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否决带给川普的真问题 |
送交者: 中军 2017年02月06日14:24:34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
法庭否决带给川普的真问题
头一天川普的《入境限制令》被西雅图一个联邦地方法官裁决暂时终止。第二天,联邦司法部的上诉也被上诉法庭驳回。川普此举为什么遭到法庭的否决呢? 起诉方的理由:总统禁令不仅针对特殊人群即针对穆斯林,而且针对特殊宗教即伊斯兰教,这不符合当年宪法第一修正案关于政教分离的原则,违反了《移民国籍法》中关于禁止以宗教、地域原因歧视移民的规定。 代表川普的辩护方提出反驳:国会给予总统做出关于国家安全和移民入境决策的权力,川普总统的行政令是出于国家安全的考量。美国有关移民的法律规定,总统有权依据美国“国家利益”暂停任何外国人入境美国。 法官的依据:川普政府以911恐怖主义袭击作为禁令的理据,但事实上并没有来自有关七国的公民曾在美国本土进行袭击。总统的行政命令没有能“基于事实”。同时,起诉方例举了禁令对一些州资助大学的学生被困海外的事实。所以,法官下令暂缓执行禁令。 由此可以看到三个需要明确的问题。 首先,事实考量与法理依据的不同。法官否决《禁令》考虑的是事实上的伤害,而非违宪的依据。法官并没有对川普禁令的法理性作出裁断,没有涉及它违宪或不违宪。 其次,暂缓执行与禁止废除的不同。法官并未说禁止废止总统行政令,而只是裁决暂缓执行。暂缓执行是就事实影响做出的,禁止废除则需就法理观念。 最后,现实利益与信仰理念的不同。法官否决是考虑到现实受到的伤害,但不是否定川普依据的信仰理念。 可是,川普的禁令不是在保护美国人的现实利益吗? 如果没有9:11,没有恐怖行为发生,没有不允许供应猪肉食品等等,很多人就不会支持川普这样做。可是,美国人的生活受到了威胁,美国孩子的学校餐盒里被强行地抽掉了爱吃的猪肉,真正保护美国人的总统不得出点招儿吗? 所以,我不服气,支持川普,我想川普也更不会服气的。我理解他回应法庭的否决时说“我们会赢”(For the safety of the country,we'll win。) 但是,既然做了总统,川普就必须扮演好这个角色。你不能像我这个老百姓 ,我喜欢弥陀佛,我就可以把他请到我家来,其他的不管什么天神地神,我都可以不理的。作为总统这个角色,川普你就不行了,你得一视同仁,你不能有厚有薄,你的首先服从宪法,遵守和执行第一修正案的政教分离的原则。 就是说,作为总统,川普必须得“Under The Law”,而不是“Under God”;即使“Under God”,也不能“只是基督新教”;即使是“基督新教”,也不能“只是白人基督新教徒”,,,,因为《独立宣言》里提到“给我们每个人天生自由平等”的不是“God”,而是“Creator”。 我赞同川普在全国祷告早餐会上引用的杰佛逊的发问,“如果我们不再怀有自由是上帝恩赐的坚定信念,一个国家的自由还能有保障么?”可是,这些自由就包括按照各人的喜好而信仰敬拜的权利,就是说,我可以信耶稣,也可以信弥陀佛,还可以什么神都不信啊,,,,这也是川普兄弟你同意的了。那么,作为我们的总统,你川普为什么禁止我们不信基督的,为啥慢待我们不信神的,而且在宣誓就职时只请你喜欢的而不是所有神职人员来祷告,这让我们不信基督的公民多郁闷啊,多不自由啊?你这不是把快乐建立在我们的痛苦之上吗? 因此,川普面临的真问题,在于他虽然宣誓时是手按《圣经》,但他不真的懂得,此时的自己不是向基督宣誓,而是向美国公民宣誓;办公室里的他要极力维护的不是《圣经》,而是《宪法》。因为此时 ,川普你不是基督徒,而是总统。这也是我们很多人经常混淆的问题:做人与扮演角色是我们每个人现实生活的两个层面,不能弄串八了啊。 政教所以必须分离,因为人民与公民是不同的:People是依据信仰的God获得生命自由的,而Citizens则是根据Law获得生活平等的,所以,美国最高法院门楼上刻着:Equal justice under law。这两者合起来,才会能够让现实的我们拥有人生的美好意义。
魏中军 2017年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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