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憲法法院的職責是裁定其他法律是否和憲法衝突 |
| 送交者: cuckcoocu 2008月09月09日20:38:52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 回 答: 馬悲鳴:泰國憲法法院一記絕頂聰明的裁決 由 馬悲鳴 於 2008-09-09 19:0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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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決定是否應廢除那些法律。總理是民選的,若犯法應啟動彈劾程序來決定下台與否。泰國這樣的判決給了憲法法院獨裁者的權力,為其日後的民主憲政埋下了隱患,實在非聰明之舉。
泰國的達信和反對派之爭實際上邊遠地區的農民和城市的中產階級之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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