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家裡有親戚因為打工,所以想在我家附近租個小房子住。租房要靠中介,所以這兩天我和老婆就與房產中介打上了交道。
與中介一起到處看房子的過程中,我們也順便了解了一下現在二手房買賣的行情。當然也不是真心要買二手房,因為家裡並不具備再買一套房的實力。不過房產中介一般都不會錯過任何潛在的客戶機會,所以我們一問二手房的事情,他們就非常認真地給我介紹。對於房子的事情,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會有些興趣,所以在中介向我們推薦二手房源的過程中,我們也當真似地聽着。
期間中介向我們推薦了一套1房1廳的房子,50多平方米,裝修得很好,總價也不算高,將近70萬元(我家住在郊區,所以周邊房價相對沒那麼嚇人)。最初中介的一位MM跟我們說:這房子首付三成,只要20來萬就可以出手了。喲!這個首付真的不高啊,我心裡想。不過我又問這位MM說:那如果是購買第二套房呢?聽說現在國家有限購啊,首付似乎是要六成,那首付要40多萬啦!中介MM似乎是個新手,對業務還不是很熟,聽了我的疑問就扭頭向她的一位男同事求助。這位男中介聽後就說:沒錯,如果你家是購買第二套房,這首付是要六成,而且按揭利率還要上浮10%。
我聽後馬上就答說,那我肯定是買不起這套房子了,40多萬啊,砸鍋賣鐵也不夠。這位男中介又說:有辦法啊,你們可以假離婚,把現在的房子判給你老婆。然後你的名下就沒有房子了,這樣就能享受上海首次購房的優惠政策。首付只要30%,按揭利率不但不上浮,而且現在還可以打9折,這一來一去,光利息你最起碼就可以省下好幾萬。然後你買好這套房子後,再復婚,一切都搞定。我聽後就說:也是啊,真的可以省下不少錢。不過這假離婚的事情還是算了,無法接受!男中介看到我的態度,又說:離婚只是個形式,復婚後沒有任何經濟損失,關鍵是你這樣買到了房,還省下了錢。這年頭誰會跟錢過不去呢,為了省錢,現在很多人買房都這麼幹,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你們真該認真考慮一下這個辦法。
對於我來說,中介的這個餿主意沒有多少考慮的餘地。別說是沒真的打算要買這套房子,即使是真的打算要買,作為一個傳統保守的人來說,肯定也不會考慮這種辦法。畢竟“離婚”兩字太重了,不管真的假的,都是不能隨便嘗試的事情。
不過,也有媒體調查顯示,對於“為了‘貸款’買房子,你會選擇‘假離婚”嗎?”這個問題,在上海,有四成按受調查者表示“願意”。看來我的思想是再一次 out了。想想那位男中介有一句話說得很經典:“這年頭,誰會跟錢過不去呢!”沒錯,這年頭,很多人為了錢,真的是什麼都可以丟掉。錢,已經逐漸變成了我們這個社會的惟一驅動力。
(老鷹的寫字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