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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為“胡耀邦:歷史是混不過去的”一文恰恰客觀性透視着胡亂邦亂政亂綱的偽共真實寫照
送交者: 東田楓葉 2025年03月13日17:49:40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根本無需搞那種無中生有的弄虛作假或假話謊言地偽造杜撰式捏造是非,而或褒或貶地去討論胡耀邦。且不妨客觀性透視一番微信網絡中這篇題為《胡耀邦:歷史是混不過去的》一文所涉及的胡耀邦,並同時客觀性重溫胡耀邦生前那些具體所作所為;再透過現象看本質地透視出其政治思想意識及其公開被官方所報道去所具體踐行的品行,以便就事論事、實話實說地核實、檢驗一番該文中所說的胡耀邦是否客觀性言行一致、德才配位即可......

      參考鏈接為:https://mp.weixin.qq.com/s/kNuRjbdra0vZNwfMNDieQA

      此文從頭到尾都是在以移花接木是斷章取義歷史,或以點代面、以偏概全式篡改或歪曲歷史,然後,再進而偷換概念式政治欺騙性誤導視聽!其根本政治用意實乃繼續非法非規、亂政亂綱式否文革而維持踐踏司法般對王張江姚那“莫須有”罪誣陷,然後,法理邏輯上維持政治影射性誣陷毛主席和周總理!做實了胡耀邦完全就是一個政治上極其自私自利而膚淺幼稚,而罔顧歷史具體階段之具體國情,而熱衷於誇誇其談、不懂裝懂的書生政治幼稚病!足顯其敵我不分的偽共政治本質!法盲得很!其法理邏輯漏洞百出!

      第一,不妨先論該文中所涉及的“反右”因果:假設當年“反右”之舉是錯誤的話,他胡耀邦當年怎麼未能類似後來他自己所說的那樣,拿出點那什麼“我不下油鍋,誰下油鍋”的馬後炮氣概來,挺身而出說事兒呀?怎麼就偏偏等到毛主席、周總理都前後去世之後才來耍“死無對證、缺席審判”式的“狗熊”氣概呀?

      為此,再不妨另行先得搞清楚,當年那所謂“右派”的具體政治概念定義,其具體所指,都是這些人和事吧......只要透視今天的不斷被披露黨史真相,其實,不正是指:那些形同不帶槍的蔣國黨反動政治勢力中,卻又並非完全苟同蔣介石的政治意識,而仍留在大陸的政治勢力嘛。從客觀歷史而言,他們只不過是政治上,曾經是中共的同路人罷了。無論抗日戰爭抑或國共內戰期間,他們全都明哲保身、進退自如式養尊處優地規避戰亂......幾乎從未經歷過戰爭洗禮抑或白色恐怖的風險等血腥險境......

      然而,當中共建立政權而誠懇謙虛地邀請他們出來參政時,他們卻開始獅子開大口,一度氣焰囂張欲奪權取而代之…這不是“反右”的由來嘛!

      第二,故而,客觀性而言,中共當年在涉及“反右”的政治因果大方向上,根本沒錯!其政治性質完全就屬於“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的性質。意即:設若沒有當年那些政治上反共反毛而欲倒社的“右派”們,極度不自量力地欲以政治上的背叛中共的政治主張,而替代蔣介石反動集團做反攻倒算的企圖的話,那麼,就根本不會有以毛主席為代表的中共,在面對這幫“右派”們政治輿論和行為上囂張狂妄、咄咄逼人的篡權奪政的壓迫下,而不得不“反抗壓迫”性質的反擊了……這就是,正所謂:凡事必有其根本因果緣由之根本所在了!

      故而,在“反右”的政治大方向及其政策,也根本沒有什麼大的原則的前提下,而具體“反右”過程中,卻又發生了悖論具體政策和法律法規性質的冤屈無辜性錯位劃成“右派”的反右被“擴大化”了的負面現象的話,那麼,就該要以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方式,來依法依規地、客觀實事求是或就事論事地追責當年那位該具體“反右”政策的具體領銜執行人,或主導人的鄧小平的職責問題了…….

      那麼,他胡耀邦作為歷史的經歷者,卻又為何:熟視無睹這一切客觀歷史事實的真相,而卻根本沒有具體地動議並追究,那具體“反右”擴大化了的主導人鄧小平的責任,而卻完全盲目地、罔顧“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客觀實事求是的原則,而盲目性否認整個“反右”政治運動,並以此來影射性全盤否定毛主席一個人呀?更何況,當年“反右”的政治舉措,也並非毛主席一個人,所類似後來的胡耀邦或鄧小平那樣涉嫌違法違規、亂政亂綱而獨裁專制式能所謂“一錘定音”式決定得了的。而是:實乃經過了黨中央高層全體政治局民主討論並一致通過之後,才具體委任到鄧小平頭上,而由他來領銜貫徹執行落實黨的政策、以落實黨的政治意志的。他胡耀邦咋不提及此事呀?還如何體現他那所謂“我不下油鍋,誰下油鍋”的氣概呀?

      因為,毛主席當年所設定的全國性“反右”鬥爭的具體策略,完全就是僅限於那些政治上盡顯敵我關係性質而極度公開性囂張反動、司法上有着具體傷人命案性質的那些極少數的極端“右派”分子,而全國性無非就約莫4000到5000個左右罷了。

      而根本並非具體所指那些社會上、職場上那普遍性涉及具體工作之間的言行互動上,其有所“右派”思維意識的人和事。而鄧,卻在具體領銜主導此工作之後,陽奉陰違、欺上瞞下,就如同他後來之所謂“宜粗不宜細”方式,而如法炮製那曾經的“浮誇風”式完成指標手法,而簡單粗暴、公報私仇式打擊報復任何不同意見者,就是他後來的所謂“不爭論”之意。結果,鄧小平卻刻意人為、誇大其詞地過份錯劃出55萬個所謂“右派”來......故而,與其說是否“反右”,還不如更該否鄧的那些胡作非為呢......

      第三,毛主席去世了兩年之後,明明自己知道、並親身經歷過了該“反右”鬥爭歷史的前前後後或前因後果,且自身文化知識也並不少的胡耀邦,既然有着那麼大的“下油鍋”的氣魄的話,那麼,試問:怎麼就沒有大膽地、公開地質問鄧小平、追責鄧小平,請鄧能公開性檢討其歷史性倒行逆施的錯誤,勸其認賬對其本該有的追責呀?而卻要搞模稜兩可或混淆是非黑白式,“一鍋端”地全盤否定“反右”政治鬥爭呀?那不完全就是將政治問題中,其內在矛盾,以本末倒置、主次顛倒的方式,混淆歷史過程中的具體階段、具體國情的視聽而混淆敵我關係了嘛!而政治的歷史,本來就是“此一時彼一時”的客觀邏輯性嘛!

      設若當年,沒有英明遠見性而穩准穩地反擊那些代表着蔣統國民黨政治意識形態的“極右派”的猖狂而囂張氣焰的進攻,那麼,中共那新生的政權,能夠達至穩定而鞏固,並達至可安全無虞而從容地騰出手來,帶領全國老百姓搞社會主義制度的改革開放式國家建設嗎?顯然,那是根本不可能的。故而,胡耀邦政治盲目粗暴式、而張冠李戴式否“反右”鬥爭之舉,那不就恰恰迎合了當年那些境內外蔣統國民黨反動派的政治口吻,而被其帶跑了政治節奏,而有利於他們裡應外合地勾結和配合蔣介石反攻大陸的戰略,並甚至得逞之了嘛!

      而後來的胡耀邦在政治上以“事後諸葛亮”的心態,盲目性張冠李戴地全盤式不分青紅皂白地否定那場“反右”鬥爭,不就恰恰客觀性反過來印證了,他那純屬唯心主義歷史觀性質而形同沆瀣一氣於蔣國黨的政治立場,而形同反毛而否共了嘛!

      而今天這四十多年來,國家政治顏色變質演變過程,而自廢武功般將涉嫌違法犯罪性質之將尖端科技無端下馬廢毀,毀農棄耕、國企賤賣、下崗百姓等之類,親痛仇快的禍國殃民亂象,不全都是那些被胡耀邦所亂政亂綱且亂邦,所縱容“解放”出來的大右派們,其胡作非為、禍國殃民的所謂“深化改開功勞”嘛!

      四,不妨再繼續透過現象看本質,人們就會點滴地發現,這四十多年來,所有具體背叛毛主席的政治路線、背叛馬列毛主義政治宗旨而普遍性令絕大多數弱勢百姓遭殃;對外向西方帝國主義做喪權辱國式投降外交、而導致國家和民族因此倍受外來帝國主義背景的近身破壞、封堵、威懾等而一再受挫受傷害現象環生等;由此進而導致國內民生問題更為因果惡效性循環而令眾多百姓的生活,淪為解放前般貧困潦倒,而反過來迫使政府不得不出手“扶貧濟困”工程以緩解社會一時動盪危機的負面亂象,等等,不正是胡耀邦法理名正言順地主政中共最高權力崗位的時期內,他所一直縱容的、後來政治上從未中斷過其否毛反共反社性質的、極右派政治勢力所胡作非為、倒行逆施的因果惡效嘛!

      如果這一切客觀性擺在歷史塵埃中客觀事實真相,有人今天還居然可以另行以,那所謂“鄧小平核心”來諉過卸責的話,那不就恰恰客觀性反過來印證了:他胡耀邦自己,那完全就是德才不配、貨不兌版的所謂“黨總書記”,而形同“占着茅坑不拉屎”式毫無起碼的作為,而根本不配其所信誓旦旦自詡的那什麼“我不下油鍋,誰下油鍋”的誇誇其談的謊言了嘛!且不妨客觀性、實話實說地具體舉例佐證如下一番吧:

      1) 實踐檢驗真理已經以客觀事實印證了那再度普遍性毀農窮民而導致村莊人去樓空、耕地荒廢而夭折了農業現代化進程的什麼“包產到戶,分田單幹”的復辟倒退政策,不正是他主政並參與決策的客觀事實嗎?這有哪一點在反映出的政治統治能力水平、以及“下油鍋”的魄力呀?

      2) 而他法理名正言順地上位黨總書記的時候,正是軍隊開始經商而導致整個吏治,而已淪為了毀我長城式貪贓枉法的腐敗亂象泛濫成災之際,不正是作為黨中央最高職責崗位的時期內的他,本該客觀中立、就事論事地完全基於遵規守法於黨章國法明確規範“黨指揮槍”的原則,而拿出“我不先下油鍋,誰下油鍋”的氣魄,而就強力糾錯之的嗎?卻怎麼從未見過他何曾制止過、抑或發動過任何反腐倡廉的指示或號召呀?

      3) 他政治敵我不分或混淆敵我概念之舉,而本末倒置式背叛了毛主席戰略遠見性所制定的那種行之有效的、政治旨在平衡制衡的民族政策,卻將那先原本政治上民族分裂主義意識非常強烈、而極度反共否共的少數民族政治極右分裂勢力的宗旨頭目,也政治鼠目寸光地給予了所謂“平反冤假錯案”,並膚淺幼稚地提出了,撤銷邊疆生產建設兵團等胡作非為、倒行逆施,則形同縱容知難而退的享樂主義,而一廂情願地無為而治式邊陲民族政策,結果,卻因果惡效性導致了民族分裂恐怖主義暴行、一度惡化性泛濫成災,而暴恐破壞、傷亡無辜、……完全就是禍國殃民!難道這一切客觀性罪過的歷史事實,不就恰恰客觀性反過來應驗了他自己那所謂“歷史是混不過去的”真實寫照了嘛!

      4) 另據可據可靠性新聞稱,他出訪日本期間,毫無起碼的法規政綱意識,而在未曾事先與中央高層打招呼的情況下,倒是以“我不下油鍋,誰下油鍋”的氣魄,信口承諾式邀請幾千名日本青年學生可全程免費招待性質的訪華遊玩……這不就完全羞辱國格般違反國家財政制度而把濫用職權之公款消費行為,演繹到了極致了嘛……

      5) 而胡耀邦法理名正言順地在位黨中央最高領導崗位的時候,恰恰正直運十大飛機已試飛成功;並正在申請中央財經撥款,以便更近一步完善而投產之際,卻也正是鄧小平以自私自利的心態,而上當受騙地聽信於那些境內外極右派反毛倒共的公知們所忽悠蠱惑,而下令自廢武功般下馬並拆毀運十大飛機科技成果的關鍵時候;且還將本來還能僅存的樣機,拆毀地片鐵不留,連圖紙也毀蹤滅記並解散整個科技團隊而令其下崗失業的時候…...那麼,卻怎麼就從未見過胡耀邦,能以其所謂“我不下油鍋,誰下油鍋”的氣魄,挺身而出地發聲幾句算得上德才配位而有擔當的政治家的話語,以便勸阻之呀?而卻是不惜罔顧此舉所會導致國家科技事業、國家現代化進程嚴重受挫而滯後的重大代價,同流合污地苟同之呀?不就典型的毛主席當年那《反對自由主義》的文章里所嚴厲批評的那什麼“明知不對,卻少說為佳;但求無過,明哲保身”的真實寫照了嘛!故而,他如此這般地毫無任何職責擔當感,卻就會政治上欺辱誣陷一個死了丈夫、失去保護了的女人——江青,他算得上什麼政治榜樣呀?

      6) 與此同時,也恰恰正是發生在那個年底里,那原本毛主席時代,就已經於該世紀的七十年代初,便自主研製成功並已經投產量產、且商業化了的半導體晶圓生產線;以及,後來研製成功並打算投產的光刻機等尖端科技產業;還以及那正在研製中的640導彈防禦系統(這可是客觀事實上,毛主席最先於西方國家所英明遠見性的戰略部署),全都被一股腦地、被那些境內外極右派勢力所得逞性忽悠、蠱惑,而給全都令其下馬拆毀、而自廢武功的時候……他怎麼也從未有過拿出他那“下油鍋”的氣概和具體行動來阻止之呀?而卻是袖手旁觀、甚至沆瀣一氣地同流合污苟同之呀?

     這不就恰恰客觀性地反過來做實了: 陳永貴生前所曾對胡耀邦做出的政治鑑定為“胡亂邦”的定論,完全準確無誤而根本沒有冤枉他嘛!因為,胡亂邦那些亂政亂綱的胡作非為…不正是當時海峽對岸那仍然是蔣統國民黨政府之所暗自竊喜的、屬於親痛仇快的事情了嘛。從而客觀性反過來印證了胡亂邦,實乃形同“掛着羊頭賣狗肉”偽共性質,而實乃國民黨反動派政治性了嘛…...難道今天他還能被搬出來作為替代毛主席的歷史政治地位,而作為可學習和效仿的榜樣嗎?那不就恰恰客觀性印證了國人政治意識和理論水平的低下和愚昧了嘛!

      五,不妨也重溫一番,當年“文革”結束之後,他那為了徹底否“文革”民主政治運動,並進而否毛倒共倒社而試圖在政治理論上做誤導視聽之積累而所謂“真理討論”吧:

      1)他一邊高談闊論要“實事求是”、要“實踐檢驗真理”;他大肆揭發或痛斥所謂這個老幹部、那個老革命、或又哪位學術權威等,都被什麼“四人幫”給打倒、甚至“殘酷迫害”了等,卻一邊刻意地隻字不提及任何具體涉及到當年這些當事人,之所以被打倒或撤職的具體因果關係;同時,還將那些在法理政綱上,完全具體地吻合民主與法治的程序,而被“打倒”或撤職的人和事,偷換概念地誣陷成所謂“被迫害”。

      然而,今天核實了所有被公開披露的客觀性官方黨史中白紙黑字所記載的人證物證性質的佐證,卻是:包括劉少奇、鄧小平、彭德懷、賀龍等在內的絕大多數那些政治上一時所謂被打倒老幹部們,只要不預設立場,而客觀中立地做:具體問題、具體以黨章國法政綱規範來對照分析的話,那麼,卻發現,沒有幾個是悖論客觀實事求是的原則而被冤枉的!

      更並非什麼“四人幫”無中生有地“莫須有”式誣陷造謠,更並非毛主席有什麼任何涉嫌違法違規的“獨裁暴政”…這就恰恰客觀性反過來做實了胡耀邦,實乃當今輿論上政治雙重標準的所謂“兩面人”,而以斷章取義式篡改或歪曲歷史的事實真相、弄虛作假地否“文革”!從而客觀事實性地過來對應性做實了:他在具體涉及那些所謂“平反冤假錯案”過程中,所有那些標準化遣詞造句之所謂“…所有不實之辭”的概念性鑑定,卻反而成了“確實之辭”,而客觀性誣陷王張江姚,影射性誣陷了毛主席,欺騙了廣大老百姓幾十年。

       2)他一邊主觀意識上慷慨激昂地譴責“文革”初期所曾出現的那些純屬政治意在破壞並毀譽“文革”民主政治性而涉嫌違法犯罪性質的派性武鬥或打砸搶,卻又客觀事實的表現上,沆瀣一氣地同流合污於阻撓司法機關,對“文革”初期所確實發生過的惡性血腥命案的政治事件做客觀中立性的立案調查......完全就是說一套、做一套。而對王張江姚的問題,卻以不惜自毀政治公信力、自毀司法客觀公正性的代價,做踐踏司法性冤屈迫害性窮追猛打......以此,將“文革”初期那些違法犯罪性質的、破壞並毀譽“文革”的武鬥、打砸搶事件的責任,完全以弄虛作假、栽贓誣陷的手法,全盤誣陷到王張江姚的頭上,從而徹底地、“不爭論”式不容分說地諉過卸責到“文革”之發動的頭上,也就是歪理邏輯般順理成章地將一切過失影射性誣陷到了毛主席身上。也就 客觀性反過來做實了:胡耀邦以司法政治之雙重標準來否定並抹黑“文革”民主政治性,而自毀了他自己的政治品行和信譽!狠狠地打臉了他自己後來那些說一套做一套、言行不一的所謂“民主和法制”了。

      六,毛主席曾經政治上完全有根有據地鑑定並做出過這麼個政治上區分共產黨和國民黨的本質區別,那就是:“共產黨與國民黨之間的根本區別,就在於如何對待群眾運動的問題上”。

      故而,“文革“之本身,從其決策開始,到具體地貫徹落實,本來就無不客觀性充分地體現着群眾運動性而吻合着民主政治的程序。

      而他胡耀邦卻:一邊以歷史虛無主義的手段,政治上弄虛作假、雙重標準地誤導視聽着搞什麼“真理大討論”、以此盲目和欺騙性式全盤否定那本來就是黨的群眾路線,而實乃當今全球式民主政治之八九不離十的體現的“文革”運動;一邊卻又在後來空洞無物地高談闊論什麼民主政治,而卻客觀性煽動和縱容了社會上那一系列,完全就形同涉嫌知法犯法性質的、無政府主義式所謂“民主自由”。那就是:顛倒客觀歷史事實性而政治涉嫌違法欺詐性質的輿論;以及傷害無辜而毀壞公物性質的街頭無理取鬧......

      這不是他後來被人以口實把柄,而反將他“造反”並打倒了之根本所在了嘛.....一點也沒有冤枉他本來就一直在口是心非、雙重標準的所謂“民主政治”!因為,他胡耀邦的那天所謂“民主言論自由”,實質上僅限於那些政治極右派們公知們用於其,與另一派的偽共修正主義們之間,內部狗咬狗式內鬥內耗而已!而並非用於改善老百姓的民生和民主,或與此有任何客觀具體事實性或邏輯性之關聯!

      而這一切,不正是他胡耀邦之所謂被喻為“胡亂邦”,而之所為毫無任何馬克思主義的體現,而所以倍受那些境內外那些反毛否共倒社的蔣統國民黨政治性質的極右派的公知們、在輿論上所追捧和擁戴了嘛......因為他的政治思維及其具體付諸於實踐本來就是蔣國黨政治的體現嘛…...

      七,再不妨具體地分析一番,該文章作者所援引的胡耀邦那些話,所客觀性透視出:胡耀邦說過的那些話中,凡屬其正確的成份,無一不是抄襲於毛主席思想的東西,而並非其個人獨具政治意識的創造發明。然而,而其謬論的成份,卻無不悖論馬列毛主義,而客觀性根本無法在實踐中行得通!如果依照他那些空洞無物、而口號式政治正確性質的語錄,則完全無異於回歸毛澤東思想!那毛澤東思想的理論,其實質性解決具體問題方法論,這內容充實得多多了去了;可實踐性、操作性,客觀實事求地多了去了。設若案他胡耀邦那些亂邦謬論去干的話,除了就會高呼些簡單句空洞無物的口號以外,啥具體實質性的說法都沒有!不妨舉例如下:

      1)他所謂 “一是沒有集中力量發展經濟,二是沒有切實建設民主政治” ,不就恰恰客觀性反過來做實了,那“文革”的民主政治性。而正是以民主政治性“文革”,才以至於政治上得以確保了,該十年裡,在排除了各種涉嫌違法違規的修正主義政治的干擾和破壞的過程中,令國民經濟得以突飛猛進的發展;農業糧食大豐收、尖端科技大促進、中國式現代化得以決策、奠基和啟動,並達至了“即無外債,又無內債”的客觀歷史事實了嘛!這不恰恰正是那什麼“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真實的、具體的典型寫照了嘛!還憑什麼可以全盤否定之呀?難道就僅憑將問題做本末倒置式、假話謊言式、篡改歷史式、栽贓誣陷式、偷換概念式、似是而非式邪門歪道的政治手法嗎?那還算得是那什麼“實事求是”或什麼“馬列主義”或什麼“共產黨”或什麼“依法治國”或“民主與法制”嗎?那不就客觀性反過來意味着:所謂“共產黨”所謂“馬列主義”者,可被視為邪門歪道性質的、坑蒙拐騙式政治了嘛......那跟所謂“民主與法治”還有啥必然邏輯性關聯呀?

      2)他所謂“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切實推進黨和國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經濟管理的民主化、整個社會生活的民主化”以及“要從小學開始…進行民主、法制和紀律的教育。要在全體人民中堅持不懈地普及法律常識,增強社會主義的公民意識,使人們懂得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的說道,不正毛時代裡毛思想所強調並付諸於具體實踐的客觀歷史事實了嘛!哪裡有他胡耀邦在理論上創造發明的任何痕跡呀?他還有啥具體的理論性、實踐性的創造性成功,而可拿來替代毛主席的歷史地位呀?那不就典型的不自量力、貨不兌版式弄虛作假的塗脂抹粉了嘛!

      3)他所謂“要遵守憲法規定的原則,實行學術自由,創作自由,討論自由,批評和反批評自由”的提法,設若杜絕非法假話謊言性偽造捏造的前提下,毛時代“文革”十年過程,不也已經充分體現這一理念的踐行了嗎?而所謂“批評和反批評”提法,不正實乃毛澤東思想之大辯論式說理鬥爭、道理越辯越明的實質嘛!也並非“批評與自我批評”的謙恭地自我檢討性質嘛!

      八,涉及到他否文革、否毛時的問題上,上述曾經提到的、他口口聲聲地所謂“一是沒有集中力量發展經濟”,而卻又在實際行動上,完全附和之、苟同之,並且,非但沒有任何半句的勸阻記載,卻更是具體地參與以行政命令式付諸於行動地將那已經步入農業半機械化性質向全面農業現代化的、完全屬於“集中力量發展經濟”的農村集團式勞作的經濟形式給扼殺之,而葬送了農業現代化進程…...

      他道貌岸然地所謂“二是沒有切實建設民主政治”,而客觀事實上,卻見證着他:身居中共黨總書記之職,卻居然濫用職權,公然地以踐踏司法性質的手法,決策了對毛主席的妻子、黨中央仍然法理名正言順在位的國家領帶人之一的江青等人,做冤假錯案性質的“莫須有”罪式冤審、冤判,以關押迫害致死。

      即便整個冤審冤判江青等人的過程中,已經客觀事實性了解到、證實到了:王張江姚等人在“文革”中,其政治上的具體所作所為,完全就是有根有據、依法依規地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而忠誠地貫徹落實以毛主席為首的黨中央的大政方針的客觀前提下,他非但未能如他自己所成天所倡導的民主與法制、實事求是的原則那樣,而本該該忠實於他自己所在位的“黨總書記”的崗位職責,而理當站出來依法糾錯之,而卻依舊是以破罐破摔方式一條道走到黑、將該踐踏司法的倒行逆施的偽司法性質冤屈冤判的結果,為此到底...…造成了被全球目睹了的、政府官方式法盲般踐踏司法本該公平客觀,就事論事或實事求是的本質體制,而代之以政治迫害性質的最大冤假冤案…...自毀了國家司法的莊嚴性、公正性的政治信譽。政治政綱,完全就淪為了:形同當年的蔣統國民黨反動派那種暴恐式迫害政治異見人士的性質。而對毛主席畢生所為中共黨國做出的巨大犧牲性付出,完全就形同忘恩負義、恩將仇報式叛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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