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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把苦海当天堂
送交者: Danny 2004年10月25日17:22:42 于 [加国移民] 发送悄悄话

听说,还有不少人想来加拿大。来了你就知道,比起上面那句话还惨,应该是“物非人非事事休,无语泪已干”。凭我的感受,要一分为二,如果你现在的地位,权利,和金钱都很让你满足,俗点就是你挺牛,千万别来,来了就傻。如果,您是哪个村里的,或者可能刚从学校里出来,那你可以到加拿大这个穷的掉渣的地方来,因为,靠给别人刷锅洗碗,能让你享受所谓的西方生活。还可以跟国内的人牛,我在北美呢,人家问,你干吗呢?我经营餐馆,实际就是刷锅洗碗;我搞IT,实际就是,帮电脑公司卖电脑;我搞影视,就是出租录象带。。。。。。让我慢慢告诉你什么叫外国。

早在1987年我上大学那阵子,我感觉学校就有点乱了起来,什么叫乱呢?就是因为,自打我高中毕业以后,低年级的学生好象再也用不着,象我一样勤奋学习,准备高考了,因为,人们的出路多了,不一定非考大学不可了。我的感觉是正确的,其实,早就有人准备高中毕业以后就去练摊了。现在,回头去看,他们的选择也很好,大多都发了财,特别是头几批早动手的人。但对于乐于读书的人来说,进入大学也是个梦想。

在实现梦想之前和之后,是用什么做分水岭的呢,是,我的身材不算高大魁梧,但相貌清秀,头脑不俗。潜意识中,有非常与众不同的东西,想法时常让人摸不找头脑,那时有人说不好听的就是各色,现在说好听点的是另类。举个最近的例子,在vancouver生活了一段日子以后,春暖花开了,婶子说,你出去找个工作吧,也多接触点社会。我说,好。第二天,我趁她不在,开着大奔驰,西装革履的找工作去了。我找了家代理,交了定金,他给我介绍了一份工,是个做SUSHI的日本餐馆。我到了那里一看,喔,不错,门脸挺想模象样的,进去一看,桌椅摆放整齐,SUSHI BAR里的BOY们勤劳地忙活着。。。 “您用餐吗?”接待小姐用广东话问我,我一愣,“不,我是来找工作的。”她也一愣,然后说,请稍等,这次是用英语,因为,我是说英语的。折腾了半天,经理出来见我,寒暄之后,问我DRIVING吗?我说,车就在窗外。他看见那大奔驰后,结结巴巴地说,这儿的活太粗,你干不了。我说没关系,我。。。最后,还是无功而返。到了家,我跟婶子一说,她笑了,你不象是去找工的,倒是象去吃饭的。

10几年前,我的各色比现在夸张。我带两个表盘的手表,听来可笑,而且,和两个以上的女友交往;半夜,住在学校里,是和男生,但不是GAY,是在一个13日又是星期五的夜晚。。。想试试看,到底会发生什么倒霉的事情,第二天,我俩活的很好。我现在想,哪怕当时只是少交一个女友,我的高考分数至少提高10分,那我就能上我想上的北京学校了,然而,我没能如愿,流落到了,我国中部的一所重点名牌大学。那时,我有三个女友,现在想起来有趣,她们三年龄相仿,而身份却逐及递增。一个是社会青年,好象有工作,另一个是同班同学,还有一个在北大中文系,念一年级。最让我动心的是北大的女孩,因为,在我快高考前几个月,她跑来我家玩,第一天晚上,一起去看舞蹈比赛,还记得“担鲜藕”吗,那个获得一等奖的舞蹈,对,就是那天晚上评出来的。可是,当时我俩的注意力,全然没有在舞蹈上,只是一直在聊,她说,你考北大吧,咱俩好做伴。我至今为这句话而感谢她,因为在这句话之前,我在全班的成绩是倒数10名,而之后一个月,我的成绩是正数10名,我班60多人呢。

我的命苦,要离开北京了,离开我家14平米的小屋。我要去武汉,在当时,一个又热,有脏的地方。别人家,小孩上大学,都是欢天喜地,而我家却尽是悲伤,我不舍得我的小屋,不愿离开我的父母,和我的北京。那是1987年的9月。事隔14年,2001年4月,我再次离开北京,离开我家140平米的“小”屋,这次我舍不得的是我的太太和那即将出事的BABY。我要去美国,投奔我的表妹,然后读书,然后,去加拿大,我要在北美大地上挥舞我的臂膀。这一计划的完成,用了将进3年的时间。

在美国,我居住在波士顿,我表妹称它为好大的一个城市,其实,很小。她和表妹夫,一个人读书,一个人开公司,但不怎么赚钱,却又供养两只可爱的小狗,每月开销800美圆,为此租用的房子也是1000块一个月,因为不是所有的APARTMENT都让养狗。大部分花销开支是表妹夫的父母资助的,他们在美国的另一个城市开中医医院。在美国的故事由我表妹去完成吧,因为在那里,我只是个留学生,学生的日子单调重复,每天与每天,每星期与每星期大体相仿,我觉得只需在不同的日期下签名,就能证明今天已经过去。我不是好学生,所以,我学习的过程不具代表性,但以后我还是要讲两位在加国的女孩读书的故事,那阵势,惊天地,泣鬼神。在美国学生是很难转成绿卡身份的,所以,我从一去那里,就在寻找机会去加拿大获得永久居留权,那里也是北美啊。为此,在前面一两年当中,我已经多次去过加国的一些城市实地考察,寻找机会,其中在MONTREAL的时间最多,因为,那也是一个读书的城市。

菩萨也救不了的地方

MONTREAL 是我出国后的又一次出国,也是我出国后,第一次,中了情感埋伏的地方,还是我第一次领略成功和骄傲的城市。我在2002年的8月初先到了温哥华,人类最适合居住的城市旅游,数天后,我登上了去MONTREAL的班机。也许,我从美国直接去蒙城,就将什么也不会发生,然而事实上,在温哥华机场里,我就已经开始遭遇激情了。

她叫ECHO,个子不高,丹凤眼,看起来绝对是毛阿敏的神态。其实,我早就看到她了,与其说是看到 ,还不如就说是早就惦记上她了,我现在想想那时我真有病,要搁如今,我只惦记我儿子和老婆。虽然,看到了也惦记,但我很自卑,因为,你知道吗,在北美,虽然开放,但中国女性,很自尊的,她们比在国内还高傲,为什么呢?第一,来这里的,都是有点文化的,第二,她们也想啊,这儿女的少,男人们见什么模样的都觉得象美女,我可得拿着点,嘿,你看她还拿着你,第三,最重要的,语言,周围的老外,没有懂中文的,可是,你俩交流不会用英语啊,你上去跟她说,喂,美女,晚上去我那儿吧,老外还以为你跟她说,小姐CAN I HELP YOU? 这女的干吃哑巴亏,喊,也没用,“抓流氓啊,” 跟中国似的,没用,晚了。所以,她一般不会多看你,省的惹事生非。因此当时我就想,先发制人,反正她也不会正眼瞧我,我也不看她,昂首挺胸地从她身边走过。可是等过安检的时候,机会象追着我一样来了,她偏巧站在我前面,还有个老头向我介绍说她也是去蒙城的。我开始殷勤起来了,我帮她拎包,一直拎着,这样她就得跟着我呀,上了飞机我还帮她换位子,当然是换到我身边了。5个小时的路程啊,那得说多少话呢。总之,下了飞机,我们已经是手拉手了。后来,她说,看我帮她拎包,这么辛苦,就喜欢上我了。知道吗,总结了这一经验以后,我就落下了一个毛病,见着单身女人就帮她拎包,有时候连老太太也帮。

蒙城比我想象的要旧,要脏,要乱。这没办法,因为,外国电影中描述的城市都美不胜收,可其实,摄影机的镜头才多大,能包容这看不见的死角吗。于是,我对它的印象惹恼了一个老外。一次回中国的途中,旁边做的老外是蒙城人,他是去中国大庆教书的,在这之前他去过日本和韩国,各教了一年。我问他,你不想家,不孤独?他摇晃着土豆般圆圆的秃顶说NO。我很佩服他,因为,我想我儿子,想的厉害,在飞机上看到播放有关BABY的故事片时,我都热泪盈眶,这一幕全被他看到了,于是他想开解我。当时,飞机前面的商务仓中坐着冯晓刚等一行人马,他就问我,那些挺神气的人是做什么的,我说是拍喜剧片的,刚才还播了一部《大腕》,不过,我不觉得好笑,他又问,你觉得蒙城怎样,我说,脏,旧,这回他不高兴了。因为,我知道,在北美,特别是美国,永远是要赞美别人的,说出来的话,都要把人捧上天。所以,我在那里生活久了,自信的很,因为别人总是夸奖你。我伤了这老外的心,对不起。

我在蒙城还要继续读书,这是留在这里的唯一方法,我选择了一所综合大学的研究生院,但我不读MASTER,因为浪费我的时间和金钱,我只读DIPLOMA,一年就可以读完,同时,还可以找工。可事实与我想象的差距很大,读书,真苦,找工,真难。我在中国读书的时候想必绝对没念过《马克思主义哲学》,而这里的老师竟然让我们拿它当参考书。当地讲英法两种语言,很多是法国人的后裔,他们对华人是很友善的,见了你,脸上总是温甜的笑, VERY NICE。可是,笑不能当饭吃,得找工作,很多单位要求会双语,叫BILINGUAL。我不行。蒙城华人不算多,但唐人街也非常热闹,从药店,到酒楼,应有尽有。虽说是唐人街,但以香港人居多,开店的老板伙计全讲粤语,那个时候,你去某个店里买东西,要么,自己选,要么别买,因为,你不明白问他,他不仅说听不懂你的话,而且,还给你白眼。所以,从那个时候起,我对香港人的印象就不是很好。但事隔两年的今天,在多伦多几乎看不到这种现象,因为,讲普通话的人那么多,你香港人能不做他们的生意吗?

如果是凭着当时对MONTREAL的印象,那可能我这辈子也不会来加拿大,宁肯黑在美国,或者回中国。原因是,在这个地方的中国人好苦。他们来了以后,要住地下室,BASEMENT,请问,你在中国日子再难,居住空间再狭窄,你会住地下室吗?可这里BASEMENT是外国人出租的主要项目。但是,这里的冬天非常漫长,许多中国人象冬储大白菜一样,在地窖里熬过一冬。相比之下,这里人们的运动量明显增加,平日出行主要靠走。所以,应该听说过这地方废鞋吧,老走路磨的。从来,没有人打过出租车,这是奢侈的行为。当然这里的地铁和公车也相当发达,车站下去是地铁,地铁上来是车站。但中国人不坐,因为来回最起码4加币等于24人民币,他一想,我在中国坐车也就2块人民币,当然亏了,就宁肯走路。所以,经常可以看见大街上中国人,背个双肩背,走来走去,偶尔碰到个一模一样的走过来,互相对望一下,心照不宣,知道包里装的不是萝卜就是黄瓜。

我说过我另类,早在出国前2年,为了积极配合我的出国计划,我开始了戒烟和习惯咖啡的行动。戒烟是肯定的,因为在国外烟贵,而且抽烟场合实在受到限制,这一点我在美国就深有体会。喝咖啡呢,我确实是想既然到国外了吗,那就应该象西方人一样生活。起初,我不觉得咖啡有什么好喝,只是强制性的把每天一包烟改成每天一杯速溶咖啡,后来逐渐升级到自己用COFFEE MAKER做。结果,到这里发现咖啡相对抽烟来讲,也不省钱,但这个习惯受人欢迎,没事坐在露天的小桌旁喝咖啡聊天看报纸,美哉。但这里大多数的中国人,几乎没进过咖啡馆,因为,一杯咖啡又要2元钱,一般都得两个人吧,他一想,这又是24元人民币,在中国若是买一速溶的,那能喝多少个2杯呀。所以,可以想象,为什么有很多人来了后,3年之内没有回过中国,2张车票,2杯咖啡的钱都不舍得,那两张机票的钱岂不是个天文数字?他们把这里的日子叫“移民监”,最快的3年服完,终身受益。如果是住两年又回去,那就意味着将来还得受二茬苦。自己掂量吧。但拿到的公民权,到底意味着什么?想不想让我的分析把所有人的美梦破灭掉,怕不怕我陈述的事实告诉你“移民监”白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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