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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黨偽共毀譽性踐踏司法而“莫須有”誣陷性冤審冤判冤殺江青等人,反而印證其無辜和正義
送交者: 東田楓葉 2024年10月18日08:24:19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知道為什麼當今中國自毛澤東去世,以及華國鋒被趕下台之後,所開始了鄧黨偽共所篡權統治以來,中國社會一直充斥着全國性司法非公非正,而社會治安失衡失控而大大小小打砸搶、或血腥武鬥、或暴力橫生而傷亡無辜那數不勝數百姓的事件泛濫成災呀?

       知道為什麼今天着四十多年來,以老百姓成為了被官方視為軟弱可欺、可禍害的對象所呈現的冤假錯案或冤判的案例層出不窮、此起彼伏而史無前例、舉世無雙之多呀?

      知道為什麼這些年一直以來,每年社會上各個階層其五花八門的原因而自殺或自尋短見知識官僚、或老百姓等,越來越多而呈或千或萬為計算單位之眾,而且,越來年輕化、知識化呀?據說,消息報道,就僅僅2024年,就有了約23萬人次?而且,有些自殺、或自殺被阻而未遂的相關視頻,還在微信上到處轉發......

      因為,恰恰正是當年,以鄧小平、胡耀邦為首時任執政黨高層,出於亂政亂綱性質的政治公報私仇的骯髒心態,而首先帶頭踐踏司法性質地弄虛作假,設立了以人為刻意地杜撰偽證、栽贓陷害而非公非正地捏造“莫須有”罪式,而強權政治地硬性冤審冤判無辜的毛澤東夫人——江青,以及王洪文、張春橋、姚文元等,當時仍法理在職在位的執政黨高官所致嘛。完全就形同政治愚昧無知的法盲,而後果禍患無窮!不懂裝懂,充斥着假話謊言。還強權政治、強詞奪理、傲慢無禮而狡辯和恐嚇!

      這不正始自於鄧小平、胡耀邦為首的偽共黨修正主義集團,所“開創”了的中國史無前例的、舉世無雙的司法斷案、審判過程中,可肆意弄虛作假、捏造偽證、賄賂斷案、買賣審判等之類踐踏  國家性司法系統之莊嚴公正性的先河了嘛!也就自毀並喪失了整個國家和民族的司法公信力,而根本不再普遍性地受到人們的採信了嘛!也就必然令國家政府司法信譽在國際上,不斷倍受質疑而蒙羞了嘛!

       故而,通過如下這篇原標題為《江青:我被華國鋒扔進地下室六七個小時》轉帖文章,人們可以不妨,完全透過現象看本質,而客觀性透視出:當年被無辜冤審冤判的江青,在庭上的表現,是如何從容不迫,英勇無畏,義正辭嚴而大義凜然;以及她針對性而有理有利有節地從容應對中,充分地展現出其反駁中,針鋒相對,義正辭嚴,有問有答而理直氣壯。在法理層面,她的論點、論據和政論技巧,完全站得住腳!

      反倒是那些法盲般的偽司法的法官們的應對,卻盡顯理屈詞窮而進退失據。還無不以雙重標準的口吻在閃爍其辭、或命令式頤指氣使地強詞奪理,或轉移話題、或答非所問地東拉西扯,心虛無底着狡辯!毫無起碼的法理專業素質,而強權政治、牽強附會、生搬硬套的狡辯花招,反而盡顯不懂裝懂!根本經不起法理邏輯的推敲或考驗!完全就是司法弄虛作假而踐踏司法、毀譽司法莊嚴公正性的典型!

      連那些被官方挑選來,讓江青挑選出來,請幫忙江青自己的所謂“高級律師”,也全都根本毫無起碼法理客觀性公平公正素質和心態。而卻必須按照他們官方指定的版本來所謂“辯護”。而壓根兒,就根本沒有從律師本該具備的專業素質的思想意識,來把江青視為他們服務的客戶,而為客戶服務。而是形同本末倒置地倒過來,打算讓江青按照他們所類似照本宣科般走程序:還未經過任何司法審問和調查程序呢,便已經預置性斷案江青為所謂的“反革命”了。

      試問:那還可能令當事被告人的江青,可以心服口服地放心採信之,而委託之嗎?那不就典型的鄧氏弄虛作假式玩弄“掛着羊頭賣狗肉”的欺騙政治的花招了嘛!

      相關鏈接:https://mp.weixin.qq.com/s/RBBnucmWZft8ldgqpZ1d2w

      轉帖原標題及全文如下:《江青:我被華國鋒扔進地下室六七個小時》

      江青馬上反駁:“我是反革命?可笑!鄧小平、葉劍英、華國鋒才是反革命!       他們要起訴我,我倒要起訴他們呢!他們在1976年10月6日,突然襲擊,把我逮捕,把我扔進地下室,扔在地上六七個小時沒人管我,這是非法綁架……”       據副庭長伍修全回憶:在開庭之前,“我們還到關押江青等人的秦城監獄,在不被他們知道的情況下,一一觀察了這些即將受審的主犯。       記得我那次看到江青時,她正坐在床鋪上,用手不住地摩平自己褲子上的褶紋,看來她一方面是感到很無聊,一方面還是有點窮講究,坐牢也不忘打扮。        她每次出庭前都要梳梳頭,衣服儘量穿得整齊些,時刻不失她的‘戲子’本色。”(註:伍修權,《往事滄桑》,上海文藝出版社1986年版。)       顯出從未有過的“謙虛”,居然給兩位律師鞠了一躬。       據云,江青在關押期間,每日聞雞起舞,鍛煉身體,為的是上法庭“捍衛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       她說:“造反有理,坐牢;革命無罪,受刑;殺頭坐牢,無上光榮。”       開庭之前,江青收到起訴書的副本,便提出:“我身體越來越壞了,不知還能不能支撐到宣判?如果身體不行,能不能缺席判決?”        不言而喻,江青在試探能不能躲過公開審判這一關。        當她的要求被明確地否定之後,她又提出: “在戲曲里,審訊皇太后的時候,皇太后是坐在那裡的。我在法庭上能不能也坐在那裡?”        江青在囹圄之中,還要擺“皇太后”的架子呢!她得到的答覆是:“在法庭上,叫你站,你就得站。允許你坐的時候,你可以坐。”       最後,江青又提出要請個“顧問”。江青說:“我身體不好,易忘,易激動;有時候感情一激動會說不出話來。因此想請個顧問,在法庭上好有人替我說話。我有不懂的問題,可以同顧問商量。”        她得到的答覆是:“無法替你請‘顧問’,但是你可以請律師。作為辯護律師,對於委託辯護的被告人提出的問題,只要與案子有關,都會作出答覆,這也可以說是起了‘顧問’的作用。”       於是,江青要求請律師。請誰當她的律師呢?江青自己提出了三個人:

      第一個是史良。

      江青說,史良是大律師,又是女的,比較合適。江青得到這樣的答覆:“史良現在不是律師,年事已高,她不可能出庭為你辯護。”

      第二個是劉大堅。

      江青說,過去毛主席接見他時,她見過他。       其實,江青把他的名字記錯了,他叫劉大傑,上海復旦大學教授。這時,劉大傑已經去世,無法擔任江青的辯護律師。

      第三個是周建人。

      周建人,魯迅之弟。江青在提出周建人之後,馬上又自己加以否定:“哦,周建人年紀也大了,恐怕不行。”

      江青無法自己指定律師,就要求特別法庭為她請律師。       特別法庭經過研究,決定為江青請兩位律師:一位是北京律師協會副會長、特別法庭辯護組組長張思之,另一位是上海華東政法學院刑法專家朱華榮。       1980年11月13日,兩位律師在司法部律師公證司司長王汝琪的陪同下,前往秦城監獄。到了秦城監獄,那裡的賈政委向律師介紹了江青的近況,然後安排他們會見江青。       會見室就在秦城監獄江青所住的那幢小樓底層,在關押江青的房間的隔壁。       兩位律師在會見室坐定後,政委從隔壁把江青帶了進來。       江青穿了黑色棉大衣,戴了頂帽子。她見了兩位律師,顯出從未有過的“謙虛”,居然給兩位律師鞠了一躬。       然而,江青一開口,就露出了她的“本色”:“兩位律師的簡介,我都看了。兩位都是很有名的律師,這很好。不過,我知道你們很可能是鄧小平、葉劍英派來的。雖說這樣,也沒有什麼可怕的,黨內鬥爭嘛……”       張思之律師聽到這裡,不客氣地打斷了江青的話:“現在不是‘黨內鬥爭’的問題,你是作為反革命集團的首犯被起訴!”       江青馬上反駁:     “我是反革命?可笑!鄧小平、葉劍英、華國鋒才是反革命!他們要起訴我,我倒要起訴他們呢!他們在1976年10月6日,突然襲擊,把我逮捕,把我扔進地下室,扔在地上六七個小時沒人管我,這是非法綁架……”       這麼一來,變成律師與江青進行“法庭辯論”了。       朱華榮律師一看,這樣下去,雙方會僵持,就轉移了話題,問江青有什麼不清楚的法律問題,需要他們幫助解答。       於是,江青向他們提出一連串問題:什麼叫公訴?公訴她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朱華榮律師一一作了答覆。       江青聽罷,說道:     “按照憲法、國法、黨紀,我都沒有罪!我請你們,是要你們替我跟鄧小平、葉劍英辯,不是讓你們代表他們跟我辯。你們要好好學習《五·一六通知》,好好學習《十六條》,好好學習《九大政治報告》……”       張思之律師明確向她指出:     “律師要看什麼文件,律師自會安排。現在的問題是,你要不要請律師?” 江青說要考慮一下。這樣,她結束了與兩位律師的談話。       過了一會兒,江青告訴監管人員:“那個姓張的律師,我不要;我先要那個姓朱的律師吧。”       後來,法庭加派了北京律師協會副會長傅志仁律師,和朱華榮律師一起,擔任江青的辯護律師。

       你們不敢做我的代言人,那就不能作我的律師!

       1980年11月22日,朱華榮律師和傅志仁律師去秦城監獄與江青談話。        這一回,江青見了兩位律師,沒有鞠躬,卻親自給兩位律師沏了茶,表示敬意。江青拿出起訴書,上面寫滿她的批語。江青說:“起訴書完全否定了毛澤東領導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完全違背了毛澤東的革命路線。”       江青指着那些批語說:“你們要根據我的意見,批駁起訴書,為我進行辯護,作為我的代言人。”        朱律師向江青指出:“律師只能按照事實和法律維護被告人的合法利益,但是不能做代言人。”        她惱怒了:“你們也是那邊的人!你們不敢做我的代言人,那就不能作我的律師!”        這樣,江青拒聘了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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