艷照案陳冠希一審被判無罪 涉案女星可能有8人(圖) |
送交者: 一米陽光 2009年05月03日01:49:04 於 [影視娛樂] 發送悄悄話 |
當地時間二月二十三日開始在溫哥華舉行的“艷照門”案法庭取證工作於二十四日結束,陳冠希再次出庭,聆聽法庭筆錄,並在自己的口供上簽字核實。他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暫時沒有回香港的打算,案件完結前沒有考慮復出娛樂界,也沒有考慮過在北美發展娛樂事業。中新社發小趙攝
中新網5月3日電 “聯合早報”報道,陳冠希“艷照風波”進入審判階段,拍攝“艷照”的陳冠希一審被判無罪。
陳冠希因送修電腦時,存放在電腦里的“私人照片”被盜取並於網上泄露引起轟動娛樂圈的艷照風波。
艷照官司目前進入審判階段,香港法院日前已裁定,盜取並將照片外泄的被告史可雋三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罪名成立。
3月份在加拿大上庭供證的陳冠希則在一審後被判無罪。
雖然法院已有判決,但官司卻有新轉折,據悉被拍下不雅照的涉案女星可能有8人。
香港警方去年初曾披露檢獲1300張藝人不雅照,陳冠希早前在加拿大作供時,曾親口確認4位不雅照女星為鍾欣桐、張栢芝、陳文媛及顏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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