳膊抱在胸前,急忙关上了窗,拉上窗帘。

F穿好衣服后,就坐在椅子上等她的情人G。她习惯把她生命中出现过的男人编号,从ABC开始,也许已经到了K。可是,其中H这个字母是空缺的,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觉得这个位置就像酒店里临窗的座位一样是早被人预定的。她想象过H的容貌,是不是和ABC一样都有一个软绵绵的像水囊的啤酒肚,是不是都穿西装皮鞋,有钱,是不是都有了女朋友或老婆。但那个人似乎迟迟没有出现。

F在每天早晨会遇到一个年轻的男人,剃着板寸头,穿得很寒酸,从她住的临街的大学宿舍下面经过。她穿着乔其纱睡衣靠在窗口,用一半窗帘挡住自己,一边抽烟一边看着那个男人的头顶从窗下经过。他每天都是独自一个人,从来不结伴,从来不笑。他虽然很年轻,却老得很快,所有喜欢皱眉头的男人或女人老得很快。

有一次F的同学问她,你认识他吗?

不认识。

那你为什么每天这个时候都靠在窗前看他呢?

我就想看看一个人是怎么一天天变老的。

F不认识H,这是不奇怪的。许多你爱过的人就是在一秒钟后就成了彻底的陌生人的,人的记性本来就不该经受什么考验。

我无法详细而完整地讲述F的故事,因为这个故事有点伤感。有一天F对我说,我就想站在深夜的街头,让一个男人把我带走。如果他足够老,我就作他的女儿;如果他年轻,碰巧又爱我,我就作他的老婆,如果他已经有了老婆,我就作他的情人;如果他还是个孩子,我就作他妈。说完以后,F歪着嘴笑笑。这种局面总是让我很尴尬,我多希望每个人都是快快乐乐的,毕竟这只是一个塑料时代啊,人的经历和六感所接受的都只是虚假的合成品。在这个时代里的工厂只要加一点点废物和垃圾就能每天生产出一缸的爱情,爱情泛滥得像大便一样把下水道都堵塞了。可是,F不会明白这些,她是靠这些垃圾爱情吃饭的人。

一天早上,穿乔其纱睡衣的F站在窗前看着H经过说,我已经看了他两年了,不过还是不知道他的名字和工作,也许是某个舞厅或宾馆的保安,我总觉得离开这个窗口,我还在别的什么地方见过他。不过,他似乎一直不很开心,他的左眼角多了一条皱纹,因为他总是皱着眉头,鬓角上多了几根白发,看他的样子不过三十岁,可已经十分疲惫的样子。他好象在等发生什么事情让他的生活改变,也许是笔财产,也许是个女人。

F小时侯的邻居小虎从江西赶来看她,F靠在火车站邋遢的擤满鼻涕的墙上等小虎。她穿着白色的吊带衫,露出两个黑黝黝的光滑的肩膀和锁骨突出的上胸。她的裙子和衣服都被来来往往的车辆搞得黑乎乎的,她一边靠在墙上等小虎一边在抽烟。一些男人路过她的身边的时候都会偷偷看上几眼,从她的肚子一直看到狭小的胸部,最后他们很不满意地发现她的脸是那样稚嫩,根本不是他们先前渴望的涂满胭脂饱经沧桑的模样。

两个小时过去了,F托着脑袋靠在墙上几乎要睡着了,这时一只手搭在F的肩膀上,F抬起头发现是一个陌生的男人,长得块头很大,留着落腮胡子,带着一个腰包,背着一架大相机。F迷惑地看着他,虽然她知道已经和小虎快十年没见了但她也没想过他会变成这个样子。那男人说我是摄影师。F说哦,你现在做摄影师了。小虎说是的。F问,你就背一个相机,你的行李呢?小虎说,我没带行李,现在只要口袋里有钱就够了。说着他拍了拍他的马夹的口袋。F点点头说,不错。她说不出是高兴还是失望,她以为小虎还是瘦瘦小小的模样那种回忆会让她感到亲切,可现在的男人似乎更性感一些。她一直在观察他的不太长但浓密齐整的胡子,她想知道它是天生长成这样的,还是像宿舍下面的花圃一样需要定期修剪。

F带小虎去一个旅馆,那是离学校不远的一个小旅馆。他们走进狭窄幽暗的房间后小虎站在门口环顾一下屋内的摆设没有发表任何意见。F说你不满意明天可以换一家,今天我已经帮你交了房费了。小虎应允着就往卫生间里走,出来时F发现他是背着相机上厕所的。他又背着相机打开电视机在床头躺下来,翘起腿,不和F说任何话。F看了他一眼,在另一张床上躺下来,侧身托着脑袋盯住小虎的胡子。小虎问你看什么?F摇摇头问,你过得还好吗?

小虎恩了一声,把双手交叠在自己的肚子上问F,你还在上学?是的。F站起来,坐到了小虎的身旁,打量着相机说你睡觉也背着它?小虎说这是我唯一的财产,说着他盯着F的眼睛,那双单纯清浅的眼睛旁画了紫色的像熊猫一样的眼圈。他说我想帮你拍张照,刚才我看到你靠在那堵墙上的样子漂亮极了,你有我一直在寻找的气质。F问他什么叫气质。小虎一边械下相机拉开拉练拿出来摆弄着,一边对F说,气质是说不清的。你过去,把窗帘拉上站到落地灯旁边去,把手扶在灯罩上,灯光会让你的手像个熟萝卜那样透明。说完他笑笑。F走过去,手刚搭上去灯罩就哐当一声掉在地上。F刚要去拾,小虎就说别,别,别去动它,就这样站着。说着他跳下床拾起那个墨绿色像圆桶那样的灯罩戴在F的头上,他一边仔细在F头上旋转灯罩一边说,真是完美,不过这可不是天使的光环,我会把作品起个名字叫《她戴着光的脑袋》。然后他后退了几步举起相机,对准F埋在灯罩里的脑袋和旁边一个赤裸裸的耀眼的灯泡。

不管你相不相信,这是F的一场奇遇。那个周末F和小虎都没有离开过房间,唯一拜访过他们的人是楼下送便当的伙计,他们互不交谈,没有交流这几年分别做了什么,遇到了什么人,更没有做爱。他们一直忙于摆各种造型,拍各种照片,像一对艺术家一样严谨和认真。屋内所有的设施,床、柜子、烟灰缸、水池、浴缸、浴巾、电视机都被用作了道具。停下来的时候,F身上裹着床单靠在床头看着小虎说,我在照片里会是什么样子的。小虎说很好看。说着他收起相机又放回包里,站在F的面前,阳光透过酱紫色的窗帘照在他身上,使他的轮廓像结了一层温柔的老茧。他问F今天是几号。F说我从来没有搞清楚过。小虎告诉她他要走了,他约了朋友今天中午见面。说着,他走到窗前,哗地扯开了积满灰尘的丝绒窗帘,在飞舞的尘埃中阳光粗暴地射在F的疲惫暗淡的脸上,她不停地眨眼睛,然后对着花白的阳光很痴呆地笑起来了……

F已经三天两夜没有回去。当她还是穿着三天前的那件白色吊带衫走出旅馆的时候,觉得有点冷,早上的天空灰色阴冷,落叶在地上像中了邪一样不停打转,她不自觉地抱紧自己的手臂。忽然他看到前面走过来一个男人,几天呆在那个黑暗的房间里使她大脑迟钝,一时无法回忆起这张熟悉的脸该和哪个字母对上号,不管怎样,她现在不想在一个熟人面前出现,她知道自己现在状况有多糟,脸上留着几天前的浓妆和困倦,全身冻成一种模糊的灰色。她往旁边的店铺走去,那个男人就这样与她成直角擦身而过,他似乎根本没在意身旁的行人,走得很专心。F走出那家馄饨店,看着H的背影,庆幸地吐了一口气,又吹起口哨来。

F回到宿舍,脱下衣服,穿着乳罩和三角裤走到柜子前翻找睡衣。她有一回来就穿睡衣的习惯。那是件乔其纱睡衣,领子不大,长及膝下,身围宽宽的,既不够美观也不够性感。所以她不穿它和其他人做爱,她只用它来休息。至于它的颜色,也许是灰的也许是黄的,但还是可以推断出在几年以前它是白色的。当F穿这件睡衣坐在宿舍的电脑前打字的时候,她的室友远远地就可以闻到一种体味,当然既然是体味所以你无法用香和臭来形容。这是一种男人和女人混合的体味,如果你意识到这是件睡衣又想象力足够丰富,你就会联想到它还混合着汗水、化妆品、口水和精液的味道。除此以外还有时间灰尘的味道,因为它已经好多年没有沾水了,至于到底有多久,我也并不清楚。

可是现在光着背和四肢的F蹲在柜子前拼命地翻找她的睡衣,她把衣服一件一件拖出来,甩在地上。“你找什么?”“我的睡衣。”“就是几百年都没洗的那件吗?喏。”当那件干燥带着太阳香味的睡衣折叠得整整齐齐从室友的手里传到她手上的时候,F愣住了,她把它抱在怀里就像抱着一具被屠宰过的宠物的尸体,很惊疑失望地瞪大眼睛。她的紫色的嘴奇怪地歪到一边笑起来,问,怎么回事?

你两天没回来拉,我想你平时一直穿着,这次总算有机会一起帮你洗了,今天正好干。

F跌坐在床上,抱着睡衣像只狗一样嗅了又嗅。

这几天你去哪儿了呀?

“F!F!”这时,窗下响起了叫唤F的声音,F把睡衣挡在胸前走到窗口,看到一个背着旅行包的大男孩,穿着一件皱巴巴的运动衫,站在楼下仰起头用手环成一个喇叭朝窗户大声喊着。“就是这个人,已经找你三天了。”F看着他,忽然露出害怕的神情“砰!”地关上窗,隔开了外面隐隐约约的喊声:“F!我是小虎啊!……”

谁知道这些是不是我的经历,说起来就像一个故事,可是所有的故事不都是来自我们的经历吗。谁也无法抗拒一些东西,比如说对于情节的渴望。我那次把一个素不相识的长满大胡子的陌生人当成了童年的伙伴小虎,我和他在一个小旅馆的房间里呆了三天两夜,拍了许多照片。最后是我为房间结的帐,对于他的身份,我无从推测,因为我没有看到那些照片,所以甚至不能知道那只相机是不是只是一个玩具。他找到我,说我靠在那堵墙上的样子很好看,也许只是因为他早到了两天,没有人接待他,他又碰巧没有钱,所以想利用我在这个城市过上三天两夜,这是一种很伤我自尊的推测。也许他是缺少一些照片,想为一些地下杂志供照片,但又没有女孩愿意拍那么古怪的照片,于是他在火车站溜达,最后找上我,这至少证明我不丑。最乐观的想法是我真的很有气质,于是这个男人就走过来和我搭讪,就像当年H做的那样。

我也思考过他为什么不和我做爱,可能他是个性无能,可能我不能让他勃起,可能他怕暴露某个地方,比如大腿根部有个胎记,那样便于我以后找到他,也可能他真的觉得有点愧疚,不好意思再从我这儿拿走什么。而我,也许早就知道他不是小虎,但我为什么还要带他去那间留给小虎的房间做了三天的模特呢?也许是因为他性感的胡子,也许什么都不为,我总想做些不需要理由的东西。当我三天后回到宿舍,我反应迟钝无法思考许多问题,这么多的假设都是我后来运用逻辑推理出来的。我那时侯一直没有反应过来,我刚和小虎分手怎么会楼下还有一个比小虎更像小虎的人在找我,于是我把窗关了,不再理睬下面那个喊得嗓音嘶哑的小男生,继续心疼起我的睡衣上永远消失的体味来。我并不知道我为什么在意那种混合的体味,也许他是某个男人留给我的唯一的记忆,于是我年复一年的保留它,但我永远也想不起来那个男人是谁。很多时候我们把回忆丢了,只是保留下某种习惯来。

还有街头遇到的那个男人,他的眉头微微皱着,不时抬头看高大的梧桐树上的落叶。他到底是谁呢。我那时如何也想不起来,直到下一天我又看到那个男人从窗下经过才恍然大悟,他就是我一直躲在窗帘后面偷看的人。可是,他到底又是谁呢?H是谁?小虎是谁?谁是小虎?F是谁?谁是F?……我一旦思考起我生命中出现过的人物的名字就感到头痛,他们出现得太零乱了,既没有秩序也不成系列。我真想为他们都贴上标签,让他们在我面前再像模特一样列队走过。

4

我看费德曼的书看到男女主人公又在一家法文书店相遇了,他们再次相视一笑。于是约好了一起去喝咖啡,接着就一起回家,上床,争论哲学,那男主人公是个粗人,他根本不能理解女主人公的社会生活和小说,但这不妨碍他们最后还是结婚了。婚后,他起先不被她的家人欢迎,因为他是一个穷困潦倒的法国人,而且没有知识,没有稳定的职业,但他们婚后彼此相爱。

小彝一心想着要成为一个高贵的女人,拥有高贵的职业,穿名牌衣服,吃好食物,住五星级的旅馆,让她的姐姐妹妹和F都嫉妒她,她甚至希望有一个和其他所有F都不一样的质量更好的处女膜。她在K中拼命读书,她看不起身边的任何男人,对他们嘲笑和憎恶,觉得他们都是像一个系列生产出来的,都那么可笑和可憎。她永远也不会想到几年后她自己也成为了F,怀着对他们疲惫的兴趣和期待。

我们在现在的时候永远也不能料想将来,因为这是一个不真实的时代,失去了世界本来的逻辑。小彝拥有一切优质的物品除了一个劣质的H。她不能说清楚她是不是爱H,但她确实只有在H身上才能触摸到某种真实的气味和力度,这些都像上个时代的文物一样保留在那件长期使用的乔其纱睡衣上。可是,这是一种不牢靠的保鲜方式,因为它已经和这个时代的事物蹿味了。

H高中毕业被分配到了一家国营企业的仓库当门卫兼管理员兼搬运工,和他同事的还有一个叫老驴的家伙。老驴长着一口黄牙,说话满嘴烟味,有一个乱蓬蓬的夹着许多白发的头,他可能没有什么财产,但他有一个四肢粗壮虎背熊腰高嗓门的老婆和一个又高又瘦长苦瓜脸的女儿,他们一起住在一幢危楼里。在和老驴共事的日子里H每天白天呆在那张简陋的办公桌上睡觉,一到晚上就和一群哥们一起去喝酒、上舞厅、打牌、打游戏。那时H觉得人生就是如此只能如此应该如此。直到几年后,当H回去想看看老驴知道老驴早就因为心肌梗塞死了的时候,他忽然捂住脸想要用痛哭来庆幸自己的好运。虽然那时他再也没有找到小彝,也变得一无所有穷困潦倒,但他还是要庆幸自己当初没有留下来选择老驴的人生。他忽然那么渴望自己宁可孤独地死在一个陌生的街头也不愿和两个不能理解自己的女人死在一张破床上。

结局天翻地覆地改变是在这样一个傍晚,H在下班的时候发现前面一户人家的台阶上坐着一个女孩子,她和他见到以前的女孩子不同,她穿着白色的毛衣坐在地上抽烟,她微微仰着脸,好象承接着夕阳的光照。她的黄黄的皮肤和头发都在阳光里变成抹了金粉佛像一般的金色。他走上前去和她搭讪,可是,她斜着眼睛没有理他,倒是她的姐姐出来了,她是他哥们的女朋友,于是他们聊了起来。生活像一潭金水一样平静,总让人神情恍惚。那个叫小彝的女孩子回去了,于是他给她写信,这也成了日复一日的完整的生活的一部分。

接着,生活一部分一部分像水土一样流失。首先他失业了,然后小彝不再给他写信,他白天没有一张写字台可以给他趴着睡觉,晚上没有一个人可以思念,直到他遇到了F。F总让他感到昏眩,那不是麦牙金的耀眼,而是昏眩。他很少看F的脸,他总是在黑暗里注视她的身体,听她的声音。她的身体上留着很多的痕迹,他经常会为这种种痕迹苦恼得想哭,上帝在他面前安排了一个个女人,可是只有一个坐在台阶上神情恍惚的小孩子在他的身上留下痕迹。想要在别人的身上留下什么是很难的,做爱通常只是一逝而过,除非她有一天用烟头烫了你的身体,要不然,就是烫了你的感情。

F说她很累,说她去过许多地方,遇到过许多男人,最后她想结婚了,她说话的时候看着H。可是,那天晚上就在H赶去F家的时候又在一场烟花中遇到了小彝。他觉得她脸上的光泽是陌生的,于是他尽量不让自己去看她,而是去看她的表姐。接着,他们在一条郊外的大马路上接吻了。这也许代表某种和好,而不久以后小彝又似乎为那个有烟花和巧合的晚上反悔了。H是从来不相信缘分的,那天的相遇他相信只是巧合,因为只有巧合才会那么巧又那么短暂,并且应该让所有的人都明白巧合的存在只是为了丰富一下人类枯燥的生活,许多时候都不一定要有一个合适的结果。

可是我的小说里的无数个F真的伤透了H的心,他不知道每个女孩子都会长大都会变成F,他不能永远爱一个小孩子。H不知道,所以他一直期待事情的改变,期待像白丽香皂一样能让一个女人回到小时候。后来,小彝走了,不再理他,他每天都在期待事情的改变。他到那个陌生的城市找小彝找了好久,他每天经过许多街道和建筑物,包括一幢陌生的大学宿舍楼。

我每天早上看到H走过楼下都无法回忆起他是谁,也许我们真的不认识,如果你看过雷蒙·费德曼的《华盛顿广场一笑》。书的结尾竟然厚颜无耻地告诉我男女主人公其实并没有相恋过,他们在华盛顿广场第一次相遇后就去咖啡屋喝了咖啡,喝到一半女主人公的真正伴侣来了,于是她就和他道别了。这也就是说后来他们从来没有去过她的房间谈过哲学,做过爱,从来没有结过婚,从来没有十年如一日的一起恩爱地生活。如果你看到这样的结尾,也许会像我一样愤怒和失望,最后捂住脸哭起来,因为这是我们倾注了多少感情的两个人物,可是由于这是在塑料时代作者就可以把他们的生活经历毁坏的那么彻底而不用负责任。

但是,如果这是事实又有什么办法呢?我们经历了许多欣快的情节,可有一天当男女主人公见面后擦身而过却互不相识的时候,当我找H找了无数年却毫无音讯的时候,我必须保留某种真实,它能让我所有的对于岁月的遗憾结成老茧不再被触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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