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假结婚”报告(3) |
送交者: 海虞 2003年09月26日20:00:04 于 [加国移民] 发送悄悄话 |
移民政策当然只能是美国国家利益的体现。不知大家有否注意过,今年年初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曾通过一项议案,授予国务卿和司法部部长特权,准许绕开正常移民程序,直接向掌握伊拉克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情报的伊科学家及其亲属发绿卡。打个不一定确切的比方,所谓的“窃钩者诛,窃国者侯”,此相近也。小偷小摸是贼,抓住了要大大法办,“假结婚”?胆子够大的,递解出境,哪儿来滚回哪儿去;用绿卡换伊拉克情报?做得好!以国家的名义,伊拉克科学家们,欢迎你们!
所以说,基于高于一切的国家利益,绿卡在美国人手里使得更象是一根绳子,在需要大量劳动力的时候,在需要高科技技术人员的时候,牵牵绳子,带着微笑招招手,来吧,劳力、人才还有情报!不过,且等一下,既然人都来了,倒不用着急了,看看,这“绳子”这里似乎还得绕上两下,那儿还要打个把结吧,太容易到手的不希罕,不卡了再卡,你又怎知绿卡的难能可贵?最典型的莫过于H1签证欲转绿卡的例子。 众所周知,留学生或移民人士想要靠工作在美国拿到身份,必需获得一份H1外国人工作签证,以获准在美国工作和居留。由于H1外国人工作签证只有几年的时效性,因此靠工作转换绿卡就成为移民必经之路。而要想获得绿卡,还得先争取雇主支持,之后申请劳工部认证,才能向移民局申请永久居留证。但问题是,美国政府签发外国人工作签证或劳工部颁予工作认证的前提,就是因为美国没有这些人才,所以才需要靠外国人来担任这些工作。劳工部也规定,雇主得先公开招聘,证实在美国居民中找不到这样的人才,劳工部才会给这名雇员劳工认证。但现在美国失业率居高不下,几乎任何行业要雇用员工,都可以在本国人当中找到适当人才,所以几乎不再需要外国人。持H1的专业人士,即使暂时没有遭到裁员的命运,但在申请绿卡的劳工认证这一关,却被大量驳回,从而不得不面对六年H1签证即将失效,但绿卡又下不来的困境。退一万步说,就算美国经济马上复苏,美国每年也只有大约2.5万个绿卡名额给予H1B持有人和他们的家属,比照为数几十万的H1大军,这实在只能算是杯水车薪。当然,政府这种极不负责的移民策略,其受害者,只会是那些因拿不到绿卡而被迫离开奋斗数载之美国的H1们。 俗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想要避免这种不堪之命运,许多人八仙过海、各祭高招,而“假结婚”,当然也在“三十六计”之列。 前几天在一个叫“亿唐”的网站上看到一段颇耐人寻味的问答,摘录在这里和诸位共赏: 【问】我于去年持B-1签证来美,至今签证已过期八个月。 1、若我现在和美国公民结婚,我可否在美调整为绿卡身分?需多长时间?必须回大陆等待吗?若是,需等多久?是否受三或十年不许入境之罚? 2、若我现在和持绿卡者结婚,听说须回大陆等,需等多久?是否受三或十年不许入境之罚? 3、持绿卡者申请入籍需等多久?若我和持绿卡者结婚,等候期间若先生成了公民,能否帮助我加快调整身分? 4、若我和公民结婚,婚后可否即申请事先返美许可纸,并返大陆探亲?申请返美纸需等多久? 【答】 1、您和美国公民结婚后,可在美国调整为绿卡身分,当然必须是真结婚。为了金钱或为了帮别人忙而结婚,则可被罚以五年监禁,或罚款25万美元,或两者都罚。申请绿卡需等多久,需看各地方移民局工作进度,这段期间您不能回中国,否则按96年法规,您受三或十年不许入境的限制。 2、现在您和持绿卡者结婚,不能在美调整身分,等候时间大约四年以上。若您现在回中国,受三年不准入境之限,因您已逾期居留八个月。若您逾期居留满一年,则十年不许入境。 3、入籍需等多久,按各地方移民局办理速度而定。若您在美等待期间,您先生成了公民,您可即刻转为公民配偶,申请调整身分。 4、您与公民结婚并申请调整身分之后,不可离美。若您申请并获取了事先返美许可纸离美,您就受三年或十年不许再入美境之限。 虽然回答中提醒当事人不要假结婚,但提问者的“司马昭之心”,似乎只是在与美国公民结婚还是与持绿卡者结婚这两者之间徘徊了。至于真结婚还是假结婚,有道是,“假作真时真亦假”,真真假假,似幻还实,你分得清、管得着吗? 最后,有一点似乎还值得再罗嗦几句,是有关美国移民政策新动向的。我们知道,美国移民局从最初成立以来,在历史上不同时期分别归属过不同的部门。开始是归属联邦财政部,然后是商务部,劳工部(1940年),司法部(1943年),和今天的国土安全部。每一次过渡都象徵着国家与社会看待移民作用的视角转化。这次过渡到国安部,恐怕移民在社会眼中从此不再是劳工、家庭成员、贡献者或逃避迫害的人,而是国家潜在的威胁了。所以奉劝已经或正筹划以身犯险的“假结婚”人士,当心绿卡到不了手,却被当作恐怖分子逮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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