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lance among 情法義 |
送交者: wwxxg_20 2023年12月09日11:42:27 於 [影視娛樂] 發送悄悄話 |
Balance among 情法義 大家好,小學生又在這裡跟大家見面了。首先歡迎大家分享,收看我的視頻節目。今天繼續講我的時光剪影,今天是第154集。 今天,我這個主題就是講情法義之間怎麼平衡,如何酌情處理。 最近看了一部瑞典的電視短劇,A Nearly Normal Family《一個近乎正常的家庭》.這部電視劇大致是說一個女孩子還有她的好朋友,被一個臭流氓強姦了,這個女孩最後看見了這個情況,拉着她的女朋友就跑,這個男的拿了一把刀,就追了出去,在被追殺的過程中,男的一不小心,絆在一個石頭上,摔了一個大馬趴,刀也掉了,這個女孩反過身來跟他搏鬥,一下把這個流氓捅死了。這個女孩子的母親是個律師,她精心安排,不擇手段的掩蓋真相,結果她的這一通操作,得手了,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反覆平衡,最終,判女孩無罪,當庭釋放。看了這部電視劇不得不讓人們思考,到底法情義,究竟哪個是正確的,或者是哪個更重要的呢? 按照法律,殺了人肯定就有罪,更不用說,銷贓滅跡,掩蓋真相,那當然是她媽媽干的,不管怎麼說,你也好,你媽媽也好,都有罪,總的來說,是罪上加罪,可是,在情義面前,法官她也會思考再三,酌情判案。法律是死的,但在執法的過程中,它可以靈活。 這個電視短劇不錯,大家有興趣可以看一看。 最近,我就聯繫到一些事,看新聞,有報道說國際法庭要判,這個以色列總理內坦尼亞胡種族滅絕罪,因為他在加沙打哈馬斯,附帶的也把平民百姓傷亡也挺多的。也不應該判種族滅絕罪,拿到國際法庭去審判呢?這是個問號,我不敢武斷的下決定,當然,我的判斷也不管用,但是,有一點,我很奇怪了,恐怖分子無辜殺害平民百姓,應該值得討論的,這個是不是正確,是不是可以儘量減少傷亡,但是,不管怎麼說,它是有原因的嘛,你這個哈馬斯殺人在先嘛,內坦尼亞胡,他不管怎麼說,他在進攻之前,都給你安排撤退的路徑了,撒了傳單了,給你們宣傳,趕快撤,就是說,他已經盡了最大努力了,減少平民百姓的傷亡,事情是有因的,恐怖分子殺害的是無辜的平民百姓,它是專門去殺的,在人們沒有準備的情況下,就濫殺無辜,對這些恐怖分子,為什麼這個國際法庭,說句不好聽的大俗話,連個屁都不放呢?還有那個聯合國,都是幹嘛吃的,難道你們人多勢眾,就能不顧事實,偏袒一方嗎?你可以判,可以審,但是,你都得一樣。 在美國,也發生過多起警察過度執法導致當事人傷亡的案例,當然,大家都很清楚,影響最大的就是前幾年發生的,弗洛伊德案。結果,一弄給弄死了,反正也有黑人的抗議嘛,但是,最後,整個判案的結果還算公正,過度執法至當事人死亡的警察肖萬得到了應有的懲處。 順便再說兩句中國的事,中國,應該是跟我今天講的話題不沾邊,但是也順便說一句,也曾發生過不少殺人冤案,現在仍然記憶猶新的,馬上能想起來的那種,有楊佳案,還有聶樹斌案,特別是後者,根本就是誤判,或者說,不是誤判,其實都是安排好的,故意讓真兇逍遙法外。法律明文規定挺好,但是,在執法的過程中,胡來,根本就不值得一提了。跟現在我們說的這個,差得太遠了,沒有任何關係了,不是誤判,是有意而為之,所以,我們以前看過水滸,就知道,在這個領域,可以說,幾千年來,也沒有什麼太大的進步。 簡單就說那麼幾句吧,書法:伸張正義,法律無情亦有情 today's words:context語境,上下文,(事情發生的)背景,環境 法律的目的就是要伸張正義,打擊邪惡,在執法的過程中,就像這個電視劇演的,很多時候需要小道理服從大道理,不能給壞人有可乘之機。 先說到這,請點擊下面的鏈接/視頻進入我的演播室, 謝謝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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