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小学的时候,大概在67-72年间,奶奶尚健在。老人家很会做穷人家的饭菜。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北京的老一代(就是我的爷奶这一代)如果是平民百姓的话,建国前后的生活还是很穷困的。尤其家里食口繁重的,更要精打细算。我小时候还不吃猪肉,只吃鸡蛋。富人食不厌精尚有情可原,我这穷人还挑三拣四的,难怪北京人说别人要求过高时为“穷讲究。”
“糊塌”是用面粉搅和鸡蛋,放水和为软面团。再加上去水捏干的葫芦丝,葱花,合成一个个的饼子。放到加热后的平底铁锅中,用花生油小火慢煎而成。这种饼子煎熟后,外面有点焦煳的壳儿,里面仍是软乎乎的。趁热沾着蒜末酱油香油,非常好吃。那个时候,这个糊塌饼子就是我的最爱。至今还是念念不忘那个美味。 好像人都是在穷的时候,小的时候或者病的时候吃的东西最香,也最难忘。
常见有人为文回忆少年时的食物多么有味道好吃。等千里迢迢赶回故乡再吃时,又觉得味道不过尔尔,不如当年吃时的味道好。其实,不是那食物变味了,而是现在它所代表的只是个食物。而你脑海中所记忆的还有当时的环境气氛。另外,你可能走南闯北见过世面,生活改善许多。所以,你的味觉就不像当年贫穷时那样敏感。成年人的味觉也明显比少年时的味觉要退化一些。这样,再试吃当年的食物时,当然总的感觉不会比当年的感觉好。
后来我在亚洲菜场买了葫芦,做成丝状,去水,再和面,烙这种糊塌饼子。没吃几口,我就知道,我不会再自己做这种食品了。无它,此情只可成追忆耳。
不知道这里的老北京们有知道这种糊塌饼的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