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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政府可能將你的個人資料賣給他人
送交者: 河洲 2004年08月27日19:59:10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在大城市,停車以及對違章停車的罰款是非常有利可圖的事情。去年市政府從停車罰款中收入就有480萬元。停車費不但是市政府的一項重要收入,也是很多公司的盈利手段。對於違章停車,私人一直如同市政府一樣開出罰單。有的停車公司,比如Municipal Parking Authority,開的罰單與市政府的十分相象,數額也差不多(這家公司常常會讓人誤以為是官辦機構,其實是家私營公司)。另一些公司的處罰額就比市政府大得多,比如Imperial公司經營的Impark。Impark去年共開出五萬張罰單,每張面額最少也有39元。

  今年7月22日,市政府推出一項新的市政規定(bylaw),規定私人公司不得再開停車罰單,否則就是違法。市政府還要求所有接到私人罰單的車主,一旦發現接到的罰單上沒有多倫多市政府的標誌,就向警察報告。如此一來,私人經營的停車場就會減少一項重要收入。Municipal Parking Authority對此大為不滿,已經向安省最高法院提出控告,要求取消市府的新規定。代表公司的律師表示,市里這麼做並非真的想保護消費者,只不過是想給自己增加收入。按照市政府的建議,對於凡是違章停在私人地盤上的車,私人業主應該開出市政府的罰單,這樣的話,違章者還是要交錢,但是罰款全部歸市政府所有。法院對此爭議會怎樣判決還是個未知數。

  其它的公司則根本不把市政府的新規定放在眼裡。只要能夠想辦法掌握違章車主的資料,抓住把柄,就不怕對付不了這些車主。

  問題是,這些公司如何得到車主的資料呢?公司所能得到的只是違章停泊車輛的車牌號。如果是市政府開的罰單,你拖着不交罰款,等到每年給牌照延期時你總是要交的。

  但是公司怎麼辦?通常這些公司都會把追討罰款的任務委託給討債公司。但是討債公司的討債辦法常常很強硬,警察每個月都要接到500多宗這方面的投訴。有的討債公司會在深更半夜打電話,或者威脅要通知信譽評級機構把你的信譽降下來。私人公司開出的罰單,一個讓人不滿的地方就是無法申訴。有時候罰款過多,讓人難以接受,卻根本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還有的私人公司甚至開出假罰單。

  星報(Toronto Star)在上星期就登出一個停車罰單的故事。當事人是Barrie的一位律師Peter Thompson。

  那天,Thompson來多倫多檢查身體。他將車停在Impark公司的停車場。倒霉的Thompson不僅發現自己被診斷得了帕金森疾病、比事先買好的停車時間遲到了半個小時,而且發現自己得了一張69.55元的罰單。Thompson認為Impark公司是在亂罰款,就找Impark交涉。他認為自己超時停車半小時,只值2.5元,他可以接受15元的罰款。不過Impark斷然拒絕了Thompson的申訴,認為理由不足,堅持原來的罰款。緊接着,Thompson便收到討債公司的通知,要求他立刻交錢。討債公司還不停地給他家裡打電話,害得他不得不更換電話號碼。

  Thompson的遭遇見報後引起很大反響。不但與他有類似遭遇的人給報社寫信,連省政府的隱私專員也被驚動了。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浮出水面:Impark作為一家私人公司,是怎麼得到Thompson的住址和電話這些個人資料的?

  答案是,他們是從省政府那裡買來的。事實上省政府一直在把車主的個人資料轉賣給其它3000多家機構,這些機構包括其它政府部門(比如警方),也有象Impark這樣的私營公司。Toronto Star報道說,Impark從省府購買這些資料的價格是每個車牌10元。Impark去年開出了10萬章罰單,就是說,省府賣出這10萬個車牌信息賺了一百萬元。

  Impark是因為被Toronto Star這樣的大報紙盯上了,所以讀者能知道他們花了多少錢從省府那裡購買個人資料。至於還有哪些公司與省府進行類似交易,我們就不得而知了。省府交通廳發言人以保守秘密為由,拒絕透露詳情。但是人們要問,車主在申請車牌照時填寫的個人信息,難道就如此沒有保障嗎?為什麼公眾對自己的信息會被哪些機構掌握都沒有知情權呢?

  省隱私專員Ann Cavoukian也對省交通部的做法提出質疑。她雖然沒有直說省交通廳把這些資料轉讓給其它機構是違法,但也希望省交通廳能夠縮小轉讓範圍。這位專員還稱Impark的做法是“非常令人憤怒”的。就連省交通廳也不得不表態,稱Imparkd 的做法是違反了雙方協定。按Impark與省府達成的協議,公司對這些個人資料的保存不能超過30天,而且不得轉交給第三方,比如討債公司。顯然Impark的做法已經違反了協議。

  雖然交通廳長Takhar表示,如果發現停車公司濫用從省府那裡得來的資料,省府可能會拒絕再為這些公司提供類似服務,但是省府現在正缺錢用,他們是否會真正落實有關規定、切實保護好車牌主人的隱私,這是很成問題的。而且我們不能不再問一句:省府將這些個人資料轉賣給私營公司,並從中獲利,這真的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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