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拿大個人免稅額的具體規定 |
| 送交者: info 2004年03月07日03:56:32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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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除了受管制的物品外,你可以把任何物品帶回加國,只要你願意按值繳付關稅和各項省稅。即使你沒有資格獲得任何個人免稅額,你仍然可以按照以上條件把貨品帶回加國。若要知道你帶回國的貨物是否超越個人免稅額,請確定使用適當的外地貨幣兌換率,把外幣金額轉為加幣計算。 那麼,在加拿大個人免稅額到底有多少呢?一般來講, 1、離境24小時或以上者:每年不限次數,每次可申請將總值$50加元的貨品免稅(煙草及酒類產品除外)。但你可能需要寫申報表。如果帶回國的貨物總值超過$50加元,那麼你則不能申請免稅,而須要按貨物的總值來繳交關稅。 2、離境48小時或以上:每年不限次數,每次可將總值$200加元的貨品申請免稅。你同樣可能需要填寫申報表。 3、離境7日或以上:每年不限次數,你可以將總值$500加元的貨品申請免稅。計算離境日數時,是不計離境之當日的,但是須計返國的當日。此外,計算方法是按照日期而不是鐘點數算。例如:如果你在某月7日的星期五離境,而在同月14日星期五返國,那麼則把你的離境日數當作7日。如果你離境不到規定日期,則不能享用個人免稅額。你仍然可以帶回貨物,不過,要繳交應付的關稅和省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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