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在大陸是什麼樣的身份地位?
什麼是“文藝為人民服務”?不就是文藝為黨服務嘛。黨中國的文化界,演藝界都承擔着愚昧民眾,麻醉、麻木民眾的黨治工具使命,知識分子,演藝人是黨在文化藝術領域的使喚丫頭,是附庸於黨,聽命於黨,服務於黨的文化奴才、藝術奴才。作為回報,文化人、藝人能獲得令人羨慕的知名度、金錢和女色,表現“優異”者還有機會進入政協享受極品花瓶待遇。表面的風光背後,是文藝人在黨面前必須夾着尾巴做人,唯黨意志是從,放棄做有真正自我靈魂、自我追求和自我尊嚴的學問家,藝術家的權利。在文化、影視審查的沉重束縛下,文化人拴着鎖鏈寫作,演藝人戴着鐐銬跳舞,他們根本無法施展自身才華,無法為社會,為大眾創造、奉獻人性飽滿,匹配時代與文明的精華作品。文藝人的痛苦可想而知,沉迷物質享受,在酒色中消磨、麻醉、頹廢,是黨中國眾多文藝人的無奈選擇。
因着社會影響力,中共對名人的防範、監控之嚴遠超普通人,名人的舉動在“老大哥”雙眼的緊密窺視之下,他們的毛病、短處也往往在中共掌握之中,需要時即可拋出。對不順從、不配合或有“忤逆”行為的名人,動用壟斷資源,鋪天蓋地地污名醜化,令其名譽掃地,事業夭折,對中共來說輕而易舉。對“屢教不改”的名人,中共還會以經濟(偷逃稅或帳目)藉口,個人生活的不檢點或羅織其它罪名加以構陷,系之以牢獄之災。這樣的例子屢見不鮮。
崔馮事件,我毫不懷疑製片人、導演、演員有偷稅、漏稅、逃稅的行為。可為什麼逃稅?就因為藝人們貪得無厭?請問,這國最貪得無厭的是什麼人?難道不是中共權貴嗎?如果不是中共國的稅過濫過重,世所罕有,會產生各行各業幾乎無人不偷、逃、漏、避稅的普遍現實嗎?小崔是個明白人,他不會不知道,檢舉偷稅與呼籲降稅,哪個更具道義基礎,哪個更順應民意吧?
藝人財產是個人隱私。別忘了,還有財產不是個人隱私的大大小小的官僚權貴,身為人民公僕,他們一直極力隱瞞,始終不敢公開財產、收入。小崔身為政協委員多年,從未見他為民請命,好好議議這個事。幾十年如一日隱匿財產、收入,不偷稅逃稅嗎?誰才是貨真價實的偷逃稅大戶?演藝圈偷逃的稅和官僚權貴集團偷漏的稅,是一個數量級嗎?有可比性嗎? 明知有巨大得多的蓋子,卻裝睜眼瞎,明知有惡劣萬倍、億倍的情況,卻從來不揭不提,偏偏小打小鬧,專挑軟柿子捏,還擺出一副正義凜然,為民除害的樣子,小崔,你的行徑,與良知、正義、勇氣,沾一點點邊嗎?
再者,崔永元替中共查稅、保稅,是利民之舉嗎?中共國的稅有多少用在改善民生,用在使人民安居樂業上了?有多少用在救助貧困人口,救助老幼病殘上了?有多少用於公眾醫療,用於公眾教育了?中共權貴壟斷、聚斂的財富還不夠多嗎?中共國的苛捐雜稅收得還太少嗎?崔永元你不是助紂為虐又是什麼?!
任性萬稅,目的是用於權貴集團的窮奢極欲,用於維護一黨專制,用於國際大撒幣,大行賄,這樣的稅收是搶劫、掠奪,是邪惡無恥的犯罪!任性萬稅不用之於民,偷稅、逃稅就是反抗搶劫、反抗掠奪、反抗公權力犯罪的正義行為!
無權利則無義務。將大大小小的社會權力,一手獨攬,剝奪人民的政治權利,請問,人民應向中共納稅的法理基礎何在?
無代表權不納稅。操縱所有選舉,暗箱內定所有代表,剝奪人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無代表權而任性萬稅,這是赤裸裸的掠奪,赤裸裸的暴政!
崔永元攻擊馮小剛和演藝圈,其邏輯是中共公權力搶劫有理,其行為是助紂為虐。崔馮之爭,一定層面上說是公權與民權之爭。就此事,我支持馮小剛導演!我鄙視道貌岸然,虛偽裝純,給幕後操縱者當槍使,狹獈不智的崔永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