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I,助你走过风雨路 |
送交者: 叶一蓓 2011年06月03日20:29:16 于 [加国移民] 发送悄悄话 |
妻子受公司总部提携,要到多伦多工作,周先生只好辞去温哥华的工作,随妻东移。这样自动辞职能否领到EI,周先生心里一点底也没有。
曾先生一年间相继在两家不是那么规范的小公司工作,工作时间远远超过领取EI规定的小时数,被解聘后,公司没有提供雇用记录,也让他一筹莫展。 文 叶一蓓
丢了工作,势必陷入家庭财政危机,好在国家人力资源部及时提供的失业救济金(Employment Insurance,俗称EI),可维持普通家庭的基本所需,免于生活出现窘境。 不必有重头再来的悲壮,只需一面积极找工作, 一面申请政府救助,或许喘息、加油后的出击,同样能迎来自己的艳阳天。 多途径可申请EI小册子 摆放在人力资源部各服务站的关于申请EI小册子,详细介绍了申领EI的条件、程序及发放方式,这本册子也可通过加拿大服务网http://www.servicecanada.gc.ca/或电话1-800-206-7218获取。 一般来说,在过去的52周内累计工作910小时以上,交付了失业保险金,不是因为自己的过错而失去工作,且随时准备开始新工作的,就可上网或到大温各地的服务处申请EI了。 申请时需在电脑上填写姓名、工卡号、母亲姓氏、居住地址、银行名称及账号,雇主名称、公司地址、工作起止时间、离开公司详细原因等相关信息。工作人员如对填报的资料有疑问,会主动和申请人联系。 失业后四周需完成申请 这些资料核实后,申请人会得到一个四位数的接入号(Access Code),有了这个代码,便可在网上和电话查询申请进度;领取EI后,也要通过它和工卡号来提交追踪报告。这个代码,成了EI申领的身份证、金钥匙。为了保证信息的安全性,最好使用个人电脑和家庭电话来完成相应的操作。 申请EI尽量在失业后4周内完成,否则,就有可能失去领取的资格。 离开公司后,雇主有义务给人力资源部和个人提供雇用记录,即ROE(Record of Employment),它反映了申请人的就业时间、薪水和离开原因等详细情况,是政府考量EI发放的重要依据。 正常情况下,两周后申请人会收到第一份EI追踪报告,要求回答期间是否离开加拿大、是否工作过或得到过收入、是否开始全职工作、是否参加学校的学习或培训课程、是否随时准备工作等问题,可在网络、电话或写信完成。完成系列审核,第一笔救济金会在申请之日起的4周内收到,大概为原收入的55%,但最高上限每周不得超过413元。如此的追踪报告,每两周要进行一次,直到结束EI领取。 不获批准可上诉 如果不获批准,服务处亦会解释相关原因。对结果不服时,申请者有权提起上诉。 其实,领取EI并不局限于被老板解雇,碰到不合作的雇主,也不要束手无策,寻求服务处帮助,搜集各种凭据来证明自己的领取资格,不失为积极的选择。 周先生失去工作,虽不是因为经济欠佳被迫离职,但为了和妻子团聚而迁移,也不是他的过失,符合领取EI的非过错原则。于是,他每周拿着300多元救济金,奔波在多伦多开始找寻新的工作。 没有拿到雇用记录的曾先生,一面利用服务处发放的表格催促原公司,一面整理一年来的工资条和支票,好在当时拒绝收取现金,这些凭证同样证实了曾先生一年来的工作时间、薪水、交付保险金额等。最终,曾先生还是如愿地领到了EI。 除普通失业保险外,怀孕、疾病保险,陪护保险,渔工保险和其他特殊保险,作为失业救济保险的一部分,同样可为民众遮风挡雨。
非过错原则 如果你是因为以下原因而辞去工作,不属于你的过错,应该也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 1.被别人性骚扰; 2.需要跟配偶或孩子搬到国内另一个地方; 3.被人歧视,工作条件对你的健康和安全造成危险; 4.必须要照看家里的孩子或其他成员; 5.能确保很快找到另一个工作; 6.工作条件和要求有很大变化,影响了你的收入; 7.大量超时工作或是雇主拒付加班费; 8.工作职责起了很大变化; 9.跟上司难相处,而这不是由于你的主要责任; 10.你的雇主在做违法的事情; 11.因为不是属于某个协会、组织或工会的成员而受到歧视; 12.受到雇主或同事逼你辞职的压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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