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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溫哥華當送貨司機 (6)
送交者: 阿唐 2004年07月21日17:30:59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在溫哥華當送貨司機 (6)
    (本文純屬虛構,請勿對號入座,轉載不得刪節)

六 我的幫手D

D是我在唐人街上揀來的幫手。 

經過最初幾個月的累心累力的苦鬥後,溫哥華的幾百家餐館都跑的差不多了。偶而蹦出一倆家新的,憑經驗也很容易搞定。這時候,人就變成一部機器,有力氣就行了,實在不需要太多的腦力。如果有一個人來幫忙,效率將會大大提高。不說別的,就說上下電梯,如果有人幫你頂住門,你就不用雞飛狗跳地忙上忙下,一不小心米翻油灑。
 因此見NO2時常帶一個幫手來送貨,很是羨慕。
 這幫手很難找,試想開工前你並不知道今天活多活少,如果活少還不夠你一個人塞牙縫的,找個幫手且不是添累。
 噯,這幫手還真讓我找到了!

 話說這天在唐人街街口的金華送貨,10桶20KG大油,10袋20KG絲苗,二樓,沒有電梯。通常我是將貨先倒騰到貨箱口,再下車用小車油米搭配地推到一樓門內樓梯口放下,如此直到全部集中到樓梯口,最後一趟要鎖好車,否則貨物被偷光了還不知道是誰幹的。本人並未杜撰,血的教訓里學來的。然後就是重頭戲了,一手一隻油桶拎上樓,2袋米疊在肩上扛上樓,唐人街舊式樓宇架構又高,二樓相當二層半,10個來回下來,整個人人就洗了一個淋浴。


金華還不是唐人街最難送的,最難的是XX,緊鄰權記,名字省了,因為我曾和他們打過架。本人很少與顧客衝突,這是少有的幾次之一。送XX要先上一個一人高的台階到後門,再用小車把貨品從後門運到室內樓梯口,然後再用手一樣一樣搬下十幾米長的樓梯到地下室,最後用小車推到地下室的另一端。因為實在太難,脾氣難免大了一點,再加上旁邊一老廣幫廚時不時學着用國語跟我逗貧,“CAO NI MA BI, CAO NI MA BI”,可能是哪個無聊傢伙教他的,95,96年很多香港人聽國語都聽不大懂,可能不知道這是國語中最難聽的罵人話。我一下勃然大怒,指着丫的鼻子大罵,
 “CAO NI MA!再胡說八道,我TM一腳揣死你,SB!”
 我人長得非常壯實,有一點兒大隻佬的味道,再配上那一身送貨的行頭,可能有點嚇人,那斯立刻噤聲。
 事後餐館老闆向我老闆投訴,M沒說什麼,只是勸我避免與顧客衝突,公司起始時,老闆也送過貨,知道其中甘辛,輕易不得罪我們。
 呵呵,扯遠了,還是回頭說找人的事吧。
 我停車時就看到一白人在垃圾箱旁轉悠,經常有人在唐人街後巷收拾空紙箱一類什物拿去賣錢,因此並未在意。等我把貨倒騰到車廂口,跳下車來準備把貨運往餐館時,看見那白人正從一開小貨車的人手中接過幾個毫子,嘴裡不斷稱謝,原來他是幫別人幹活。我靈機一動,上前問他是否願意幫我把貨搬上二樓,要多少錢。他說,“A FEW DOLLARS”,我說,“TWO DOLLARS”,遂成交。
 二人一通忙活,不一時就搞定一切。我省了半身汗,他賺了2悶。
 爽啊,20件貨,我賺7悶,他賺2悶,這買賣硬是要得。
 這白人看起來還清清爽爽,不象是在唐人街一帶轉悠的HOMELESS,幹活也麻利,遂問他是否原意再多幫我干幾個鐘,完事後再送他回唐人街。
 他的嘴綻開了,陽光下還剩下一半多的牙一閃一閃的,連連點頭。他報了最低時薪要價--6元,我還了一個5元,成交。 

從此,每天我裝完車後,先到唐人街接上他,送完唐人街,DOWN TOWN,及附近地區,再送他回來,差不多4,5個小時,付他20,30塊。如此,斷斷續續地一起工作了一年。
 
送貨間隙,他喜歡絮絮叨叨地講述他及他的家庭。他叫D,波蘭人,出生在越南。老實講,對他講述的經歷,我一直有點迷迷胡胡,要麼他腦子有點兒毛病,要麼是吹點兒小牛,或是二者兼有。ANYWAY,這裡我記下我聽到的。
 D很恨他父親,因為他在越南殺過平民。(按理D的父親應來自東歐集團,怎麼會在越南殺平民?不得而知。) D做過FIRE FIGHTER,火中救過人,受傷而退役,姑且聽之。D的老婆是上海人,嘿嘿,我問他如何認識的。結果引出一段故事好長好長。
 D老婆的媽媽是改革開放後第一批出來的(由D提供的時間判斷的),在唐人街近OPPENHEIMET PARK的街上開一小咖啡館,D是那兒長客,一來二去就熟了,老太太做媒,把國內的女兒嫁給D。現育有一兒一女。住在唐人街往東RAYMUR AVE附近,那一帶近公司鐵路,是窮人集居的地方。結婚多年,一直靠老婆打拼,D沒有什么正經工作。我猜想D在與其妻結婚前,是一HOMELESS,市政府定期在OPPENHEIMET PARK發放食品等,常有大批HOMELESS在附近遊蕩,D或許是其中的皎皎者因而入選金龜婿。在我和D一同送貨的一年裡,我看不出有什麼缺陷會妨礙D做一份正經工作。不過聽人說,人一旦由於什麼原因選擇了流浪生活,則很難再安定下來做點什麼。
 D與妻一道曾攜子回過上海。D人長得還算端正,一頭東歐人常有的金髮,如果配上西裝領帶,往上海里弄一站,嘖嘖。 

D有着一顆孩子般單純的心靈。每一次分給他應得的那份微薄的薪資,他那發自內心深處的喜悅,裝是裝不出來的。一次在DOWN TOWN,他忽然讓我停車,然後對路邊行走的一個婦人喊,
 “Hi, Mary! I got a job! My boss, T!"指着我咧開缺牙的嘴笑着。
 婦人明顯不記得D是誰,禮貌地點點頭走了。D好長時間不能平靜下來,告訴我婦人是個社工,曾給他許多幫助云云。
 
不知道是在社會底層生活太久,抑或是真的受過什麼傷,D很容易緊張,一緊張就手足失措。除餐館外,不忙時我們也送OFFICE和住家,每次一進到DOWN TOWN裝潢的富麗堂皇的OFFICE,D的動作就緊張的一蹋糊塗,出來後往往長出一口氣,那迷惘的眼神好象一個小孩剛從DISNEYLAND的撲克世界裡走出來,一副震驚,想往和難以置信的神色。
 最丟人的一次是送貨去西溫一戶住家,一樓是石地板,天花板吊着燈,四周擺放着一些紅木家俱,女主人讓我們把米穿過客廳送到廚房,D扛着米在我前面走,我看見他的腿在顫抖,突然就連人帶米滑跌在地板上。(哈哈,看官千萬不要以為我在杜撰,向偉大領袖毛主席保證!妻前不久要把地毯換成地板,我又想起了這一幕,還是忍不住要笑)。
 總的來說,我和D的合作很愉快。妻在我當司機不久就去就讀SFU的EE,並於96年夏天畢業前找到一份很不錯的工作,做DSP,家裡的經濟壓力一下就減輕了。所以也不怎麼在乎這一個月幾百元錢。
 慢慢地不止唐人街,DOWN TOWN和溫哥華,我開始帶D送北溫,西溫和本那比。這些地方通常都很好送,與唐人街比有天壤之別,要麼是D自已明白的,要麼是D的老婆從他的敘述里明白的,總之慢慢地,如果我不帶D去唐人街,DOWN TOWN以外的地方,他會流露出若干不滿。可我不可能天天帶他去這些地方,舉例說,北溫今天只有一家訂了10包米,如果我帶D一起去,就要在送完DOWN TOWN後,經STANLEY PARK,過LION GATE橋到北溫,送完貨再由1號HIGH WAY橋返回溫哥華把D送回唐人街,我再掉頭去送高貴林及以東一帶或回家。這一趟轉下來,少說也要一個鍾,10袋米的運費都給他也還不夠,而且繞路耽誤了時間。
 有幾次D和我講條件,只送唐人街和DOWN TOWN他就不干。我最恨別人要協我,所以每次都不客氣地告訴他,想干就干,不想干就算。雖然每次他基本上還是嘟嘟囔囔地上了我的車,不過畢竟關係上就蒙上了一層陰影。
 NO1退役後,小J和我接管了他留下來的地盤。公司又把NO4找回來專司唐人街這一塊雞肋。我去唐人街越來越少,慢慢地,到我快要結束司機生涯時,D已基本不再幫我做了。 

現在想起來,覺得很有些對他不起。付他低於最低時薪的工資,和我一起幹了近一年的最繁重的體力勞動。好象有人說過,窮人剝削窮人比富人剝削窮人還來的狠,吾然之矣,因為要完成資本原始積累。
 赴美以來,曾有幾次返加,每次都到唐人街轉轉,希望能再遇見他,道一聲好,一起吃個小飯,聽聽他嘮叨一下他的家他的孩子,他說過他的小女兒很象他,長長的金色頭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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